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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对“0-3岁儿童教养需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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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0-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是影响家长生育二孩意愿和家庭幸福指数的重要因素。为了解本地家长在孩子0-3岁期间教育和养育方面的困难和所需支持,为改进我国3岁以下儿童保教支持政策提供依据展开调研,发现家长对优质且价格亲民的托幼服務较为迫求;重视孩子的智力发展与生理健康,忽略其心理发展;重视教养服务的支持,忽视自身科学保教知识的学习;家庭教养中男性角色缺失是调查中突出的几个问题。基于此,为完善国家育儿支持体系,家长应终身学习,男女合作育儿;国家坚持公益化托育服务的方向,完善监督立法;社会在建构普惠性儿童福利体系的同时,鼓励教育科学大众化。如此才能为解决当下家庭教养困难以及教育资源匮乏等问题提供潜在的可能。
  关键词:0-3岁婴幼儿;教养需求;保教政策;托幼服务
  一、问题提出
  在新时代“全面二孩政策”提出的背景下,我国人口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增加,但幅度不大。可以看出在人口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广大家长对于生育二孩的意愿较低。已有研究指出公共服务体系的不完善成为人们放弃生育二孩的主要原因。其中,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可及性成为影响人们是否生育二孩的关键问题。目前“幼有所育”成为民生之首,尽管国内一些发达地区逐步完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但在区域发展差异较大的环境下,仍有大部分地区未能享有科学保教托育体系带来的民生福利。因而,本次调研目的是为了解本地0-3岁幼儿家庭教养方面的困难和所需支持,为健全我国儿童保教支持政策提供依据。
  二、研究结果中的理论分析
  (一)对需求原因的分析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在满足基础需要后会对更高层次的需要有所追求。对教养服务有需求的家长出于对儿童教养有目标,追求更高的教养质量,但在经济文化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优质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导致家长有心无力。
  (二)对需求内容的分析
  根据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每个人至少拥有八种相对独立的智力成分: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身体-动觉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自我认知智能与自然观察智能。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应当注重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相比于兴趣与才艺启蒙,家长更加注重孩子的生理健康与智力发展,从反面也能看出多数家长忽视了孩子除语言、逻辑--数理以外的其他智能,较为忽视孩子的心理健康。
  三、调查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研究对象
  采用抽样问卷调查的方法,选取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部分家庭的幼儿家长为研究对象。共发放问卷65份,回收64份,回收率98.46%,其中有效问卷64份。
  (二)基本情况
  幼儿基本情况
  
  家长在孩子0-3岁期间的工作状况以及看护情况
  四、调查结果
  
  (一)家长对育儿服务需求的原因、形式与内容
  (1)需求原因
  ①家长对育儿服务需求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对儿童教养有目标或期望提高教养质量的需求(80.33%),其次则是由于工作、身体状况、个人原因、家庭内部原因等(9.84%),部分家长持中立态度(9.84%);②家长不需要育儿服务的原因大致有:更倾向于自己带孩子且有老人帮忙带、寻求育儿服务成本高、当下市场上托幼服务不专业等。
  (2)需求形式
  家长最需要的育儿服务是集中托管、看护服务(39.34%)和专业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产品(39.34%);其次是家长培训、指导(13.11%),需求较少的是家政看护、家教等形式的上门服务(6.56%),需求最少的是咨询、查询等信息服务(1.64%)。
  (3)需求内容
  家长托幼服务内容的需求主要是卫生保健(44.26%),其次是智能发展(24.59%)和营养饮食(18.03%),对兴趣与才艺启蒙需求较少(13.11%)。
  (二)家庭在基本生活、儿童娱乐、教育的月支出
  (1)家庭在基本生活的月支出
  家庭基本生活的月支出在500-1000元之间的最多(42.62%),其次是基本生活支出在1000-2000元之间(34.43%),基本生活支出在3000元以上(11.48%)与在500元以下的较少(6.56%),在2000-3000元之间的最少(4.92%)。
  
