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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培育公民新核心素养的举措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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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欧盟于2018年1月发布的《关于终身学习的核心素养提案(2018)》建构了全新的核心素养框架。新核心素养框架不仅目标明确具体,折射出信息化时代对人的能力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而且强调立足核心素养严格训练教师、运用多样化学习方法促进核心素养形成、采取多种措施检视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状况。对此,我国在推动核心素养实施的过程中,应予以批判地吸收和借鉴,明确核心素养的目标,深化教学方式变革,关注核心素养成效评估问题。
  关键词:欧盟教育;新核心素养;教师教育;跨学科学习;创业学习
  中图分类号:G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995(2019)02-0075-04
  一、欧盟培养公民新核心素养的基本目标
  歐盟一直实施能力导向的教育,发展能力被认为是发掘教育与文化潜力、形塑积极公民身份、促进社会就业与公平的重要手段。过去十年中,《关于终身学习的核心素养建议》在以能力为导向的教育行动中发挥了支柱性作用。鉴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及欧盟劳动力市场的挑战,2018年欧盟对2006年颁布的核心素养框架做出了调整,发布了《关于终身学习的核心素养提案》。
  欧盟认为,《关于终身学习的核心素养提案》旨在围绕公民核心素养为各成员国教育工作提出一个可供参考的共同框架,用以指导学校的正式学习和社会的非正式学习。新核心素养包含了“读写能力”“语言能力”“数学、科学与工程技术能力”“数字能力”“个人、社会能力与学习能力”“公民能力”“创业能力”“文化意识与表达能力”八项能力及与之对应的知识、技能与态度。一方面,新核心素养将国际组织普遍重视的“问题解决能力、跨文化能力、批判性思维、创造力”置于突出地位,呼应了教育国际化进程中学习者所需的全球素养;另一方面,新核心素养强调“硬技能”与“软技能”结合,既注重培养学习者的基础技能,又观照了适应信息化、网络社会所需的高阶素养。
  这八大素养回应了欧盟劳动力市场挑战,倾力满足经济可持续增长、社会凝聚力增强和民主文化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由此,欧盟确定了发展新核心素养的三个基本目标:
  其一,着力发展学生的就业能力、公民能力和以积极负责任的公民身份参与社会建设所具备的关键能力;其二,为决策者、教育培训提供者、教育工作者、从业指导者、雇主、公共就业服务者和学习者自身提供参与欧洲社会的工具;其三,支持欧洲各地付诸行动,从终身学习的角度促进公民能力的发展。
  新核心素养的目标涉及了定义八项能力的内涵、明确核心素养的培养对象及由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的措施等问题,反映了信息化时代对人的能力所提出的新要求。一方面,获得知识和掌握程序的能力在人才培养中被逐渐弱化;另一方面,问题解决、批判性思维、合作能力、创造力、自我调节等能力被愈加肯定。与此同时,当前企业、社会与公民之间的显性关联亦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工作与自动化、数字技术挂钩,就业市场对劳动者的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期待。因此,公民欲维持现有生活水平、保障学业质量、获得就业机会,必须以终身学习为路径促进个人能力不断更新。
  二、欧盟培育公民新核心素养的主要举措
  (一)立足核心素养严格训练教师
  1.确立有效教学为教师必备素养
  欧盟将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视为发展公民核心素养的主要场所,其有效教学成为保证公民核心素养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欧盟拟定了教师必备的基本素养,具体包括知识理解、技能、性格倾向三个方面。如表1所示:
  当然,上述素养仅作为教师开展有效教学的基本条件。欧盟在《教师职业标准》中还提出了批判性思维、教育期望、领导能力等指标,以促进教师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2.开展结构化的教师教育
  有效教学的开展依赖教师的素养水平,为确保教师具备开展有效教学的素养,欧盟开展了结构化的教师教育,包括ITE新任教师教育、CPD教师持续专业发展计划、合格教师职业生涯教育。
