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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的模式及机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祝海玉

  摘 要 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国科学技术和文化产业在获得迅猛发展的同时,二者之间的融合协调发展也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关注。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表现为政府主导型模式、政府引导型模式和官民结合型模式等三种主要实践模式。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的创新机制则既包括科技推动、利益驱动、市场导向等动力机制,也包括政策保障、人才支撑、资源配置等运行机制。
  关键词 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 协调发展模式 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20.01.019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strategies such as "rejuvenating the country through science and education",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and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China's science, technology and cultural industries have developed rapidly. The integration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two has also attracted more and more people's attention.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culture industry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s the three main modes of practice such as government-led model, government-guided model and government-civilian combination model. The innovation mechanism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y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cludes not only the impetus mechanism such a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motion, benefit drive, market orientation, but also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such as policy guarantee, talent support, and resource allocation.
  Keywords integration of cultural industries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model; innovative mechanisms
  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文化与科技从来都是驱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双轮”。文化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实践活动中积淀生成的精神产品的总和,包括語言文字、知识技能、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等,它充分展现了一个国家的“软实力”;科技包括“科学”和“技术”两个部分,它主要解决的是物质世界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充分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硬实力”。文化与科技从来就不是彼此割裂、互不联系的,科技为文化生产、文化产品和文化产业的创新提供了不竭动力,而文化发展则赋予科技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以思想之源和价值引领。“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离不开科技支撑,社会文化产业转型发展离不开科技引擎,社会文化市场繁荣离不开科技推动。”[1]在当代,文化与科技的互动互促变得愈发频繁与明显,其相互融合的领域及程度越来越广泛和深入,文化“软实力”与科技“硬实力”的有机融合以及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与根本路径。
  1 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的模式
  从学理上来分析,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包括“理论模式”和“实践模式”两大方式。“理论模式”是对文化与科技的内涵及结构深入系统分析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反映了二者之间实现融合和协调发展的多种可能。然而,可能并不等于现实,只有重视并践行“实践模式”,才能更好地促进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协调发展。
  1.1 政府主导型模式
  该模式的突出特点在于:强调政府在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亦即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对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内容及路径策略进行统筹协调,及时拨付或补充所需要的资金,引领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协调发展。例如,在促进“物质文化+物质形态科技”的融合发展方面,政府通过人、财、物等的支持以及政策法规的实施,实现科技向文化产业的及时、有效、深入的融合,由此不仅带动了传统文化产业链的延伸,而且促发了新兴产业形态的出现。
  1.2 政府引导型模式
  和第一个模式不同,该模式并不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而是特别重视政府引导下市场机制作用和功能的充分发挥。也就是说,政府并不特别强调相关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制定,而是充分尊重和有效发挥市场的独特功能,通过健康正向的社会环境氛围的创设和营造,实现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发展。例如,在促进“精神文化+物质形态科技”、“物质文化+精神形态科技”的融合发展方面,通过科技知识的普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文化的珍视、科学精神的彰显,促进原创性科技成果的出现以及富有创意的文化产品的形成。   1.3 官民结合型模式
  该模式的突出特点在于:强调政府和市场在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中同等作用的发挥,特别重视并倡导自由竞争与政府控制的共存共生,力图采用经济杠杆与政府资金的紧密结合,以求实现文化产业与科技之间的深度融合协调发展。例如,在促进“物质文化+物质形态科技”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尽管财政拨款由政府直接负责,但它并不主导和安排相关经费的使用,而是通过对具有资质和信誉的“第三方非营利机构”进行授权委托来操作和实施的;不仅如此,政府也要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资渠道,着力形成“政府资金引导、企业资金主导、风险投资加入”的运作机制,从而使得二者之间的融合协调发展得以最大限度的作用发挥。
  2 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的机制
  2.1 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的动力机制
  2.1.1 科技推动机制
