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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发展困境及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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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科教兴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优化教育体制,是激发教育活力,从而创新教學方法和结构,培育更多优秀人才的最佳途径。高职院校作为培育高职人才的场所,理应受到重视。以江西为例,对江西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其发展困境的解决策略。
  [关    键   词]  江西;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发展困境;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35-0058-02
   近年来,我国的教育发展面临着新的改革,为了扩大我国教育文化的竞争力,教育组织应该着眼于更多优势资源开发应用,进而培养更具有针对性且多元化发展的创新人才。而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才能吸收众多不同的教学形式,进而传递不同的教学理念,使学生感受不同的思维碰撞,实现多元化能力的运用。江西由于地理因素,经济落后,教育难以接收科研水平的扶持,教学效率稍显滞后。因此,为了提高江西教学水准,相关教学机构也进行了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探索,但是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对此进行研究分析。
   一、江西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般来说,混合所有制教学结构能够迸发出巨大的活力,主要是因为多种制度经济参与,扩大了教学资金规模并且形成了不同的教学风格和组织架构,从而能够引进更多教学资源。混合所有制办学指的是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以及民营资本等不同资本结构联合经营管理教学组织的办学模式,至少应有两种以上的经济成分共同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不同经济成分的优势,驱动教育迈向更高层次。以江西来说,由于经济落后,省内的重点高校较少,主要由于配套资源跟不上,校内人才待遇也不高,导致省内人才外流严重,促使教学水平难以跟上。而进行混合所有制的社会实践,则能够从原本单一的依托国有经济或者民营经济控制办学模式转向多元化的教学方式。主要能达到两方面的目地,一是增加了多种成分经济,能够增加活动资金和财务管理的工作力度,从而吸收更多教资队伍,并且扩大教学研究方向,提高高职院校的教学水平。二是通过多种经济成分管理队伍的办学模式碰撞,形成差异化的价值理念,促进学生具有多元化的思维和人格,在社会实践中具有更多选择。以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的不同为例,民营资本控制的高职院校基本相当于技校,围绕社会技术要求办学,强调实际利益,注重实践教学。而国有资本控制的高职院校由于院校等级相比于本科院校较差,内部资源参差不齐,注重理论教学,教学水平不高,教学流于形式化。而江西内部高职院校较多,却规模普遍较小,以省会南昌来说,类似于南昌服装学院、南昌现代工程学院等高职院校较多,但是师资队伍规模小,且良莠不齐,大多是本科出身的教授,缺乏实践水平。因此江西的高职院校需要不断探索,采用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模式进行实践应用。但是因为江西高职院校不同经济成分的管理格局相对分离,没有形成统一的教学诉求,导致合作难以达成,这主要有三方面因素。[1]
   (一)实践认识存在差异化
   以江西现阶段情况来说,高职院校主要是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两种形式,由于两者追求的教学目标并不一样,因此在一开始并不能进行合作。近年来随着高职院校的教学效果始终滞后的局面无法打破,国有资本控制的高职院校看到自身教学资源的不足,而民营资本控制的高职院校看到自身环境氛围和教学思想的不足,因此主动寻求合作。但是国有资本想借助对方的资金链,却害怕国有资本过渡流失和民营资本操纵管理教学班子,民营资本又害怕国有资本过度耗费民营资本资金,因此两者之间相互猜忌,无法真正形成有效的合作氛围。
   (二)实践模式不科学
   尽管有的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达成了合作,但是在研究过程中形成了不小的分歧,在教学方式和思路方面呈现出不同的制度差异,因此为了各自利益,折中进行适用,演变成将教资队伍均分,且开设课程等比例划分理论与实践。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对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了解,也没有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导致课程目标不明确,开展起来有难度,无法真正提高教学效果。
   (三)体制的巨大阻力
   在混合所有制集中管理的过程中由于上层制度的顶针设计不够完善,对不同经济资本的办学要求不同,因此在教学资源和教学政策方面有许多差异和限制,这就导致混合所有制的高职院校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教学活动。另外,政府缺乏合力意识,并没有规划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新制度,且国有资本控制的和民营资本控制的高职院校区域分布过于分散,各自处于隔离状态,政府没有发挥协调作用,导致高职院校的领导对对方的办学情况也没有及时调研了解,盲目地进行合作,在实践过程中却因为对方的办学条件受到制度限制而无法真正落到实处。[2]
   二、江西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发展路径
   (一)探索多元办学主体,丰富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