  ITE新任教师教育致力于加强处于职业生涯早期的教师与学校之间的联系,确保新任教师顺利就职和留职。这一阶段的培训主要由个人、学校和教育社区合力完成。这里的个人特指一位资深教师,其主要工作是将新任教师介绍给学校和社区,对新任教师进行一对一专业培训,带领其适当参与教育行业的评审。就学校而言,校长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校长定期与资深教师合作参与新任教师专业发展活动,与新任教师探讨个人和专业发展进展并提供反馈建议。在教育社区中,新任教师通常以协作的形式参与到环境创设、课程评估、课堂观察、团队教学等活动中。CPD教师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侧重于帮助教师提升个人能力,使其适应瞬息万变的教育环境。虽然欧盟各成员国CPD教师持续专业发展计划的组织单位不尽相同,但均采取了多项措施激励教师参与,例如提供免费课程、为学校提供资金、为教师提供资助、发放促进教师流动的津贴与补助、组织带薪学习,激发教师主动参与有利于专业可持续发展的各类培训与学习交流。合格教师职业生涯教育则是通过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协作来开展,帮助教师管理学习困难的学生、支持教师解决个人健康和人际关系问题、改善教师的专业实践。
  (二)运用多样化学习方法促进核心素养形成
  1.重视跨学科学习
  通常,人们将“跨学科”理解成“为了达到明确的目标或完成特殊的任务,通过两门及以上学科实现知识和方法的整合”,该术语常被视为对复杂问题的全局性思考的结果。欧盟提出的跨学科概念并不局限于此,它在强调不同课程科目之间联系的同时,也注重通过不同教育伙伴、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如教育培训者与学习者、劳动力市场与学校的合作,强化教学内容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关联。为实现跨学科学习,欧盟在“Erasmus+”计划中以多种主题式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倡导青年解决真实情境中的问题,扩大学习者参与跨学校、跨地区、跨国家学习交流的机会。此外,欧盟还成立了知识联盟(Knowledge Alliances),用以开发和实施新的教学方法,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2.倡导创业学习
  发展欧洲公民的创业能力一直是欧盟及其成员国政策的关键目标之一,也是新核心素养八大关键能力的重心所在。为此,欧盟研究确定了创业能力框架三大领域的十五项能力,如表2所示。
  欧盟倡导学校给予学生主导商业社区的机会,让学生自主开展商业模拟、企业项目学习、访问企业家和创业挑战等活动。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获得至少一次的创业实习机会。同时,欧盟主张地方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学校建立与社区和企业的合作关系,从而进一步推进创业教育。
  (三)检验和评估新核心素养的发展状况
  欧盟认为,评估能够在培养学习者核心素养上发挥关键作用。欧盟对新核心素养发展状况的评估,不仅涉及新课程、指南与教科书、教师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评估工具本身的审查,还包含对关键能力、跨学科课程和思考技能等的评估。
  欧盟在详尽考察多个成员国关于核心素养评估对策的基础上,形成了欧盟核心素养评估政策建议,并出版了{2020年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核心素养评估专题》,供各成员国参考。同时,欧盟通过“欧洲教育和培训合作战略框架(ET2020)”对核心素养框架及促进核心素养发展的经验进行追踪和报告。以立陶宛为例,其核心素养评估涉及中小学能力标准化评估、高中及高等教育基于学科的能力评估、中等职业教育关键能力组合评估。就中小学能力标准化评估而言,立陶宛以学科课程为基础,开发了标准化测验能力模型(如数学能力模型包含内容、方法、复杂性三个维度),建立了非正式能力诊断系统。高中及高等教育基于学科的能力评估则包含学科和跨学科两个维度,涉及研究项目论文、毕业笔试、学习项目口试三个方面,前两种测试从学科角度关注学习者对主题的深度理解,学习项目口试则重在考查学习者的跨学科能力。中等职业教育关键能力组合评估关注八大素养中的“数字能力”“个人、社会能力与学习能力”“公民能力”“创业能力”“文化意识与表达能力”,将每个能力拆解为可描述的等级性指标,由教师在学生学习期间和学习结束时分别展开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学习者在学习期间可定期获取个人核心素养发展状况的反馈,劳动力市场的雇佣者也能以此为参考开展招聘。
  三、欧盟培育公民新核心素养对我国教育的启示
  (一)明确核心素养的目标
  欧盟对公民核心素养框架的再次更新,一方面表明欧盟在国际和社会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对核心素养加以调整的积极姿态;另一方面也表明其核心素养框架在教育发展中的支柱作用得到一定程度的验证。欧盟的新核心素养框架由欧盟官方发布,并配合系列措施促进其目标的实现,这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教育质量升级运动。我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教育改革深入、教育质量提升、教育与国际接轨的必然成果,借鉴欧盟思路,明确核心素养的目标对促进其落地实施十分必要。
