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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设计管控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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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现阶段我国的城市设计管控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并且其设计方案也日趋科学化和合理化,但是在实际的应用效果看来,并不是特别明显。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一种法定规划,将城市设计管控应用到其工作过程中,可以有效提升其工作水平。基于此,本文以《新化县河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为例,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设计管控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城市设计;管控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用
  城市现代化建设是现阶段城市发展过程中较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其所涉及的内容有很多,其中就包括城市设计管控工作。城市设计管控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设计是否可以与整个城市规划体系相融合,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城市会选择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用到城市设计管控工作过程当中[1]。在控制详细规划应用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将城市设计管控应用到现代化城市建设过程当中,也同样成为现阶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重点。
  1 新化县河西城北片区规划概述
  2013年,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新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0年修改)开始实施。其中新化县河西城北片区规划作为规划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规划总面积为252.56公顷,具体范围为:东临资江,西至蚩尤大道,南抵迎宾路,北达天子山路。对于新化县河西城北片区而言,该区域的主要定位为:县城城区人口有机疏散的承接地,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建设一个集文化旅游、居住生活、运动休闲为主的综合型片区。
  本次规划区涉及已编制的四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别是:《新化县城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新化县北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城西北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批)。但各规划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且其中三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使用的是旧版用地分类标准。其主要的规划方法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相应的城市设计管控工作。
  2 城市设计管控概述
  现阶段对于城市设计的定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城市设计是根据人的审美、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城市形体进行设计一种行为,从这一层面出发,其主要的设计内容为城市系统设计、区域设计以及工程项目设计等等;其次,城市设计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活动对于环境需求开展的设计活动,其主要内容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设计;最后,城市设计是一个由多种不同要素所构建的一个全面性的系统,其主要为城市公共工程、交通和街道等等。所谓的城市设计管控,指的则在城市设计的基础上,依据行政主体或者规划中获得意志,结合社会群体的实际需求,通过应用相应的行政手段,将建筑设计与规划设计相结合,最终实现城市职能转化这一目标的一种管理模式。对于新化县河西城北片区规划而言,因为区域自身的资源禀赋,项目组认为规划区未来将会是生态居住、新兴的旅游体验经济、人文展示、生态运动的理想之地。
  3 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的城市设计管控概述
  3.1 何为控制性详细规划
  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来说,顾名思义,指的就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将规划区域内的用地性质、用地空间环境、开发衔接以及规划管理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并以此来为后续相关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指导。对于整个城市规划体系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比如它的存在较大程度上提升城市规划相关法律内容的权威性;再比如,其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一直处于关键性地位。尽管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現阶段的应用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在城市空间形态方面很难保证具体的规划效果,再比如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其依然存在真经验性设计这一问题,这样就很难保证其科学性水平。
  3.2 城市设计管控应用于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可行性分析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很多规划工作者都会对城市设计管控与其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而言,笔者认为,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其两者都是互补关系。简单来说,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以城市设计的理念思想为指引,而城市设计则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为依据。此外,城市设计管控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也具有独立性。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过程中,将城市设计管控应用其中,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对于新化县河西城北片区整合调整项目而言,我们首先从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对片区范围内的相关规划进行梳理,寻找冲突点并根据现状实际情进行调整。接着从城市设计的角度入手,协调各方利益(政府、居民、建设者以及生态环境)。经过多轮的相互验证比较,最终形成一套利于政府管理、满足居民利益、建设可行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规划。
  4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设计管控过程中的应用
  在新化县河西城北片区规划过程中,要想将城市设计管控应用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当中,基于其城市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方案,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对城市规划结构组织进行完善,在原有规划管理的基础上,将设计咨询、管理、决策等融入其中,以此来从组织层面为其应用提供良好的保障;其次,城市管理者应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城市设计管控工作当中,群策群力来保证城市设计的合理性;最后,为城市设计管控提供良好的法律制度保障,简单来说,在实际的城市设计过程中,城市应将城市设计融入具体的法律制度当中,然后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来开展相应的设计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地将城市设计管控应用到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当中。
  综上所述,在现阶段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将城市设计管控应用到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对于提升其工作水平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每个城市应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城市设计管控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内涵,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用到城市社会管控过程当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现代化城市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姜涛,李延新,姜梅.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管控要素体系研究[J].城市规划学刊,2017,(04):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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