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传播失范及其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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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新媒体的全面发展和普及,其社会影响力和信息传播作用十分巨大,但带来的传播失范也令人触目惊心。在网络游戏、色情暴力、垃圾信息、谣言欺诈、恶搞美德等方面最为显著。如何规范与发展新媒体传播,使之真正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培育健康文明生活的新空间,文章提出了自己的对策恩考。
关键词 新媒体 传播失范 社会危害 对策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一、新媒体传播失范的典型现象
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与其媒介传播力强化并“操控”社会生活相伴而生的,是传播者由于缺乏社会责任感对传播环境所引起的混乱和失范,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触目惊心,对社会有着极其重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威胁到国家安全。这些危害巨大的新媒体的行为失范中,以网络游戏、视频犯罪、垃圾短信、谣言传播和网络恶搞最为明显。
1. 网络游戏,网游危害猛于虎
网络游戏对人们精神和社会环境的危害之严重人们有目共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2009年我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持续增长,规模达到2.65亿人,较2008年增长41.5%。值得关注的是,网络游戏是所有互联网娱乐领域中唯一使用率上升的服务,网民使用率从2008年的62.8%提升至68.9%。而且这还不包括同一网络用户下有多人玩游戏。网络游戏实际销售收入为256.2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39.4%,为相关产业带来直接收入555亿元。产业报告预计: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到2014年将达到1.23亿。2009年到2014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3.3%,高于同期互联网用户增长速度;付费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到2014年将达到7528万,2009年到2014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5,2%,将高于网络游戏用户增长速度。
网络游戏是一柄锋利的双刃剑,它可以使人健康、欢乐、放松,而且能培养玩家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创造精神,但充斥其中的又有大量的暴力、色情、邪魔等有害文化,血腥和暴力、杀人和自杀是这些网络游戏的重要内容,残酷恐怖而复杂多变的打斗画面在网络游戏中层出不穷,它带给人们的痛苦和社会的灾难同样触目惊心。网络游戏制作非常精美,画面刺激,娱乐性强,特别能够吸引青少年。据统计,目前网络游戏用户仍以青少年为主,16岁至30岁的用户占总网络游戏用户的87.4%,“网游猛于虎”是一些人形容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毒害的程度,而且沉溺于网络游戏会让人成瘾而难以自拔,“网瘾”或者说“网络沉溺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非常流行的名词,成为了一种大面积流行的心理疾病。更可怕的是,青少年对于网络游戏内容的模仿而导致的失足和犯罪与日俱增。据相关资料统计,2001年与网络有关的犯罪占总犯罪率的O.6%,2002年增加到7%,2003年达到13%,2004年升至21%。网游成瘾引起的悲剧层出不穷。如2009年7月28日,河北省保定两名16岁的少年,因缺钱玩网游深夜抢劫,在持刀将一名少女杀害后抢走了一元钱。由网络游戏引发的网瘾和犯罪,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网络游戏忧思录》的作者张春良指出: “网游”公司不该遗失社会责任,他们必须考问自己的良心。 “政府必须加以严格监管,不能以‘让市场决定’为名。放任文化企业经营者去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顾社会后果,特别是不允许放任不健康的娱乐内容对青少年的侵害。”
2 色情暴力,对青少年的心灵毒害
2008年,有新媒体研究者曾进行过新媒体传播引发犯罪的社会调查,他们在对500名犯罪人员进行的调查中看到,由媒体信息传播引发犯罪行为的前三位是手机、电脑和电视,分别占25%、21%和20%,新媒体具有的传播速度快、传播形式多、传播效果显著、传播范围广等诸多优势,使其成为大众传媒中引发犯罪的主要途径之一。。
