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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社团脱离挂靠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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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推进科技社团脱离挂靠是科协系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现实中,脱离挂靠还存在诸多困难,如获取社会资源的环境不成熟、资金来源单一、过度依赖而缺乏自主能力、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竞争力等。为此,该文提出转变观念,完善内部治理,提升自身能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构建多元化资源路径等建议,以期实现科技社团脱离挂靠的目的。
  [关键词]科技社团 改革 脱离挂靠
  [中图分类号]N26;C9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596(2019)05-0045-04
  近年来,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加速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科技社团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党和政府寄予了很高的期待和责任。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科技社团是科协所属学会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建立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挂靠单位与学会权责关系,扩大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学会的试点范围,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因此,脱离挂靠成为深化现代科技社团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一、学会脱离挂靠改革的困境
  脱离挂靠指科技社团与挂靠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分离,学会资源依赖实现由挂靠单位转向社会。学会脱离挂靠是国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实现现代社会组织建设,参与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能够进一步增强学会自主办会的能力和水平,拓展学会的业务,提高社会的公信力和会员的认可度。但在现实中,学会脱离挂靠却举步维艰,困难诸多。完全实行脱钩、自行发展,会导致一部分不具备独立发展能力的科技社团活动能力和服务能力大幅降低,甚至常年无活动,进入休眠状态。综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科技社团获取社会资源的环境不成熟
  一是当前我国的资源配置主要以政府为主导,科技社团脱离挂靠单位后,无法获取充足的资源,导致自我发展能力降低。二是“一业多会”使科技社团之间无序竞争,发展空间受到挤压,也为科技社团脱离挂靠改革带来了阻碍。三是社会组织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的相关法律制度尚未完善,阻碍了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更无法通过制度保障其活动的合法性、正当性与公益性。
  (二)学会资金来源单一
  学会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和挂靠单位的拨款,社会服务性收入占比很小,这些收入只能基本维持科技社团的日常开销和举办少量小型学术交流活动,无法支撑科技社团的正常发展。近年来,科协系统积极推进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来提升科技社团服务性收入,但因政府改革尚未完成,可承接职能还未厘清及对科技社团的服务能力存在质疑等因素,导致科技社团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无法为科技社团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服务也是科技社团增加收入的一个抓手,但是科技社团工作人员多为科技人员,大部分缺乏经营理念,导致科技社团增收能力较弱。因此,一旦脱离挂靠,科技社团就会缺乏资金,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
  (三)科技社团过度依赖挂靠单位,缺乏自主能力
  科技社团长期接受挂靠单位人、财、物的支持,习惯“等、靠、要”,从而使科技社团在运行管理以及决策中过度依赖挂靠单位,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缺乏创新变革的意识。在回收的90份江苏科协所属科技社团调查问卷数据显示:有67.7%的科技社团是挂靠单位提供的办公住房;秘书处工作人员中,有36.5%的人员来自挂靠单位。由此可见,科技社团对挂靠单位的依赖性较强。科技社团在开展工作时,也往往向挂靠单位汇报请示,执行挂靠单位的决策,其运作方式也是套用挂靠单位的模式,行政化明显,部分科技社团更像是挂靠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脱离挂靠将无法适从。
  (四)科技社团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改革动力
  目前,科技社团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兼职人员偏多、人员管理基本由挂靠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的现象,行政色彩浓厚,用人制度僵化,人员正常流动不畅,不利于调动科技社团的工作积极性。在调研中发现,大多数科技社团秘书长都是由挂靠单位批准,推荐给科技社团选举产生,挂靠单位对秘书长的产生具有重要的决定权,因此科技社团领导班子通常只对挂靠单位负责,缺乏改革动力。同时,科技社团的管理制度、用人制度、薪酬制度采用双轨制,挂靠单位选派人员使用挂靠单位的薪酬、人事制度,而对社会招聘的工作人员采用另一套制度,不适应社会发展现状,使社会招聘的工作人員在薪酬、晋级、职称上都处于弱势,无法留住年轻的优秀人才,导致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现状短时间难以改变。
  (五)科技社团自身能力不强,缺乏社会竞争力
  科技社团自身能力不强,主要体现在:一是民主化程度不高,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很多事项都是由挂靠单位决定后再在学会中过个场,导致“理事不理事”。监事会对科技社团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够,无法对科技社团工作做到有效监督。二是专职化队伍建设滞后。江苏推进学会秘书长职业化、秘书处实体化已经有3年,但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学会秘书长和工作人员为兼职,这些人员的工作重心并不在科技社团,也就不会考虑科技社团的创新发展。从社会招聘的专职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与挂靠单位选派来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差距较大。同时,在科技社团内部晋升通道不畅,以致社会聘用的工作人员无心工作,难以留住专业人才。三是服务会员能力弱。科技社团长期依赖挂靠单位,服务对象局限在挂靠单位内部的科技工作者和部分相关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忽视了其他行业部门内的会员,以致会费收缴率不高,会员凝聚力不强。少数科技社团常年不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社会公信力较低。
  二、科技社团脱离挂靠的对策建议
  为有效应对科技社团依赖挂靠单位的弊病,推动科技社团改革顺利实施,通过改善生存环境,转变管理理念,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使科技社团逐步脱离生存窘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改善科技社团生存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政府作为科技社团改革的主导力量,对于科技社团改革产生的问题应予以政策支持,帮助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提升其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一是明确科技社团的法人主体地位,加强宣传,塑造科技社团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参与者的形象,增强政府、市场、社会对科技社团的关注度,提升科技社团的公信力。二是进一步推进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政府应进一步放手,將涉及科技服务的职能转移给科技社团,并在转移过程中,确保科技社团开展工作的正常经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加强对科技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使科技社团在工作中不断提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进一步在法律上明确科技社团的独立法人地位,以实体法的形式维护科技社团的合法性、独立性和权益,拓展科技社团的生存范围。同时,针对社会组织面对的无序竞争状态,规范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鼓励良性竞争,打击和取缔扰乱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社会组织。
  (二)植入经营理念,提升科技社团服务性收入
  科技社团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市场,因此要有经营理念,从市场中获取生存和发展的资金。科技社团拥有众多的会员,这些会员都是相关行业和领域内的专家学者,科技资源丰富,为此科技社团要充分发挥会员的科技力量,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在服务中使企业、科技社团、会员实现三方共赢。
  (三)加强能力建设,增强科技社团凝聚力
  完善科技社团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提升科技社团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技社团的凝聚力。一是完善科技社团民主办会制度,建立能负责、能问责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做到权责分明,运行顺畅。二是进一步加强科技社团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晋级、职称评定等工作,使科技社团能吸引到人才,能留得住人才。推进秘书长专职化,并向职业化发展,使秘书长的能力体现和职业生涯与科技社团的发展密切关联。科技社团工作人员要形成层次梯队,保障工作后续有人。三是提高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会员为主体的服务意识,突出会员的主体地位,为会员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综上所述,科技社团脱离挂靠切忌采用“一刀切”模式,要依照科技社团的发展状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指导,逐个培育,成熟一个脱挂靠一个。政府要营造一个适合科技社团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扶持科技社团。科技社团要转变观念,完善内部治理,提升自身能力,勇于参与市场竞争,构建多元化资源路径,同挂靠单位明确权责关系,使其逐步从管理者转变为支撑者,最终成为众多会员单位中的一员,按照学会的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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