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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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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对目前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问题给出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的路径:一要有明确的评价目标;二要有多元的评价主体;三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及标准;四要建立有效的评价反馈改进机制。
  关键词: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25-0127-02
  目前,全国大部分高校正处在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阶段,在国内尚未找到较为成熟完善且适用应用型地方本科高校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借鉴,各种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创新一直在不斷深入,但是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仍然普遍存在形式化、单一化、应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推动实践教学规范化、制度化和特色化建设。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评价目标不明确。为什么要评价,评价的目的是什么,有些学校对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目标不明确。在对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考核上,一般会通过抽查、巡视、验收等手段给出评价结果,对学生的能力评价不全面,没有评价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综合应用能力与用人单位的需求是否合拍,是否适用社会发展。由于评价目标不明确,导致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差,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提高起不到促进作用。
  2.评价主体缺少多元性。有些学校实践教学活动评价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是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实践单位。很少会采纳学生家长、毕业生、用人单位等相关利益主体的评价意见。由于评价主体缺少多元性,导致评价结果不全面、不科学。
  3.评价标准不科学。有些学校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不明确,有的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评价标准不具体,有的与生产实际要求相脱节。由于评价标准不科学,导致评价指标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发挥评价体系对实践教学质量的诊断和激励作用,不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4.评价结果反馈机制不健全。有些学校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反馈机制不健全,有的对评价结果的反馈不及时,有的对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够重视,没有发挥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作用。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的路径
  1.要有明确的评价目标。构建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适用社会经济发展。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应明显区别于研究型大学和高职院校,应有自己的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定位为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良好专业素养,适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最终目标是使培养的人才具备职业实践能力,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学校根据其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师资计划、设备计划、人才培养计划等阶段性目标。为保证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学校要将具体目标进行分解和落实,然后通过考核评估等手段诊断目标是否偏离。
  2.要有多元的评价主体。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涉及多个主体,包括学校领导、主管部门、二级学院、校内外指导教师、在校学生、实践单位、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等。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应定期聘请这些利益主体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参与课程结构体系的设置与调整,参与教学质量与满意度的调查,参与制定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质量标准和评价等环节中。
  学校应组建教学质量评价委员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社会发展,立足学生发展特征和需要,定期组织会议交流,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主要从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条件、管理、考核、学生应用与创新能力等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1]。实践单位、用人单位等社会主体应根据岗位特征与需要,侧重对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指导教师应从实践教学条件是否满足需求、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是否适合学生和社会发展、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表现与效果,以及自身的指导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学生应从自身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对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职业创新能力等方面是否得到锻炼和提高,并对指导教师的能力、水平和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这些相关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逐步形成协同育人的培养机制。
  3.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是构建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基础和实践教学质量评判的依据。学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色,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以便于对实践教学的实施与管理进行监控和评价。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指标和标准是评价的依据和标尺,评价指标和标准的准确度将直接影响实践教学质量的高低和实践教学水平的提高[2]。
  要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来制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和标准,还要结合指导教师、学生、实践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专业特点和学生层次。可以从实践教学保障、实践教学过程和实践教学效果等方面设置一级评价指标。实践教学保障的二级指标应包含实践教学目标、制度建设、师资队伍、经费投入、基地建设等内容。实践教学过程的二级指标应包含实践计划、实践内容、实践方法、实践教材、指导教师、考核、管理等内容。实践教学效果的二级指标应包含在校学生、毕业生、校内外指导教师、实践单位、用人单位等评价内容。二级指标的内容设置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价主体分别设置具体评价内容、标准、分值,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阶段性评价与综合性评价相结合。
  4.要建立有效的评价反馈改进机制。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是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通过评价诊断实践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然后进行针对性的整改。大部分学校都有一套完整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但多数学校在评价后教学质量并没有显著提高,主要原因是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改进不及时,对评价结果缺乏有效的利用。要建立有效的评价反馈改进机制,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制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反馈制度并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梳理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信息,组织专家讨论,每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相关主体,以便其及时分析与改进。学校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反馈和改进机制,使其最终形成“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的良性循环系统[3]。
  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反馈,不仅可以应用到评价机制的完善和改进中,还可以用到对师生的激励和约束中。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学分绩点毕业要求挂钩,激励学生端正态度,更加积极认真地进行实践锻炼和学习,掌握基本实践技能,以适用未来职业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与教师的工资绩效、年度奖励和职称评定挂钩,激励教师重视实践教学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三、结语
  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不是孤立的,要有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的实践教学体系,需要学校成立专门的实践教学监管机构,形成闭环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机构体系;要注重培养培训双师型教师,保证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要加强实践基地建设,根据需要建设较为稳定并符合教学条件的校内、外实践基地等。
  参考文献:
  [1]吴文平.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路径[J].理论观察,2016,(3):169-170.
  [2]宋保胜,宋曼,李仁杰,等.高等农业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8,(9):95.
  [3]谭海英.高校法律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J].高教论坛,201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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