据统计,仅在2008年,我国的色情网站至少有上千个。2008年1月至10月,在中央13部委联合开展的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信息的专项行动中,就打击境内网上各类色情信息达240万条,关闭色情网站和网上带有色情服务内容的服务栏目2万余个,打击网上淫秽传播犯罪1300多起。2009年。手机色情网站所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影响令人震惊,全国5000多万中小学生手机用户正面临着巨大威胁。3G手机正在普及,3G手机上网速度与传统手机相比,上网速度更快。图像更好,功能更强,其淫秽色情传播更具危害性。但由于没有有效的拉入控制,淫秽色情手机网站十分猖獗。3G手机上网正在成为淫秽色情泛滥的重灾区。网络和手机的淫秽色情传播,对青少年的影响是真正的“电子海洛因”。近年来由于企业在经营上重点关注经济效益,忽视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以及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各种不良黄色网站、信息对青少年的危害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3 垃圾信息,暴利带来的传播恶流
手机短信的普及和盛行,在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社会代价和文化损失,手机短信中的垃圾短信也成为信息传播的一大公害,成为新媒体价值失范的又一重灾区,垃圾短信泛滥已经成为中国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据新华网报道。2008年4月28日开通的“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7个月共受理垃圾短信举报708314起,占手机短信总举报量的八成以上,月均受理垃圾短信超过10瓦起。据统计,至2009年,国内手机用户已超7亿,而每天发送的垃圾短信则达到8亿,垃圾短信已经泛滥成灾。在中央电视台2008年和2009年的“3.15晚会”爆出令人瞠目结舌的垃圾短信制造内幕。这些垃圾信息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产业链,而被肆意贩卖的正是手机用户的个人隐私。在分众传媒的网站上,央视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份财务报告:2007年第一季度手机广告营收为600万美元,2007年第二季度为1090万美元,2007年第三季度为1400万荚兀。2009年的“3・15晚会”又爆出了大量SP移动运营网如山东移动等为了暴利而大量发送垃圾短信的内幕。除此之外,还有更严重更令人震惊的问题。垃圾短信发送者不仅有全国2亿多用户的姓名、手机号,而且还进一步掌握了手机用户的职业、住址、收入甚至消费取向等等,分类划分定向发送,得意地称之为“指哪打哪”,其猖獗程度远远出乎人们的意料,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散布垃圾短信不但给公众的日常工作生活造成困扰,更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传播提供了途径。其危害主要表现以下方面:首先是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有的手机收到短信后每隔几分钟“叫”一次,直到你查看为止;其次垃圾短信助纣为虐,成为不法分子坑蒙拐骗、敲诈勒索、贩卖违禁品等违法犯罪的工具和温床,导致很多人受骗上当、财产损失;传播黄色信息,毒化了社会风气。
多年来,有关部门和SP运营商也在想办法根治手机垃
圾短信和电子邮件的巨大危害,出台了一些制止垃圾短信自主屏蔽服务的措施。然而,仅在技术层面并不能将垃圾短信彻底根除。八成用户不认可目前防范结果,80%的网友认为自主屏蔽仍存在弊端,对垃圾短信的防范作用不大。
4 谣言欺诈,和谐社会的破坏因素
新媒体传播谣言如今似有泛滥成灾之势,社会生活和人们心理受到谣言传播的影响和干扰愈甚严重。网络传播的虚拟性和匿名性,手机传播的便携性和流动性、各种图像软件在新媒体中的普及,加之互联网和手机信息发布和传输没有严格的检查和核实系统,操作的方式(如个人网站、论坛、聊天室、新闻组、即时通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的方便与私密,使得新媒体传播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谣言传播的乐园,已经成为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社会发展的极大的力量。
与传统媒体传播谣言相比,新媒体在谣言传播上有自己的特征。有学者归纳了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谣言传播的几大特点:其一,隐蔽性。网络身份仍是隐蔽的,这增加了普通网民查找谣言来源的难度,不利于及时揭穿谣言;其二,知识性。许多网络谣言,传播知识的面孔出现。增加了识别的难度;其三,攻击性。在网络上散布某人的谣言,诽谤中伤受害者;其四,报复性。以在网络造谣中伤报复某些对自己有“伤害”的人;其五,宣泄性。有些在现实社会中受到了委屈或打击的人,为了宣泄郁闷心情,不知不觉制造了一种谣言。其六,预言性。有些网络谣言以预言未来祸福吉凶的面貌出现。同时,从发展形态上看,“今天的网络谣言达到‘高明’程度有二大特点:一是制作环节,网络谣言的炮制者采用新闻报道的手法,在形式上力求‘逼真’,甚至盗用媒体的名义;二是在传播环节,令网络媒体乃至传统新闻媒体‘中招’,通过它们具有权威性、公信力的传播平台以新闻形态进行再传播,以证实其‘可信度’。”
