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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视角下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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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多个利益相关主体,具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下职业院校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问题进行剖析,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利益相关者的不同价值诉求,使政府、高校、社会紧密联系,同时利益相关者对创新创业教育也有更大的支持和更好的互动。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创新创业教育;价值诉求
  利益相关者理论( StakeholderTheory)是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一种新的企业管理理论,被认为是“理解和管理现代企业的工具”。弗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能够影响上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能够被组织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人”。米切尔从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等三个属性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细分,用以确定利益相关者的层次。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要求高校做好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准备,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这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政府要起到宏观调控主导性的地位,企业要积极参与并提供技术的支持。高校要整合各方面的教育要素与资源,学生要有创新意识响应创业政策,人才中介要提供配套服务。
  近几年各高校的创业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但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利益相关者的价值需求影响着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而明确其利益相关者的责任至关重要。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期望的最大化,协调各方利益,在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发展高校创业教育,是国内各高校未来很长时间内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价值主体分析
  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6号)明确提出,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人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高校兼具知识生产、获取、扩散和开发的本体功能,是创新驱动的核心价值,高校的创业教育体系能够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从而增强创新经济驱动力。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内涵应该是引导高校师生不断更新和升华教育观念,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培养出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高校应通过创新创业教育转变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高校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创新创业教育必定涉及众多的高校利益相关者,运用利益相关者评分法界定创新创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的层次可以描述如下:合法性即为某一群体是否被赋予法律和道义上的或者特定的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对于自身利益的索取权;权力性即为某一群体是否拥有影响创新创业教育过程的地位、能力和相应的手段;紧急性即为某一群体的要求是否立即引起高校管理层的关注。基于上述分类评分法,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政府、社会组织、高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构成创新创业教育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基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内部运行体系及外部支撑体系,本研究将其中的政府、社会组织等列为外部利益相关者,将高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列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态度、观念等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根据各自的利益诉求,对创新创业教育产生不同的影响。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价值需求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重要利益相关者作用发挥不到位。中国政府为促进高校大学生的就业,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大学生创业政策,涉及创业产业园、创业基地孵化、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税收等诸多方面。据中国青年报调查显示,目前打算创业的大学生迫切希望了解政府部门及学校的创业帮扶政策、创业项目、创业准入门槛、贷款政策,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绿色通道等。政府在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方面的功能是不可取代的,企业在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尚且不足,人才中介也没有提供培训或者测评的服务。
  2.核心利益相关者价值需求满足程度低。我国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对教师培养关注度不高、培训力度不够。人才的创新意识、素养与能力尚不足,全面发展的目标尚不能实现。高校的创新培养停留在方案中,创新创业课程不能完全融入实践教学中,创新基地没有进行孵化,创新平台没有搭建好。
  三、利益相关者视角下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对策建议
  创业教育的成功基础是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不同利益群体的沟通协调及不同组织机构的互动学习。加强高校创业教育必须从更广阔的视角出发,整合各方面资源。
  1.政府要做好创业教育的主推工作政府作为创业教育的主推者,要转变观念、明确职能,做好职业院校创业教育的主推工作,在税收、融资、项目手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创业融资方面,政府可以借鉴美德等国的大学生创业信贷扶持体系,从构建大学生创业融资体系人手,在资金扶持上创建大学生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在基金运作方面采取市场化专业管理模式,建立多维度资金扶持体系。
  政府要减免大学生初创企业的各种税收,同时建立大学生创业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简化政府审批程序,还可以设立政府主导出资的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还应广泛征求社会资金的支持,设立创业奖励基金,奖励扶持大学生创业。集中反映的大学生创业政策贯彻落实方面,政府要继续紧跟创业形势提供更多
