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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活动内部控制缺陷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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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通过收集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有关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一般通过其相关盈余管理行为表现,本文研究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完善程度与其盈余管理程度呈负相关,即投资活动良好的内部控制程序可以抑制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因此,注意投资活动的关键控制点,可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降低内部控制缺陷程度,可使企业合理把控风险,也为企业外部投资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
  关键词:内部控制;盈余管理;投资活动;资本市场
  一、引言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IPO进入证券交易市场,这就意味着企业必须在每年末披露报表,同时,中国证监会为了对这种极具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出台了许多政策,为了保证市场良性运作,保证上司公司质量,我国规定,凡是连续两年利润为负,产生亏损的企业,将被冠以“ST”称號,表示该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提醒投资者投资时谨慎。因而,企业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会进行盈余管理。然而,相应的盈余管理行为可能会伴随着企业违背会计信息质量原则,一旦被发现,由此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
  根据现实原因,以上这种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行为互相影响的关系,对于企业和外部监管者同样重要,内部控制系统的好坏是评估内部审计有效与否的标尺,是资本市场是否健康运行的体现,并且,企业本身拥有完整良好的内部控制流程在解决投资活动风险的难题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在收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时,着重通过其盈余管理行为的分析,总结投资活动的关键控制点,以完善投资活动管理流程,降低风险。
  二、投资活动内部控制及盈余管理相关理论
  企业投资项目内部控制目标就是保证投资活动真实有效,其产生的投资收益能够补偿相应支出。投资活动根据预测,实施,监督的基本方法,制定严格规范的投资业务流程,在保证投资业务正常开展的同时分析投资风险,避开投资漏洞,保证投资安全,投资活动有效,投资活动相关会计信息真实。因而投资活动的业务流程,一般包括授权批准\实施监督\处置。具体讲就是投资管理部门拟定投资方案,并对投资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而后交与管理层做出投资方案决策,投资管理部门再根据具体投资需求编制计划,按照规范性流程审核批准,在实施过程中,时刻监督投资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定期与管理层、治理层沟通,调整投资方案,以保证投资方案产生一定的价值,如若遇到投资项目终止的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置,确认投资收益和损失。
  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人员基于各种动机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已达到各种目的的行为(Schipper,1989)。企业采用盈余管理是基于资本市场动机、政治成本动机和契约动机。其中资本市场动机指的是企业为了满足上市要求、防止被退市、提高股票价格或防止被监管等;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上市资格稀缺,企业要保证自己不能被停牌或强制退市,必须让损益表美观。另外盈余管理还体现在买卖公司上,如果将破产企业可以利用盈余管理提高公司价值,在售卖公司时可以利用实现自己剩余权益最大化来获取收益。企业为了避免被中国证监会特别监管,浪费不必要的财务和精力,所以选择盈余管理。另外对于债权人来讲,公司财务报表也是衡量其是否签订债务合同的重要指标,公司投其所好利用盈余管理,更改债权人关注的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来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因而,对于企业来讲,整个财务报告都是企业需要考虑进行盈余管理的内容。
  关于内部控制缺陷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国内文献提出很多观点,社会责任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具有治理作用,良好的社会责任表现可以降低企业的整体盈余管理水平,不过,相对于应计项目盈余管理,社会责任对企业真实活动盈余管理行为的治理作用更为显著 (冯丽艳,肖翔,张端,赵天骄,2016)。这种观点里的社会责任则是企业管理层,治理层乃至所有工作人员道德的体现,这说明在企业中内部控制环境在盈余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国内有说法直接提出了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抑制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
  三、企业投资活动内部控制缺陷及表现
  (一)通过隐瞒关联方实现虚增利润。通过表述其控股公司和联营公司认定不清避免将这些公司并入合并报表,这样企业与这些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收入可以在年末计入利润,提高年末净利润,以实现其稳住资本市场的位置,防止退市的目的。
  (二)通过构造真实交易,签订股权买卖合同来完成虚增利润。企业可以通过拍卖其持有的子公司的股份,使原本属于关联方的企业成为第三方,与其协商低价买入货物压低成本提高利润,再在未来某个时间买入子公司股份而形成与第三方交易的假象。
  (三)通过与关联方不正常资金往来占用资金。企业可以通过与关联方交易形成大量应付账款,以此来占用子公司资金,或者通过子公司担保来获取大量银行贷款,企业利用股权投资来间接弥补资金链,实现正常运转。
  四、企业投资活动内部控制缺陷改进措施
  (一)完善内部控制环境。从理论层面来说,投资活动的决策、交易等都会受到公司治理结构的约束,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会管控的投资活动的风险。避免企业管理层一枝独秀,掌握较大自主决策的投资额度,使企业管理层和治理层有机可乘,凌驾于制度之上,有意忽视投资业务规范流程,擅自投资和撤资。另外,保证企业投资业务各部门权责分离,使投资流程连续,可避免出现管理层利用投资决策是在其决策范围内,所以未向其他部门申报审批,财务部门并未记录,形成账外投资企业,而隐瞒关联方的现象出现。
  (二)有效组织投资的控制活动。投资活动内部控制授权审批制度应有效执行,投资行为过后如果形成公司的控股公司,业务部门应书面上报财务部,财务部按照法律规定及制度的要求审核划分,如果确实属于控股公司,并且在总经理或授权董事审批的范围内,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核,审批通过后由财务总监报董事会秘书办备案,同时由财务部通知实施,经批准的书面资料作为财务入账依据,并将其交易产生的利润计做投资收益,在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并入进去。另外,公司应有健全的公司产权登记管理制度体系,不能做到把公司及对外出资的全部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参股企业,纳入产权登记范围,模糊了国有产权登记范围,没有对占有登记、变动登记和注销登记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公司以各种形式出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转让或增减资比例发生变化的行为不够规范,没有对转让方式、操作程序等进行严格规定。   (三)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利用权责分离提高投资活动的决策机构的积极性。避免大股东绝对控制,监事会如同虚设。另外,公司要确保对子公司的监管有效,公司相关行为规范起作用。因而,在加强公司制度建设的同时,严格规范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继续监督和督促管理层严格落实已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才是内部控制管理层,治理层应该需要关注的重点。
  (四)及时处置投资项目。公司要及时处理常年被吊销执照或停业的投资项目,及时跟进投资项目进度,保证投资能够产生相应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企业应该按照“一企一策”“分类实施”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解决方案,积极争取尽早消除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规定,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真实、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勤勉尽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治理层应当与管理层相分离,做到对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及風险事前审核,事后监督,另外建议职责分工,保证有相对应的财力、物力解决投资业务的跟进问题,保证投资活动投资收益比,此外,监督人员可以认定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关联方不大量占用企业资金,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最后,监督投资活动产生的相关联交易的规范性,例如合同签订流程、信息披露流程等。
  结论与启示
  投资活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是盈余管理行为的成因,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抑制盈余管理行为。这个结论可以类比出任何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都能导致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因而如果要治理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不完全的问题,改变上市公司资格条件不乏是一个很有效的方法,上市企业如果无法通过盈余管理行为稳住其资本市场地位,其内部控制缺陷程度可能并不是很大,公司就有可能按照评价标准完全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因此,本文也为研究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参考文献:
  [1]冯丽艳,肖翔,张靖,赵天骄.企业社会责任与盈余管理治理[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6):79-93.
  [2]Schipper,K.1989.Commentary on Earnings Management.Accounting Horizons,3(4):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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