与新媒体中的谣言传播一样,利用新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络进行欺诈也是重大网络危害行为。如今,网络欺诈的危害性已经成为世界性问题。网络欺诈行为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从最近几年的网络欺诈方式来看,网络欺诈具有4大典型骗术:其一,是商品销售欺诈,如十分猖獗的网上假药和虚假广告发布;其二,是无风险投资欺诈,欺诈者以无风险投资吸引人们,声称会造就非常多的百万富翁;其兰是中奖欺诈,广泛撒网,连环设套,层层骗钱;其四,是信用卡欺诈。网络虽然给用户提供了用信用卡交易的巨大方便,但其虚拟性和匿名性极易使网络交易欺诈发生。近几年来,虽然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网络欺诈行为的力度,但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流动性和调查取证的困难。打击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反网络欺诈行为还任重道远。
5 恶搞美德,对善良与信念的亵渎
网络恶搞,是当今社会表现出来的严重的社会无序和道德失范的直接反映。2006年,网上开始出现了“网络娱乐”的“开心果”,诸如“胡倒戈、小胖、猥琐男、后舍男孩”等网络“恶搞”“明星”,其代表作是对电影《闪闪的红星》、小说《铁道游击队》、英雄的“雷锋故事”、“董存瑞故事”的“恶搞版”。如社会反响很大的对《铁道游击队之青歌赛总动员》的“网络版”,恶搞者将英勇抗日的铁道游击队员丑化为脏话满口、牢骚满腹的青年歌手大奖赛参赛歌手。
网络恶搞是一种借助网络发展起来的互动性“草根”文化,它利用后现代的解构、反讽、模仿等表现手法表达一种所谓的“娱乐心态”,它反映了部分年轻一代特有的话语方式和价值体现方式。多年来,各阶层社会人士对网络把“红色经典”的“解构化改编”和“后现代颠覆恶搞”的批评和指责几乎逐渐地呈现一边倒的态势。批评和指责的理由多种多样,如认为侵犯原作者版权、艺术水平低劣、人物塑造失真、泛娱乐化等等,但更多更猛烈的批评则是来自于对这类“改编”和“恶搞”作品对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包括对已经成为中国优秀文化精神一部分的中国革命志士的革命斗争精神)的解构和颠覆、亵渎和否定。对于这类“恶搞”作品,新浪网曾经做过一次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62.11%的网民认为不赞同,“恶搞应该有个底线,不是什么都能拿来恶搞的”;28.32的人认为“不过娱乐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而认为“只要做得好看,恶搞无界限”的只占到7.36%,剩余2.2%的网民则没有兴趣或者没有听说过。调查显示了“广大网民”对“恶搞”的不认同态度。中央电视台在其重点栏目《焦点访谈》中,播出了《“恶搞”面面观》节目,节目中指出:“如果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还只是一种游戏和对某些现实的不满进行发泄的话,恶搞英雄则是在拆除历史正义之墙。红色经典记录的是一段历史,是人们记忆中的一个情结,是对一个年代和一种理念的纯真的向往与回忆,是不容亵渎的。”
新媒体严重的传播行为失范还包括黑客侵袭、盗版成灾、手机窃听、窥密偷拍、语言混乱、博客伦理冲突、人肉搜索与侵犯个人隐私等违规和犯罪行为,这些都对今天的社会生活和信息传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和损害。
二、规范与发展新媒体传播的对策思考
不可否认,新媒体传播失范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如何规范与发展新媒体传播,使之真正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动力,公共信息服务的新平台,培育健康文明生活的新空间,日益成为我国媒体管理与信息传播建设的新课题。
1. 切实加强管理部门对新媒体传播的监管力度
多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等。鉴于手机色情犯罪的猖獗,2009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应该说,法规建设对新媒体传播的管理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对新媒体传播的法规执行不力,管理漏洞不少、监管不到位等比较严重的问题。由于新媒体舆情管理的复杂性,新媒体传播单位的趋利性,网络传播违规和犯罪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比如,2009年底中央电视台对手机黄毒泛滥进行了连续的报道,深入报道了网站监管存在的真宅,网站注册管理的混乱,电信企业和SP运营商唯利是图,为暴利对贩黄的WAP网站放任自流,甚至组成利益链条。“由于利益的驱动,大量的手机色情网站心照不宣地采取了靠淫秽内容吸引点击量的招数,而存在于利益背后的监管漏洞,也就是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管缺乏力度,客观上促使了手机淫秽色情网站的一度泛滥。”有评论员指出:“我们看到相关的国家规定是非常严格的,为什么实施如此草率?……我们现在的治理措施就像一个人得了脓疮,用贴创可贴的方式一贴了之,其实是需要手术的。”而我国现有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黄色信息危害青少年的行为,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所以,新媒体管理部门要完善立法,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对监管不力的相关部门
