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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足月儿视网膜病变筛查临床观察及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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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全面二孩”一周年统计, 惠州新增近万名孕妇,约一半为高龄产妇,惠州全市高危妊娠比例同比上升5%。孩子出现出生缺陷的机率增高,其中新生儿视网膜病变率也相应的提高,新生儿视网膜病变问题受到关注。新生儿视觉系统尚未发育完善,会受母亲孕期或出生时及以后异常因素影响,引起各种眼病,若未及时发现并行干预治疗,将会造成视觉发育障碍,致不可逆的视力残疾,给患儿、家庭及社会造成巨大痛苦和负担。因此,临床观察惠州市足月儿视网膜病变及预后,以便早期发现进行干预治疗。
  惠州市为新生儿免费进行疾病筛查普筛,早期筛查出听力异常和遗传代谢疾病异常的新生儿。可是,相对于视网膜病变的筛查来说并没有相关政策要求,新生儿发育性、遗传性眼底疾病无法早发现诊断、早诊断、早治疗,早干预。
  1、足月儿常规进行视网膜筛查是儿童眼病筛查
  2004年卫生部颁布了《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强调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提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诊断与治疗。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已经为早产儿常规进行视网膜筛查。国家对于足月儿是否需要进行视网膜筛查无相关调查和规定。2013年4月我国颁布了《儿童眼及视力保健规范》,规范中指出健康儿童应当在生后28~30d进行首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因此新生儿时期的眼底筛查是儿童眼病筛查的第一步。家族性渗出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主要发病于足月儿群体,眼底特征与早产儿视网膜疾病相似,病情严重者在婴儿期就丧失视功能。本研究临床观察同时随访新生儿视力,了解视网膜病变的预后情况,对高危足月儿进行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征指出相关依据,强调为足月儿常规进行视网膜筛查的意义。
  2、研究(开发)内容
  研究2017年1月-2017年6月利用小儿眼科广域成像系统RetcamⅢ 进行足月儿视网膜病变筛查的临床观察及预后。
  将符合筛选条件的新生儿,征得新生儿家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详细记录检查前临床资料,然后使用 RetCam Ⅲ广角数码眼底相机检查,进行双眼检查。做好各类型视网膜异常结果的登记,利用统计学方法统计各类型异常结果的数据。
  足月儿是否需要进行视网膜筛查无相关调查和规定,本研究对高危足月儿进行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征指出相关依据,强调为足月儿常规进行视网膜筛查的意义。高危妊娠率上升,新生儿视网膜病变率提高的现状,新生儿进行视网膜筛查是迫切性需求。足月儿常规进行视网膜筛查是推行优生优育的措施之一。
  3、解决的关键问题
  3.1足月儿是否需要进行视网膜筛查无相关调查和规定,本研究对高危足月儿进行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征指出相关依据,强调为足月儿常规进行视网膜筛查的意义。
  3.2足月儿常规进行视网膜筛查是推行优生优育的措施之一。
  3.3高危妊娠率上升,新生儿视网膜病变率提高的现状,新生儿进行视网膜筛查是迫切性需求。
  4、建设指标
  4.1检查前胎龄、分娩方式、有无窒息史、母亲孕期有无合并高血压及糖尿病史、家族史、新生儿体重、性别等对足月儿视网膜病变筛查的结果有无影响及影响程度。
  4.2.对每种类型的视网膜病变进行分类比较,分析视网膜出血、视网膜缺损、视神经发育不良、视网膜母细胞瘤、家族性渗出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发生的机率、转归和对视力影响程度。
  5、项目的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准備阶段:①各相关科室沟通交流:产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中心的沟通,向以上科室人员讲解项目的实施目的和细则。
  ②培训学习:学习相关项目的登记。
  ③项目开展物品及药物准备工作:保证广域成像系统RetcamⅢ视网膜筛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保证开睑器已消毒在有效使用范围内、准备足够的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左氧氟沙星眼膏并确保在有效使用期内。
  ④准备项目所需用到的物品。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①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足月儿(1) 新生儿足月(胎龄≥37周)出生后2天;(2) 新生儿体重2.5kg以上;(3)躯干和肢体无明显外观异常的情况;(4)母亲分娩年龄35周岁以下;(5)在全身状态允许的情况的足月新生儿;(6) 征得新生儿家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②将符合筛选条件的新生儿,详细记录检查前胎龄、分娩方式、有无窒息史、母亲孕期有无合并高血压及糖尿病史、家族史、新生儿体重、性别等临床资料。
  ③首先为外眼检查,其中包括使用标准手电筒进行眼前节及瞳孔对光反射检查。接着给婴儿点四次 1%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扩瞳,每次相隔 10 分钟,瞳孔散大后,点表面麻醉药,接下来放置无菌开睑器进行眼底检查,然后使用 RetCam Ⅲ广角数码眼底相机检查,进行双眼检查,每只眼拍摄至少四张图片。
  ④眼部检查发现异常者,2-4周后复查或转诊到上级医院眼底病专科,阳性患儿详细记录眼底病变类型,对需治疗的患儿转上级眼底疾病专科治疗,随访治疗效果,直至眼底病变痊愈。
  ⑤随访6月龄-2岁每半年一次的自动验光仪屈光筛查结果、有无斜视及眼部其他异常,若有阳性情况详细记录,最后对所有完成视力随访的婴幼儿进行统计数据并分析(没有坚持随访视力的婴幼儿应除外)。
  第三阶段:问题汇总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持续质量改进,每两周召开会议,讨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提出问题解决的措施。
  第四阶段:数据分析和整理阶段:申报人1-5对收集的数据分类,进行分析。申报人6随访6月龄-2岁每半年一次的自动验光仪屈光筛查结果、有无斜视及眼部其他异常,形成书面成果汇报材料。申报人7-8对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把视网膜病变类型归类、总结。申报人9对整个研究每个环节提供技术指导。
  6、结语
  随着医疗技术的提高,部分眼病是可以早期筛查、早期治疗。新生儿视觉系统尚未发育完善,若未及时发现并行干预治疗,将会造成视觉发育障碍,致不可逆的视力残疾,给患儿、家庭及社会造成巨大痛苦和负担。全面开放二胎政策,高危妊娠率上升,视网膜病变率也相应的提高,新生儿视网膜病变问题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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