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监管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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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正华
[摘要]企业会计集中核算指的是企业中各个分支单位不再独立设置账户核算的情况,改为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进行会计业务核算的核算方式。会计集中核算具有很多重要的优点,但实践也证明,这种集中核算制度并不能够完全杜绝财务违规操作的发生。因此,企业应重点讨论集中核算后财务监管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意见,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管力度。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 固定资产 报账会计
会计集中核算是属于会计委派制的一种特殊形式,现行常见的做法是将各单位的账户取消,各单位只设报账员,由报账员负责各单位财务资料的收集、传递和报销。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可以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加强会计监管,发挥会计的扩展职能,并变各自核算的预算管理为中心集中核算,变分散会计监管为集中会计监管。
一、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在现实中政策法规与企业现状不配套,会计核算中心实施财务监管缺乏法律依据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企业设置会计机构时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或者在相关机构中安排会计工作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因此在法律上,规定了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并要指定会计人员。另外《会计法》规定“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在法律上,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责任。《会计法》还规定了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职责,但没有直接代理单位会计业务的职责,而是通过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这样做明显缺乏法律依据。尽管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时,都赋予中心会计核算、监管、服务的职能,但是作为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管职能却缺乏法律基础和政策依据,因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会计核算中心也只能是扮演了一个代理记账的角色。
(二)企业中报账会计的财务监管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报账会计只负责各单位报账资料的收集整理、会计信息的传递等工作,具有保证财务资料完整,监管单位预算外收入和财务支出的职能。报账会计作为与会计核算中心之间信息传递的桥梁和纽带,直接关系到整个财务监管的力度和水平。但在现实中报账会计的重要性却没有被企业认识到。部分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打杂、跑腿的,有无资格证、财务工作能力无关紧要,随意任命报账会计人员,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
(三)企业中存在账实分离的现象,影响了财务会计的监管
目前企业的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由单位自行组织,然后交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然而实行集中核算后单位组织预算外收入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对于单位是否应收尽收,是否存在体外循环、账外账等情况,会计核算中心不得而知。另外会计核算中心只具备核算功能,而财产清查仍由原单位实施,尤其是固定资产方面,会计核算中心只管理到二级科目的明细账,台账仍然由原单位报账会计登记,财产物资也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有些单位的存在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如实登记,账实不符,资产流失的情况,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会计核算中心的作用只是强调、监管资金规范运作,对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并不过问,特别是对于固定资产的登记、处置的控制基本上置之不理。由此造成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失去了意义。
(四)由于企业会计管理模式上的转变,造成了财务监管难以实现
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由原来的通过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管理,实时实地的了解、监管单位的经济活动,转变成了只能依靠单位报账员提供的票据资料来了解单位的活动。因此就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可行性和真实性及财务支出的合理性,都很难进行正确判断。只要单位报账员提供的票据合法有效,手续完备,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合理,都要进行报销。另外由于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多个单位的账务,忙于报账结账记账,可能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更没有时间进行认真监管,由此造成了会计的财务监管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五)部分企业单位思想认识的不正确,影响了财务监管职能的发挥
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原先的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进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但,拉大了单位经济业务活动与会计业务活动、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而且也拉大了他们之间心理上的距离。有的单位领导甚至认为成立会计核算中心,是对单位的不信任,对于财务支出需要接受会计核算中心的制约和监管的情况产生严重的抵触情绪,因此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在经济活动中,也不愿意听取会计核算中心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抵制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参与到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中。
二 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监管的对策
(一)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管对象和法律责任主体
相关部门应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发,肯定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顺利进行。另外财政部门也应该继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管与服务职能。除此之外也应明确被核算单位的被监管主体地位,明确具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单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不免除会计核算中心监管不力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财务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企业应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监管水平
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没有改变单位责任主体,因此,核算单位应重视报账会计的业务素质,提高财务监管水平。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有会计证,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调研,为进一步的审批提供参考。除此之外报账会计应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实核对,及时向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由此可见加强报账会计的建设,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企业财务监管管理水平的前提。
(三)企业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
首先,会计核算中心应按照会计的相关要求在业务运作的过程中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界定好岗位职责,明确会计人员的具体分工。实行会计工作分离,提高会计专业化核算水平,保证会计核算中心业务的平稳运行。其次,企业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固定资产购置、保管、处置等方面的制度,使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都能够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固定资产核算。
(四)企业应强化部门预算,实行科学预算管理制度
通过编制部门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进行合理的安排,并在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会计核算中心监管执行。会计核算中心按照预算、资金需求计划、用款额度等对财务运转情况进行监管,这样既有利于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也有利于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监管有章可循,同时有利于为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会计核算中心由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延伸。
(五)企业相关部门应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调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接受财务监管的积极性
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后,企业在统一的会计制度下,由专职会计人员对企业进行统一核算,会计工作更加规范,这样做并不是对单位财务自主权的侵犯,也不是对单位的不信任。单位负责人应转变观念,应主动让会计核算中心的人员积极参与到单位经济活动中,为单位经济活动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马莉,孙喜凤强化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监督的对策措施[J]商业经济,2007,(09)
[2]傅文辉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务监督思考[J]黎明职业大学学报.2005,(04)
[3]郑凤媚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监督的对策措施[J]商业会计,2005,(11)
[4]宋慧敏.关于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监督的思考[J]中国总会计师,2005,(10)
[5]赖科男.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务监督[J]审计与理财,2007,(11)
[6]王元凯会计集中核算后如何加强财务管理[J]中州审计,2004,(03)
[7]李霞会计集中核算下的财务监督[J]科学与管理,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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