进行整顿,对与网站有利益链条的SP运营商坚决曝光,对顶风作案的网站从重处罚,努力斩断黄色信息产业链。
2 注重媒介形象建构,推动行业行为自律
媒介自律制度的建立,媒介整体形象的良好建构,是今后新媒体发展的必须路径。如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8年在《第2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中统计,85%中国网民不信任互联网,显示出中国的新媒体出现了巨大的信任危机。媒介的权威性或者说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信息的理解和对社会的认知。如果中国新媒体传播和相关产业亟待升级发展。则必须解决行业自律和诚信问题。要切实建立新媒体从业人员的准入机制,加强诚信保障体制的建设,传播者需要对自己的诚信和伦理影响负责,建立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提高媒体的威信和社会公信力。
另一方面,加强新媒体从业人员文化修养道德水准,对他们进行素质教育和职业培养,也是加强媒介形象建构,推动行业行为自律的重要途径。现在,我们的媒介教育很注重对人员的高科技操作方法的技艺传授,忽视了对他们的传统文化和传播的道德诚信观的传媒素养教育,造成许多传媒人缺乏职业道德和诚信观念,这也是媒体管理形成的“严重――治理――严重――再治理”的怪圈一再延续,无法彻底根治的重要原因。所以,要大力加强对新媒体从业人员特别是“把关人”道德与诚信的素养教育,达到治本的目的。
3. 力口强新媒体受众的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素养是指受众应该具有的判断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作用,有效地分析和批评媒介伪、假、丑等信息传播,并与媒介正确沟通与互动的素养。受众对于媒介内容、媒介手段的选择,不仅取决于媒介的性质和结构,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他们对媒介传播规律与媒介内容的认知,他们参与、利用、开发媒介的能力,及对媒介消极作用的分辨、防范与批判能力。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他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主体意识还未形成,很容易在接触新媒体传播中受到负面影响。
但是,我国青少年的媒介素养教育是较差的。加强受众的媒介素养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媒介素养教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在全部的中小学和大学都尽快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社会、学校也要和相关新媒体机构建立经常的互动关系,丰富信息资源,共同营造良好的媒介教育氛围,打造学习型的健康愉悦的的新媒介传播环境。
4. 创新技术手段,重组传播结构
技术驱动是新媒体区别于其它传统媒体的一大特点,新技术不仅为信息传播提供了很好的渠道,同时也应该为信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创新技术手段,重组传播结构,同样是解决新媒体传播各种问题的重要方面,也是新媒体管理的必由之路。2009年底,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相继起用了“手机发黄段子停短信功能”,同时用户还可以在手机终端下载“信息管家”软件,帮助自主屏蔽垃圾短信。这些都对创新技术手段来规范新媒体传播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创新新媒体传播技术技术手段,还需要用新技术来培育、传播、和管理先进的文化和进行公共服务。在这方面,技术管理的创新尤为紧迫。如对于网瘾的防治,也是需要技术突破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还有,要研究和建立更多的传播平台和多样的传播渠道,推出更多的信息服务方式,让新媒体表达和传递信息的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传播技术要满足用户使用的便利性、个性化,传播方式更具互动性、自主性、多样性,促使网络媒体的发展更加活跃。同时加大对“信息低谷”地区的技术投入和信息传播平台建设,填补“数字鸿沟”带来的人们对信息技术、信息方式和信息理解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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