  的优惠政策,如初始创业三年内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年内减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出台配套创业政策,简化审批和流程手续,为优秀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和户籍等帮助,真正贯彻落实创业政策。
  2.职业院校要搞好创业教育的施教工作
  职业院校要搞好创业教育的施教工作,可以从宏观方面,依据自身资源特色和需要,与专业特色互补、地理位置相近的院校,组成地区创业合作伙伴,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创业合作交流,探讨分享创业教育的实践成果,改进完善创业教育模式。最重要的,职业院校要提高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的质量和实效,积极与社会各界,包括创业者协会、孵化器、科技园等建立广泛的联系,为高校创业教育的开展赢得机会、人才等资源支持。从微观方面,高校要不断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从现有教师的创业教育培训和引进专职创业教育师资两方面着手,壮大师资队伍。同时从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式安排方面加强创新,开发适合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夯实利于创业教育效果发挥的软硬件基础。笔者建议,职业院校可以借鉴美国高校的创业教育项目模式,采取差异性模式,如采取侧重培养学生创办企业意识的“商学院型”模式或者侧重培养学生创业能力的“工程学院型”模式。从学校微观层面全过程、跨学科开展两种类型的创业教育模式,设置创业教育类课程学分,利用高校的创业教育阵地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及其他社会资源等构建高师资质量、新课程体系、强管理体系的创业教育体系,从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知识普及、创业过程体验和创业实践的实施方面建设好创业教育的主陣地。   3.职业院校要承担主体责任,构建责任、权力和利益相对应的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
  (1)建立健全内部运行和保障机制。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效整合校内资源。在学校层面,要成立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纳为成员,负责全面规划、指导和整合校内外课程、实践资源、创业项目开发以及师资队伍培养等建设工作,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规划、发展纲要。要进行基层学术组织变革和改进,切实承担起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教师成长的职责,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提供坚实的基层学术组织基础。学校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创新创业教育制度,如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师激励保障制度等,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政策倾斜、课程体系保障、资金、场地等坚实的基础。在学院层面,成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根据学院自身特点组织学院创新创业活动。
  (2)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高校应构建面向全体、层次渐进、专业融合、重在实践、以需求为导向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只有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地开发开设课程群,创新创业教育才能真正落到实处。“面向全体”是指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通识课程,将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纳入学习认证和学分管理。“层次渐进”是指开展分阶段、分群体的教育、咨询与援助。一是要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开展侧重点不同的创新创业教育,如低年级的普及教育、中高年级的能力与素质培养以及四年级学生的实战实训教育;二是要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内容各异的个性化教育,如对创业意愿比较强的学生开展投资融资、项目申报、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专项教育等。“专业融合”是指创新创业教育要有机融入专业教育中。各专业要研究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入机制,一是要挖掘、充实和丰富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融入专业知识的讲授过程;二是要系统开发开设针对于不同专业与学科特点的创新创业指导和实战课程;三是要实施科教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动员和引导各层次学生参与科研,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不断构建科研反哺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效机制。“重在实践”是指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必须落在实践中。一是高校要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实践新平台,如大学科技园、创业基地等;二是要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对各级学科竞赛活动大力资助,以此为载体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技能。“以需求为导向”是指要以问题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高校要不断将学科前沿、行业热点、社会需求等内容纳入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对接。
  (3)建设多元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必须破解制度壁垒。一是构建教学科研成果与创新实践成果并重的评价体系,将教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教师自发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二是改革教师准入制度,对具有创新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强、有成功创业经验的人可以适当降低对学位等条件的准人要求;三是加强在校教师多样化校内外培养,建设高水准“双师型”教师队伍,输送教师到企业进行项目实践进修、顶岗锻炼、挂职服务等,锻炼教师的实训实战能力;四是多渠道聘请知名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以及创业成功人士等充实到外聘教师队伍中,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陪伴式导师辅导”;五是鼓励教师在职创业,并为教师创业提供政策上的便利,例如,允许教师带薪休假创业,允许教师将自己的科技成果向公司轉移等。
  (4)保障学生参与的主体性权利大学生是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大学生是否具有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意愿是创新创业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首先,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优化、教学方法改革以及创新创业教学质量评价。课程是人才培养的关键载体,学生理应拥有合理的决策参与权。学生对课程的开设、授课教师以及教材的使用都应有一定的话语权。其次,建立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激励机制。只有大学生自发主动地接受创新创业教育,才能获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例如,学校可以通过一系列有倾斜性的政策,如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创新创业学分的积累与转换制度等,为学生解决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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