   相关高职院校的领导和组织成员必须对混合所有制的概念进行充分研究,首先将本学校的发展情况和规划作出调研,并且结合本学校的发展优势及教学模式等内容制定教学方案,寻找合适的属于不同经济成分的高职院校寻求合作。在此之前必须通过调研和实地考察,将对方的办学情况摸排清楚,然后组织对方的人员进行洽谈,将双方意见互换,达成最终的一致意见。双方或者以上的经济成分控制的教学机构必须突破原有的实践意识的桎梏,注重社会综合办学效益,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寻求新发展和新变化,而不是为眼前的利益而踌躇不前。打破传统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间的界限,寻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和沟通。另外,进行混合所有制管理之前,相关高职院校必须要明确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本着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寻求其他经济成分,而不能胡乱地增加经济成分数量。如南昌师范学院对师范专业的教师队伍人员齐备,只是缺少多媒体设备的投入,那么只需要借助民营资本控制办学,而不能单纯地为了扩大学校财务流通,寻求大范围的合作。然后,需要强化社会参与和民众共享的机制,将混合所有制的办学理念经过传播辐射周边和全国,打造有影响力的办学形式,在此过程中可以开放教育窗口,将合作的组织形式进行整合,将所有高职学生和与高职学生有联系的相关民众统筹起来,鼓励他们献言献策,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对办学形式和办学内容作出建设性改变。建设高效的内部管理体系,将合作的经济成分班子内部的矛盾消除,统一发展标准,依据发展标准确立各自班底的规模和教学基础。并且开放多元化的教育环境,不断挖掘出各自的办学特色,在学校内划分不同的区域,求同存异,从而互利互赢。最后,不断地进行反复教学实践,探索出最有效果的混合所有制教学形式,可以寻求市场发展的导向作用,连接市场订单,将市场需要的学生能力作为发展目标,沟通国有资本的理论与民营资本的实践,分阶段和分课程进行紧密系统化的订单式研究。如大一进行理论课,大二进行实践课程,大三理论加实践,并且课程内容都是按照市场变化内容作出精准设计。混合所有制的队伍需要发挥各自优势,吸引企业人才和相关人员进行辅助工作,如国有资本给予企业人员身份基础,而民营资本给予其薪资基础,从而涌入第三方的社会资本,引进社会企业入校,丰富学生的视野,提升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美誉度。[3]    (二)明晰产权归属,完善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治理结构
   首先,完善學校产权制度,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产权交易市场。为适应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需要,一方面明确知识、技术、管理等投资要素的价值,为产权变更和股份制改造提供有效依据,另一方面营造公平竞争、流通有序的教育产权交易市场,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促进教育产权要素流通,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和社会资本的高效配置。其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多元参与共同治理模式。一方面完善外部法人治理结构,克服政府行政化治理,摆脱单向性、约束性、垂直性的管理弊端。另一方面健全职业院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校长层等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消除办学自主权不充分、行政化色彩过浓和决策民主化程度偏低等弊端。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发挥立法与执法的合力,首先,相关政府需要做好相应规章制度的规划与设计,对相关产权归属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一一区分,落实在法律条例之中。其次,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对高校产权的正确处理方式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依据法律条例对相关实践情况进行处理,并且汇报。高校应秉承政府规划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对社会企业的周期性战略进行研究分析,将学校的发展分析与企业挂钩,不再是单纯的一潭死水,而要将产权与实际效益挂钩。根据每阶段发展不同成分在财务管理中投入的力度且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比较,从而不断地在内部竞争,收获优良的竞争环境,对经济成分的组成重新洗牌。教学组织中的监理会、董事会组成结构也以不同成分所参与的不同力度和实际成果进行解构,对教学成绩投入效果最为显著可以以股份换产权的形式确立教学归属,在此之前需要确立内部股份制制度,将所有成分进行分成,按照阶段性成果不断变化。另外,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必须将程序优化,公开公平地进行交易,所以应该建立绿色信息化渠道,由相关政府负责搭建,对产权信息交易的信息记录和分发文件等,在交易的各环节都有人员参与,保证其接受公民监督。可以大开建议信箱,以学生和教师的亲身感受为基础,对不同形式的教学方法进行综合考量,最为适合本学校发展的制度形式可以单独保留,且自动进行产权交易。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是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在国家积极倡导发展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时代背景下,丰富办学形式、完善治理结构、破除制度瓶颈,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中,为政府在方向政策方面“定调”、资本在股权比例方面“定色”、学校在办学特色方面“定道”、校企在招生就业方面“定姻”提供了切实的理论准备和实践指导,对发展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Z].国发〔2014〕19号,2019(10).
   [2]高文杰.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涵义与治理及其进路[J].教育学术月刊,2018(11).
   [3]阙明坤,潘奇.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初探[J].职业技术教育,2017(4).
  ◎编辑 冯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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