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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姜轩

  【摘要】经济法是高等职业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如何全面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适应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学习需求,有效地把经济法知识融入学生未来工作实践之中,需要每一位教师去探索总结并思考。本文根据教学体会,就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经济法 教学 应用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企业的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法办事,个人的日常生活也都与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产生日益密切的联系,复杂的现代社会要求高职生必须认真学习经济法律法规,做到懂法、守法以及合理运用相关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因此经济法课程成为高职经管类专业的一门必修课,也是一门基础课,通过课程的开设,使学生在学习中掌握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分析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逐渐发现并抓住学生的认知特点进行授课是需要经济法任课教师不断思考与探索的问题。
  一、当前高职经济法教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教学形式传统单一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重于理论传授、轻于实践训练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教学需求。在这样的课堂讲授中,教师注重的是法律概念及条文的阐述,学生则是被动的在讲台下接受知识要点,师生之间缺乏互动交流与沟通。这样的教学模式阻碍学生发展创造性的思维,难以使学生进入到教师的教学节奏中,学生的实践感知较差,加上高职的学生本身学习信心存在不足,久而久之,便会失去对这门课程的兴趣。
  (二)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细化不够
  课程教学最终需要通过考核来检验是否达到教学目标,但目前大部分的考核形式都是由教师在期末考试前出试卷,考试前教师会给学生确定一个大致的复习范围。学生单纯的为了应付考试生而根据考试范围通过死记硬背法条来通过考试,重结果不重过程,重记忆不重理解。这种考试制度的弊端体现在只考核了学生的记忆力,教师对于学生是否真正掌握课程知识无从知晓,同时也不利于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经济法教学实践性不足
  限制于教学规范以及制度的限制,经济法课程都是以课堂讲授为主,虽然在课堂里也可以模拟真实生活的案例,讲授发生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但离学生的认知特点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拘泥于课堂的经济法教学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唤起学生求知的欲望。比如在讲授合同法时,通过举例,学生可能会掌握合同有效性的判别标准,但等其真正走上了工作岗位,还是不知道面对可撤消合同时应如何运用合同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也有可能学生虽然掌握了合同法相关知识,但对于其法律后果的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遇到问题后才恍然大悟。
  二、改善经济法教学质量的几点思考
  (一)加大案例教学的授课比例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case-based teaching),案例本质上提出一种的两难情境,需要调动相关的理论,而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不像是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是一位很有学问的人,扮演着传授知识者角色。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92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首先采用并倡导,所用案例都是来自于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采取一种很独特的案例型式的教学,透过此种方式,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1990年代以后,这种教学方法被引入我国,在经济、管理等应用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中应用广泛。
  以案例为依托,启发学生对经济法教学内容的理解。在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中,首先是由教师讲授初步的相关理论,接着教师将案例材料分发给学生,让学生去阅读案例,教师不告诉学生应该怎么办,也不提供结论或答案,而是由学生自己去思考、去创造。学生可以独立或分组讨论案例,学生扮演的是主角,自行查阅资料,搜集信息,形成关于案例的分析与解决方案,而教师则是配角,承担的是对学生所作的分析进行总结和点评的工作。案例教学法通过创设宽松的教学情境,把经济法抽象难懂的法条融于一定的情景之中,学生可以清晰的认识到这些内容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案例教学法的目的在于增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去思考分析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提高学生对现代社会经济信息的敏感度和关注度。案例教学法不仅大大缩短了教学情境与生活实际情境的差距,也有利于教师教学业务水平的提高,帮助教师掌握对教学进行分析和反思的方式,对教学效果起到助推的作用。
  (二)选取合理适量的教学内容
  对于高职学生来说,学习经济法理论是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所以应多考虑所选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在教学课时有限的条件下不需要大而全的掌握所有经济法板块的内容。根据教学体会,经济法课程应包含下列几个部分的内容:一是与经济法相关的民法基础理论知识。这些基础知识应该向学生传授,如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等,为后续的章节打下一定的理论基础。二是合同法。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高职学生,从事的是市场经济工作,对于合同接触较多,必须掌握全面的合同法知识,在学习阶段即能与将来社会实践相联系。三是公司企业类法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公司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少学生毕业后会选择自主创业的道路,提前使其知悉市场主体的准入规定对其就业能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四是市场规制法。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对于这些法律知识是需要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的。
  (三)增加实践性活动
  经济法课程的主要教学目的不是简单的让学生知道国家的经济法律法规,而是希望学生能够灵活娴熟的将法理应用于实践,实践性活动是一个很好的载体,通过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使学生认识到经济法律就在身边,提高他们学习经济法的热情,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比如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法院旁听,现在很多基层法院都会提前将庭审信息公布在法院网上,教师可以根据单元教学目标精心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还可以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图片展览等方法让学生感悟所学知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
  (四)注重过程考核,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高职业教育是以培养岗位应用型人才为出发点的,所以对于学生课程成绩的考核也应该是多种方式的结合。教师应注重过程考核,在各章节中在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者讨论题,并要求学生围绕讨论题完成一份大作业,形式可以是专题性质的论文,也可以是分析方案,教师在期末时汇总学生的大作业,以其来对学生课程的成绩进行评定。比如讲合同法时,可以布置学生以模拟公司为基础,对相互间进行的贸易往来订立合同,或者要求学生根据合同来修改经济合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增强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主动查阅资料并思考问题的积极性,也使教师对学生真实的知识掌握程度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教师在期末出试卷时也应去除填空题、概念解释说明、简单题等题目,而应多出一些生活、实践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让学生在答题过程中增加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去掉死记硬背的东西,多考学生的应用知识的能力。
  三、结语
  总之,对于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的学生来说,要求他们掌握过深的理论知识,既不可行也无必要。经济法的教学应以满足专业发展需求,使学生能合理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事务的为宜,做到学以致用。
  对于教师来说,教学活动应该因材施教,不断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并合理搭配各种先进的教学手段。同时也要求教师花费大量的精力去搜集实例,假期中也要利用时间到企业中去见习,从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真正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高慧云.经济法课的模拟实践教学改革 [J].专业教学研究, 2005,(9):80-81.
  [2] 张静.基于高职学生视角浅谈《经济法》教学[J].高校管理,2010(8):324.
  [3] 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创新与应用[J]. 在线学科教学, 2009, (9): 96.
  
  作者简介:姜轩(1980-),男,浙江江山人,助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商贸学院,研究方向: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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