  (2)家庭在教育、才艺启蒙的支出。在教育、才艺启蒙的月支出在500-1000元的家庭最多(34.43%),其次是在1000-2000元(27.87%),在500元以下(21.31%)与在2000-3000元之间的较少(8.20%),在月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最少(6.56%)。
  (三)家庭寻求育儿服务的动机与预期
  (1)育儿服务为家庭和教养活动可能带来的益处。①工作、事业:将会获得就业机会,更加专注、放心的投入工作,抓住晋升、进步关键期,不留遗憾。②个人和家庭生活:将会缓解教养压力、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增加生育孩子的意愿;缓解家庭因育儿产生的各种矛盾;获得一定的个人时间;建立适宜的育儿观念、目标;获取科学的的育儿知识、技巧;建立更加健康的亲子关系。③孩子发展:可以促进孩子的身体、智能、情绪等方面的发展;让孩子获得比在家庭更好的教养环境;在营养饮食、规律生活、卫生保健等方面提高孩子的生活质量。
  (2)家庭寻求育儿服务的动机与预期
  ①动机。39%的家长对于托育服务的标准是政府购买最基本的服务之后,家庭承担一部分,36%是作为公益普惠性质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取费用,25%是作为市场商品根据内容、层次、质量等收费不等。由此可见,多数家长注重孩子身体、智能、情绪等方面的发展且对于亲民的托育成本以及优质的服务内容的需求很高。   ②预期。家长通过获得科学的教养服务,缓解妇女压力,增加家庭收入,并且能够得到科学的保教知识的指导,以直接的教养方式与科学安全的教养环境促进0-3岁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五、调查中凸显的问题及思考
  (一)問题
  (1)托幼服务:目前市场上托幼服务不专业、家长寻求育儿服务成本高;(2)育儿理念:虽然有部分家长追求更高质量的保教服务,但因本地优质教育资源匮乏,而有心无力,同时也有家长在重视孩子的智力发展与生理健康的同时忽略其心理发展。另一方面家长相比于自身科学保教知识的学习,更重视外在教养服务的支持与孩子的成长;(3)责任分配:母亲往往是孩子的主要看护人,而父亲的参与比较少。故幼儿看护难以真正做到男女义务与责任的平等。
  (二)思考
  虽然一定程度上受到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很多家庭不能享受优质的教养服务,全面地促进孩子的发展,但家长本身作为能动的个体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去了解科学的育儿知识,因此家长本身在育儿方面需要重视。对于托幼服务成本高而一般家庭难以承受的情况,政府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同时社会组织在孩子的教养方面也可起到辅助作用。
  六、分析与建议
  (一)分析
  家庭是学前儿童教养的主体,同时社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社区等一系列社会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基于实践,三者在责任分配中的问题表现如下:(1)原生家庭是早期儿童照顾的核心主体,但由女性承担了儿童照顾的主要职责;(2)国家鼓励培养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但在立法和监管方面仍存在一定漏洞;(3)社会在困境家庭儿童的照顾问题上发挥着主体作用,但也或多或少存在其作用发挥不足的现象。这些问题只有正视起来,才能从儿童的利益出发,进行公私责任的分配,从而逐步完善0-3岁婴幼儿教养支持体系,保证其良性运转。
  (二)建议
  (1)家庭层面。①家庭育儿以女性为主体,男女合作育儿。②家长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及时更新保教知识,和幼儿共同成长。基于传统观念,女性承担了更多的教养子女的责任,但在现代社会,作为社会化的角色,伴随着男性在教养中责任的缺失,女性压力较大。因此,应强调履行男性以及社会的责任,尤其是发挥社会的作用,通过逐步完善社会福利政策加以弥补和解决。通过相关产假制度的完善以及赋税减免和儿童照顾津贴等经济支持手段来支持女性有更多的精力进行儿童教养。
  (2)国家层面。坚持公益性的托育服务方向,完善相关监督立法。调研结果表明,本地家长对于亲民的托育成本以及优质的服务内容的需求很高。因此,基于公益性,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①由国家拨款,政府通过买下专门服务,将其转换成不同面值的代金券向不同经济收入的家庭发放,使幼儿和家长可以在规定区域内的早教机构里获得相应的托育服务。②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带头作用,协调组织好教育、民政委等部门形成与0-3岁婴幼儿托幼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③鼓励现有幼儿园开办托幼班,建议以地方妇联为主管领导单位,教育、工商、发改委等本部门共同参与,在社区建立非营利且专业的托幼中心。在市场监督方面,除了对托幼行业的专业性和安全性严格监督外,还需鼓励和支持多元服务主体,这将有助于早教服务年龄段的普及和消除在可及性上的城乡与地区差异。在国家完善立法方面,可制定针对于0-3岁婴幼儿的法案,参考如《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成文法案,结合相关立法调研结果逐步制定针对性的政策与法规。其中需要涉及到0-3岁婴幼儿照料、保护、教育及教养责任分配等内容。
  (3)社会层面。①建构普惠性的儿童福利体系,向教养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补助。如:为残疾儿童,二胎家庭,贫困家庭等提供援助津贴。②鼓励教育科学大众化,普及科学保教知识。调研结果表明,很多家长由于缺乏科学育儿知识,在孩子教养方面有心无力。基于此,可以由政府鼓励,早教工作者带头,邀请专家作为保教顾问,定期将科学的保教知识以讲座、访谈、印册传阅、制片宣传、公众号推选优质育儿文章等途径进行普及。同时专业人士可以将前沿育儿资讯进行推广,更新民众育儿知识体系。
  七、结语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为完善国家育儿支持体系,家长应在终身学习的同时支持女性在家庭育儿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男性责任;国家坚持公益化托育服务的方向,完善监督立法;社会在建构普惠性儿童福利体系的同时,鼓励教育科学大众化。因此,我国0-3岁婴幼儿教养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的合力。只有明确三者责任,正视其中存在的漏洞,继而结合我国0-3岁婴幼儿教养的实际情况,寻求解决的方法,才能进一步攻克当下家庭儿童教养困难、社会教育资源匮乏等社会问题,向营造男女合作育儿、社会和国家协调育儿的良好环境,提升民众的生育愿望和教养质量的理想化模式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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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文章是西北政法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0-3岁婴幼儿家庭教养需求调查”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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