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与具有优势学科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机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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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峻巍 周艳文 赵鹏 辛丽 张伟 姜冬雪
摘要:联合培养研究生是国家积极鼓励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提升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文章围绕辽宁科技大学和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在联合培养研究生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了建议,并探讨了地方高校与具有优势学科的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机制。
关键词:研究生;联合培养;地方高校;科研院所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38-0004-02
一、前言
2013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校所、校企联合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完善校所、校企协同创新和联合培养机制。”[1]近几年,联合培养研究生逐渐成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提升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2]。与地方高校相比,国家级科研院所往往科研设施一流,学风严谨,并承担着许多国家重大课题,但苦于研究生招生数量限制,经常面临缺兵少将的境遇。而地方高校生源相对充足,研究生导师也愿意通过联合培养研究生,来共同合作项目或建立联系。因此如何与科研院所开展行之有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就成为高校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所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以辽宁科技大学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合作为例,探讨地方高校与科研院所研究生联合培养方式以及相关合作机制。
二、现状与问题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自198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来,在“以人为本、创新培养、注重特色、科学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目前学校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各类在校研究生近2000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以下简称“金属所”)成立于195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科学院新创建的首批研究所之一,是我国高性能材料研究与发展的重要基地,也是国内材料科学领域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工程所需的尖端材料技术研究任务。
1.合作松散的问题。目前,科研院所与地方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主要是解决其“有课题、无人做”,即研究生匮乏的问题。但对地方高校的导师而言,每年招收研究生的数量是动态的。只有当招生宽裕的时候,才能抽调出研究生到科研院所去学习,而当研究生数量趋紧的年份,特别是还有部分研究生导师没有招到学生,这时送研究生到外面学习的做法会备受诟病。因此,地方高校生源不稳定会造成双方仅能以松散的方式进行合作,无法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2.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近些年,地方高校越来越重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对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也有较高的要求。在金属所内部,其对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还是鼓励的。但对知识产权保护非常严格。对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而言,由于分属不同单位,且其承担的课题往往涉密,所以有时很难要求研究生以地方高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
3.培养质量过程监管问题。当地方高校与科研院所分属于两个城市,且距离较远时,高校导师及研究院管理部门很难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进行质量跟踪与过程监管。虽然,在学术氛围浓厚、科研环境和条件较好的科研院所一般不用担心研究生培养质量,但由于高校缺乏对科研院所导师的约束,在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4.学习期限问题。一般情况下,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往往要在高校完成一年左右的理论课学习,然后才有时间到科研院所进行科研工作。考虑到论文开题,找工作或博士入学考试,或论文撰写与答辩,对于一个2.5年学制的研究生来说,他在科研院所的有效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年,这大大制约了科研课题的实施与开展,也降低了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热情。
5.其他问题。除了向科研院所输送联合培养研究生外,由于课题合作需要,地方高校也会接纳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研究生到学校来做课题研究。如何加强对这些学生的管理,保证他们在校期间的安全和食宿也是摆在高校研究生院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问题。
三、方法与建议
通过调研与实践,我们认为高校应重视与国内外具有优势学科的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力度,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完善相关研究生招生和管理制度。积极完善《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和《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研究生招生和管理制度,积极有序地将科研院所导师纳入高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体系中,给予他们更大的招生和研究生管理权限。例如可采用校内研究生导师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和学校批准的模式遴选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可突破二年一次校内遴选导师的限制,实行一年一次,甚至一年多次。在招生方面,不仅可以允许校外导师招收国家统考的研究生,也可接收校内直接推荐的研究生。解除校外导师的疑虑,促进双方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
2.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在联合培养研究生时,要在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成果方面对校外导师提出具体和适度的要求,促进校外导师有计划地安排研究生完成高校科研成果任务,这样在不伤害双方积极性的前提下,能够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而高校可通过学术交流等方式对校外研究生导师给予一定工作量报酬。对成绩特别突出的校外导师,如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或其他国家级奖励,高校也要给予校外导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3.加强过程监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可要求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遵守月报告制度,即每月要向双方导师提交工作报告,汇报研究进展。并在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环节由双导师共同签字认可。
4.实现学分互认。積极与具有培养研究生资格的科研院所开展学分互认工作,让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以长时间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学习和开展科研工作,尽早进入课题中,争取多出成果、早出成果。 5.做好導师和研究生服务工作。积极与学校的后勤和安保等部门做好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安全防范、人身意外保险、住宿和就餐等工作,让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安心学习和科研,无后顾之忧。
在学术交流愈加活跃,科研合作更加紧密,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与国内外具有优势学科的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不仅对研究生本人和双方指导教师有益,而且对高校、科研院所,乃至国家的发展都会有极大的好处。地方高校应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积极吸纳科研院所高水平研究人员加入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中,积极选派优秀学生到优秀的科研院所进行学习和深造。并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文君.《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解读[J].教育与职业,2013,(34):50-52.
[2]卞晶晶,黄仿伦,李服生,等.校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探索与实践[J].当代经济,2017,(35):158-160.
A Study on the Mechanism of Joint Cultivation of Postgraduate Students between Local Universities and Institute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with Advantages:A Case Study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aoning and the Institute of Metals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ZHANG Jun-wei1,ZHOU Yan-wen1,ZHAO Peng1,XIN Li2,ZHANG Wei2,JIANG Dong-xue1,2
(1.College of Materials and Metallurgy,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aoning,Anshan,Liaoning 114051,China;
2.Institute of Metal,Research,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Shenyang National Laboratory for Materials Science,Shenyang,Liaoning 110016,China)
Abstract:Joint cultivation of graduate students is an important way to foster innovative talents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ultivation.Based on the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aoning and Institute of Metal,Research,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in the process of joint cultivation of graduate students,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and probes into the mechanism of joint cultivation of graduate students between local universities and institute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with advantages.
Key words:postgraduate;joint training;local universities;research institu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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