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的思考与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艳芳
摘 要: 案例教学是以教学案例为载体,基于一定的教学目标,师生、生生之间通过对案例素材进行共同探讨,从模拟情境中获得知识和替代性经验的一种教学方法。文章结合衡水学院第二届教师技能大赛获奖教师公开课,对案例教学相关问题作探讨。
关键词: 案例教学 有效教学 优点 组织与实施
2010年12月2日,我院举行了衡水学院第二届教师技能大赛获奖教师公开课,短短的四十分钟充分彰显了三位教师对于专业知识、教学方法和课堂调控的驾驭能力,他们精彩的课堂讲授使我收获颇多。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位教师和第三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各有特色。
案例教学法,是以教学案例为载体,基于一定的教学目标,师生、生生之间通过对案例素材进行共同探讨,从模拟情境中获得知识和替代性经验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方法不仅指向于教师的“教”,还涵盖了学生的“学”,要求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发生一定的转变,即在教学过程中以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进行积极的对话与互动。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两者在案例的选择和运用方面,侧重点各有不同。第一位老师的“学校在公共事件中的媒体应对策略”选择了最近发生的新闻事件,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使学生在充分理解理论的同时,锻炼了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给学生留下了思维的空间。第三位老师的“声音弹性”内容教学,是一种技能型的教学,对于声音弹性的掌握训练选择了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短文案例,在分析案例的同时介绍理论,使学生能够生动形象地理解教学内容,掌握声音控制的技能。
一、案例教学的优点
两位教师对于案例的选择和把握都恰到好处。案例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有很多优点。
(一)鼓励学生独立思考
传统教学中,教师只告诉学生怎样做,而且其内容在实践实施中可能不实用,且非常乏味无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但案例教学中,没人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办,而是要自己思考、创造,使课堂更加生动活泼。每位学生都要就自己和他人的方案发表见解。通过这种经验的交流,一是可以取长补短、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二是可以起到一种激励的效果。一两次技不如人还情有可原,长期落后者,必有奋发向上、超越他人的内动力,从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
(二)引导学生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
知识不等于能力,知识应该转化为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一味通过学习书本的死知识而忽视实际能力的培养,对自身的发展有着巨大的障碍。案例教学正是为此而生,为此而发展的。
(三)重视双向交流
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听没听、听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测试时才知道,而且学到的都是死知识。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然后查阅各种他认为必要的理论知识。这无形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而且是主动进行的。捕捉这些理论知识后,还要经过缜密的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一步应视为能力上的升华。而且教师要给以引导,这会促使教师加深思考,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双向的教学形式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案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开展案例教学并不比其他教学形式容易。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运用,推动学生进行案例学习等环节,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想有效组织实施案例教学法,教师首先需要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
(一)课前准备
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在课前做精心的准备,熟悉案例的内容,并分析和评价与案例有关的材料。
首先,仔细阅读案例,分析案例材料,找出案例中所隐含的关键性或者说独一无二的问题。其次,思考和判断课堂上展示的案例是否存在一种分析序列。如果只有一种序列,就可以以此组织教学;如果不止一种,就要考虑学生对此案例情境是如何思考的。再次,评估课堂讨论中是否会出现一种观点占上风的现象,或是否会展开真正的讨论。如果是一边倒,就要想办法扭转,提出与学生相对立的观点;如果学生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不能引发讨论和争议,就要从案例中的某些材料出发激发学生的思维。最后,根据对学生已有知识技能及背景的了解,思考学生在这个特定的案例上到底能做些什么。如果案例对学生来说过于复杂,就需要教师予以适当的引导;如果适合学生的水平,就要更多地敦促学生进行多种多样的参与。
此外,教师也要书写简单的组织教学的教案,主要说明打算如何组织教学、设计了哪些问题引导学生讨论等。
(二)组织与实施
首先,案例的呈现和引入。教师呈现案例,并予以一定的介绍。在开展案例教学的初期阶段,教师可以针对每个案例提出一些引导问题,以便使学生在阅读和讨论案例时有方向可循。课程进行到一定阶段以后,教师可以逐步减少引导问题,让学生形成问题意识。
其次,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是实施案例教学的核心环节。对案例进行批判性思考,让学生在获得经验的同时,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概括总结。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可以让学生对整个讲座作概括总结,也可以由教师自己来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并讨论案例的成功和不足之处。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9206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