  我国核心素养的根本要义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落实核心素养,根本目的是促使教育转向人、聚焦人、发展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从根本上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从框架来看,我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目的明确,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但目标却相对模糊。我们认为,我国核心素养重在强调三大目标:弘扬民族文化,处理好传统继承与现代創新的关系;关注学生成长,处理好教育培养与学生发展的关系;服务社会生活,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关系。这三大目标彼此联系,相辅相成。其一,具象化了核心素养的目的,观照了框架中的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维度;其二,明晰了核心素养框架中目的与各具体素养之间的联系,能够进一步帮助教育工作者理顺核心素养与教育教学、与学生发展、与青年就业之间的关系,从而准确把握核心素养的内涵与旨归,立足于教育实践现状与教育愿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二)深化教学方式变革
  欧盟为促进公民核心素养发展采取了多项措施,尤为注重教师素养的培养与学生学习方法的更新。事实上,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课堂教学方式也不断革新,譬如翻转课堂、项目学习、个性化学习等新的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正影响和颠覆教育者与学习者的传统课堂观念。
  教师正确理解和践行核心素养指标是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必备前提。因此,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完善自身素养,要求学生具备的核心素养,教师自己应先具备;教师还要善于学习和运用新的教学方法,切实将核心素养渗透在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之中。面对新教学方法的冲击,教师应坚持多样并存、有机结合的原则。其一,教师要充分意识到传统教学方法和新教学方法各有所长、不可偏废,通过传统方法与现代方法的结合推动学生发展。其二,教师要充分考量学科及知识的特点、了解学生的经验储备,灵活调整教学方法,采用传统教学、探究式教学、项目式教学、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方式促进学生学习,推动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
  作为学习者的学生也应主动运用多样化学习方法开展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促进自身素养的提升,如充分利用技术平台,采用个性化学习的方式展开个人兴趣学习;利用MOOC、教育云资源获取知识,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自主探究学习等,努力使自己成为知识的发现者和创造者。
  (三)关注核心素养成效的评估问题
  核心素养教育的成效需要由有效评估来判定,欧盟虽然没有对此发布统一的标准,但是提出了几点倡议性举措,如鼓励学生自我评估,关注素养的动态发展和生成效果,利用数字技术捕捉学习者状况等。这些启发我们要重视分解核心素养,提升多主体的评价能力,关注评估方式方法,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在诊断和评估学生能力中的作用。
  对照我国学生能力发展的现实状况,我国在开展核心素养评估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四个问题。第一,倡导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学生、教师、家长、学校管理者、第三方评价机构均可参与到核心素养评估体系建构中来,特别要发挥学生自我评估的价值。第二,鼓励评估方式的多样化。在不同教育阶段,评估者可将纸笔标准化测验、跨学科能力面试、学术成果考察与社会实践能力评估等多种方式组合使用,使评估不仅具备可统一考察的量化指标,而且能关注发展过程的质性描述。第三,重视评估系统的综合化。相关部门要根据多方面的核心素养编制评估手册,指导评估者在开展基于学科或跨学科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可依据核心素养的要求对相关要素进行分项目的综合评估。第四,推动评估手段的信息化。评估者可利用数据挖掘、信息跟踪等信息化手段,促成核心素养评估的累积效应和生成效应产生,降低人为造假的可能性。总之,重点关注成效评估问题,能够有效监测我国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状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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