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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法律风险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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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物资、服务采购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采购合同的风险防控尤为重要。法律风险是企业各种经营风险的一种,站在采购的角度,仅围绕合同的准备、订立、履行三个阶段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分别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建议。
  关键词: 合同;合同订立;履约;防控建议
  采购工作是生产、服务等企业日常工作中的一项常项但重要的工作,常项工作就容易忽略风险的存在,习惯性的工作思维及方式也是隐蔽的风险点,在一项采购工作从启动到履行结束每一环节的风险把控是十分必要工作,也是从业人员增强风险意识过程。本文通过采购业务合同签订流程,梳理了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围绕物资采购合同的合同谈判、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三个阶段提出了防控建议。
  1.合同准备前期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
  采购的起步关键在于供应商的选择,合理选择供应商不仅能降低企业成本还能降低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即使在出现法律风险时也能提高双方妥善解决的可能性。
  1.1供应商主体的资格审查
  (1)供应商资质审核。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一般都是独立法人,其主体资格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且要对是否有吊销、违法登记等信息进行核查。
  (2)供应商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审核。经营范围严格依据营业执照登记,并且在签订合同准备阶段要调研清楚项目实施需要的营业范围,对于一些销售特许或限制性经营物资的,供应商应相关行政机关的许可,在这类供应商审查时需注意许可的真实性及有效期。
  1.2供应商履约能力
  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是采购人关心的主要问题,可以说大部分履行问题都源于履约能力。在履约能力方面,在合同签订的准备阶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察供应商:
  (1)资信审查。在注册资金大的一般相对生产经营能力较强,但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也是对供应商考察的一个重要方面,如大宗、周期长的物资采购、供应还应进行适时的实地考察,尽量选择可靠的供应商。
  (2)信誉审查。对有过不当履约或者经营情况不良引起的履约行为产生纠纷的,法院一般都会有相应的判决或者工商行政部门有相应的登记,或者是在行业内口碑等情况不好,这种供应商的再次违约风险很大,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3)履约能力。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一般体现在资金及生产、排产能力,能不能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标的,在前期就要对供应的生产能力进行考察,减少法律风险产生。
  2.合同订立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
  合同的实质在于双方的合意的真实,真实意思的基础能有效避免法律纠纷。但在合同签订之前的深度调研也是避免法律风险的重要方面,如果约定出现歧义,或者没有表达清楚,则增大了法律风险。
  2.1标的物和价款
  (1)标的物名称。标的物必须是全称、标准的,如果是简称则可能是两个不同的标的物,在标的物名称的文字表达上一定要确定,以所需物品国标或者行标为准,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配合图片来做区别。
  (2)标的物描述。标的物的生产厂家、规格、品种、材质约定不明确的,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与供应商发生纠纷,应在合同中对采购的标的物进行清楚明确的描述,避免在执行中扯皮。
  (3)标的物数量。标的物的数量、单位及计量的方式如果错误,很容易影响合同总价,而且在后期履约验收时,很容易造成歧义,对于标的物可以清楚明确描述数量的必须描述清楚,但对于一些标的物应允许合理的误差。
  (4)标的物质量。标的物的质量约定不明确,容易在采购验收环节产生法律风险,在约定质量条款的时候应参考国家、行业标准,如果采购的标的物比国家、行业标准更高,则在相应的基础进行修改,并在合同中附相关技术条款。
  (5)价款描述。价款的描述必须写清包含项目实施的那些费用,避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过程中的一些費用产生理解不一致。而且必须附项目详细的价格清单。
  (6)税(费)和履行费用。价款是否是含税,及税率发生变化怎么处理,都尽量的约定。
  2.2交付、验收和付款
  (1)交付时间。交付时间是合同关键的一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可能发生对方延迟供货或者提前供货,这样都会对采购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会增加仓储、运输成本。
  (2)交付地点。交付地点对于双方来说都可影响采购成本,如果未进行明确的约定,则可能发生合同纠纷,如约定明确则可降低物资采购运输、验收成本,也避免了在运输途中货物灭失的风险。
  (3)交付和运输方式。如果约定不明,供货商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交货,但有利于供货商的不一定对采购人有利,则可能出现法律风险。
  (4)检验期间。约定不明的、存在物资采购方提出的异议超过数质量合理检验期,法院不予采信的法律风险。应在合同文本中根据标的物特性,在验收条款中明确约定合理的检验期间。
  (5)验收方法。怎样验收是关系到供货商供应产品是否合格的关键,明确的验收方法是对双方权益的保障。
  (6)验收争议解决机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争议以后的处理方式,如果约定不明,则可能发生分歧。必须清楚明确,避免模糊描述。
  (7)验收不合格的后果。验收不合格的处理,也是对合同履行结果的一种补救途径,如果未明确约定,则可能存在无法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风险。
  (8)质量保证期。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现质量问题时存在无法顺利要求供应商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的法律风险。而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物资的质保是成本增高或降低的以关键因素,也是双方比较注意的一点,所以在物资采购合同条款约定明确质保期是必需的条款。
  2.3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发生争议后的一种救济,约定不明,对双方来说都存在法律风险。违约责任的范围、类型、计算方式等根据合同的性质和采购货物的性质进行判断。   如果未约定违约责任计算方式,则可能出现计算过高、过低的情况,应根据合同类型约定计算方式,并约定违约责任的最高限额。而且在约定违约金的时候要注意是否重复约定。
  2.4不可抗力及解除权
  (1)防范不可抗力滥用。不可抗力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使这样,也应该结合项目实际对不可抗力的定义及范围尽量明确,并可列举排除事件,同时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解决措施进行明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单方变更和解除权。单方变更和解除权对合同双方来说都比较重要,在合同不能或者一方履约条件变化的时候,单方解除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订立合同时,双方都要考虑到在什么情况下行使变更或者解除权,尽量对情况进行列举,以减少情况变更下的损失。
  2.5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应根据签约背景、合同性质和司法环境,明确选择物资采购方应诉成本小,且可能得到公正裁判的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方式解决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2.6合同成立生效
  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合同成立也就生效,但是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某一条件成熟后合同生效,而该合同成立时间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在合同中表明签订日期是非常重要的。
  (1)签字盖章人身份。合同上签字人,必须是相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范围内的委托代理人。如果是其他人则合同无法产生相应的效力。對于签字人的身份及变动,采购人应及时掌握、认真审查确保身份一致,并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的记载进行参照核实。
  (2)无效印章、骑缝章。合同上加盖的印章,应是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果加盖部门印章、个人印章存在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3.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
  法律风险防控除了订立阶段,履约阶段也是很重要的,订立阶段约定全部是未履约阶段不完善所做的准备,履约阶段主要从以下方面防控:
  (1)供应商履约能力。合同履行期内,要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密切关注,如果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事件,应采取对应的措施,避免遭受损失。
  (2)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条件因为其他因素导致有变化的需要,从合同的形式要件来看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会签程序。并签字盖章生效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变更、收款账号变更。对于履行期限的变更则可能影响采购人收货的时间,并且可能产生额外的存储费用,所以在进行合同变更的时间双方要综合考虑、协商后签订协议。
  收款账号如果不是合同约定的账号,存在物资采购方支付货款后供应商否认变更账号,要求物资采购方再次付款的法律风险。确需变更账号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函件,并妥善保管。
  总之,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是从合同商议订立到合同履约完毕的整个过程,每一环节的疏忽都会造成法律风险的产生,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根据具体情况不完善和调整风险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防范采购合同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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