  马克思说过:“生产力包括科学技术在内。”邓小平则更明确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内蕴着无可比拟的巨大的生产功能,成为社会演进、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的强大推动力量。在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过程中,科技同样也能够发挥出自身的重要作用,在推动文化领域改革和文化传播方式与手段更新的同时,自然而然地促进了新型文化业态的诞生与发展。“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其作用的发挥往往是潜移默化的,它对科技的影响也需要经历相对较长的时间。”[2]而科技往往极有可能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变革性地作用于文化之中。也就是说,科技推动作用比文化表现得更为直接、强烈和显著,也更能在快速发展变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拥有主导和决定作用。
  2.1.2 利益驱动机制
  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利益驱动机制得以有效运转的根本因素取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因此,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创新产品的形式与内容,并尽可能地实现创新产品的商业化,以期能够生产出满足大众消费需求的产品。随着当代社会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多元化与个性化,一方面致使文化科技产品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周期会越来越短;另一方面在追求物质产品享用的同时,人们也会更加重视精神产品的满足,这就必然使得兼具二者特性的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而出现的产品,逐渐受到人们的追捧。而企业恰恰能契合消费者的这种心态,为使自己获得更大利益而增强创新力度,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令消费者满意的产品。
  2.1.3 市场导向机制
  所谓市场导向机制,主要是“企业直接面对科技进步与市场竞争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不再过度或盲目依赖于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不断通过科技创新等手段改善生产经营状况,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动力机制。”[3]实践表明,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往往更多地表现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它不仅决定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性质和方向,而且影响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内容和要求;不仅制约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的路径与方法,而且影响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根本动力之一,就是契合和满足市场的需要,促使企业更加关注市场动向,自觉主动关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由此也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和创新发展的顺利实现。
  2.2 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
  2.2.1 政策保障机制
  从一定意义上说,作为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政策保障机制往往贯穿于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之中。作为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的主体,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承担着十分巨大的成本压力。而政策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恰恰能够使创新政策法规得以完善,从而分担或减轻他们面临的压力。例如,通过“设立保护知识产权、设定技术标准、严惩市场违规行为、制定公共政策、人才激励”等措施,政策保障机制就能切实有效地促使人才保障、资源配置等其他运行机制顺利达成自身目标任务,从而也就能够最大限度地為消费者提供丰富而优质的文化科技产品。
  2.2.2 人才支撑机制
  人类任何活动,起根本决定作用的往往是人才。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活动也是如此,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的核心力量也必然是人才。从本质上来说,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活动是一种充满创新创造和不确定性的智力实践活动,是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合融合创新发展的二为一的技术性活动。但是,当前我国在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和创新方面的专业人才还相对比较缺乏,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还不能满足市场的多维度、多层面需求,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创新”的良性发展,[4]阻碍了文化产业、科技产业升级以及新兴产业业态形成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基于我国现实情况的考虑,只有从“培养”和“引进”两个维度设计和优化人才支撑机制,高速高效地培养和形成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2.2.3 资源配置机制
  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协调发展,一刻也不能离开相关资源要素的支撑作用,资源配置机制正好可以依据市场需求,整合和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向效益好、周期快的部门。从我国现实状况来看,资源要素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人们常说的人、财、物等,而且包括现代意义上的数据信息、知识智力、时间空间等。资源配置机制能够从整体上把握各方利益,促使各种资源要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取得“一加一大于二”的积极效果。从整体上来看,资源配置机制确保了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创新和协调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要素,有效地避免了因某一要素缺乏影响甚至中断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创新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使创新主体规避了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和经济成本的浪费。由此可见,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一刻也离不开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的支持。
   基金项目:2019年度山东省艺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类别:重点课题,项目名称: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协调发展模式与创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ZD201906414
  参考文献
  [1] 程强,顾新,周全.国外文化科技创新研究评述与展望[J].国外社会科学,2013(3):12-15.
  [2] 雷舜东,熊源,袁神.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机制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2(8):31-33.
  [3] 刘玮.论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增长周期规律[J].科技创业月刊,2008(1):8-10.
  [4] 陈振旺.文化科技融合时代的产品形态及融合方式[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2013(3):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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