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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艳萍 李艳丽

  [摘要]固定资产是医院开展业务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卫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其使用率,规范管理程序和方法,显得日益迫切。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
  [作者简介]李艳萍,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会计师,广西南宁530021;李艳丽,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计师,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8―0069―03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的自然属性,结合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共分为五大类:房屋和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医疗业务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医院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品种名称复杂、用途多样、其价值在医院总资产价值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一般要占医院总资产的60%~70%,其中专业设备占固定资产的50%左右。固定资产是开展医疗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其安全性、完整性、真实性对医院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影响极大,医疗收入中的60%来源于专业设备的使用,也是医院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保证。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维护医院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流动性及使用率、节约医院的资金、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目前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账账、账卡、账实不符
  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职责、权限不明确;相互之间沟通不够,缺乏制约,存在相互扯皮现象;分级管理方面出现脱节问题,造成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不符。如部分医院只在财务部门设立总账,未设财产会计、无实物明细账,有些即使有明细账,也常因管理不严,未能及时与总分类账对账,从而使总分类账与明细账不符;管理人员更换时,不能完整交接账簿,甚至不交接账簿,造成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不符;在设备购置时,无专人验收且技术资料不能及时归档;资产管理人与使用人分属不同科室,盘点发现账实不符现象,因分工不明确,不能及时协调解决,盘点过后就元人过问此事;有的医院大楼已投入使用多年,但仍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财务无法入账,造成资产盘盈;资产使用后,因管理不善,卡片丢失,不及时补办,造成账卡不符;使用科室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科室间出借或转移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不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负责人变动或调动时不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以上这些情况都将导致资产实物脱离账、卡的监督,资产损坏或丢失时无人问津,从而造成资产流失。
  
  (二)资产购置时没有充分论证,致使资产使用率低下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医院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都在不断地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和添置、更新仪器设备,但往往只注重设备的先进性,对其实用性、重复性关注不够,在缺乏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相互攀比、盲目购置,使高投入无回报或高投入低回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医院在没有充分了解大型和贵重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的必要条件,甚至是在培训人员还难以达到操作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就购入仪器,结果造成仪器设备闲置,利用率不高,随着技术损耗和自然损耗,很快被淘汰报废,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直以来医院各科室申请购人的资产、设备基本上终身在该科室使用,直至报废或丢失为止。很少有人关心使用科室是否还在使甩该项资产,或是已闲置不用、根本无须再用,导致医院内某些资产、设备在部分科室闲置,而同样的资产、设备却又被另外的科室申请购置,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已购置的资产、设备缺乏流动性,导致医院的部分资产、设备利用率低下。
  
  (四)固定资产财务处理不规范
  如有的医院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住宅并未根据房改结果相应调减账面价值;有的旧建筑,由于拆除或重建,原房产的账面价值已不存在,但财务账面上未作相应调整,导致虚增医院的资产;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但许多医院购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不完全,往往不计入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只按发票价入账;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应按固定资产原价加改、扩建的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被拆除、更换部分的价值及变价收入后重新对固定资产定价,但许多单位简化手续将其作为维修费用直接列支。
  
  (五)管理混乱
  捐赠、上级拨入、外单位赠送、购医疗设备时配备或赠送的设备,入库不及时、人为不入库、入库时验收人员不到场,造成部分设备被遗漏验收入库,管理混乱。用政府或财政部门拨入的科研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难以全部入库,往往科研课题完成,课题组解散,部分资产如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手提电脑等变为私有财产,使单位和国有资产流失。
  
  (六)资产处置随意、报废把关不严,导致资产流失
  有的医院在固定资产调拨时只由双方约定,不经任何法律手续,资产随意转移,容易导致资产权属不清,责任不明;有的医院资产出售时不审批、不评估、不公开;有的医院因设备的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不注重日常维护,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其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和使用不当导致设备不同程度的损坏,尚达不到报废程度就人为地报废;有些资产入账、卡不全,或被保管人拿出单位,用于个人目的,随意申请报废。报废后对资产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由单位自行处理,如把关不严,极易造成资产流失。
  
  二、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几项措施
  
  (一)医院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
  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能由同一部门或同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以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医院应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并加强对其后续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始终保持一支高素质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只有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管理水平,明确岗位职责,才能充分发挥他们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

  (二)建立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各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不准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审批人的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建立固定资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护医院的利益,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应成立专门的招标采购领导机构,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禁一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规范医院招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活动有序进行。在新增大型、高精仪器设备和改扩建维修项目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必要时还应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部门审批及进行公开招标购置。
  
  (四)建立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医院要区别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对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上级拨入、随购买的仪器设备配备或赠送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与购货合同、发货单、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办理验收手续,并及时登记人固定资产账薄。
  
  (五)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控制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权责明晰、责任到人。建立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财务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部门有卡有物,使其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时掌握其价值变动的情况,确保固定资产增、减依据充分、计量准确,账务处理正确。
  3.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行,控制维修保养费用,提高使用效率。医院管理部门应对资产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固定资产故障率,延长其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4.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在清查过程中,财务人员要协同财产管理人员到现场逐项清点,检查“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核对是否一致。对账外资产要及时查明来源,补办手续;对盘亏和毁损的资产,必须认真分析,查明原因,经审批后按规定处理;对科室间调入、调出未办理手续的要及时补办手续;对被盗、人为破坏的资产,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除盘点资产的数量外,还要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检查有无长期闲置、不适用、多余的设备、资产,有无因使用不当、维修保管不妥而损坏的设备、资产。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修复,投入使用。对闲置、多余的设备应及时调出,拨给有需要的科室,盘活现有的资产和设备,做到物尽其用,减少医院的资金占用,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建立国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是医院各类固定资产完成其使命的最后阶段,也是固定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处置小组,在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对一些金额不大、数量不多的资产处置活动,可由资产处置小组独立完成;对金额较大或对医院有较大影响的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要经院办公会批准后再执行。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厅、财政厅)报告的,还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根据金额、数量的大小不同经院办公会或固定资产处置小组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在清理时财务人员要与财产管理人员到现场核对实物是否与固定资产报废单的名称、型号、规格一致。对使用期未满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以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管理。对不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由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经院办公会或固定资产处置小组审批后进行处置。对准备对外出售的固定资产,应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院办公会或固定资产处置小组审批后予以对外出售。对于报废资产的残值,应进行估价,认真做好残料交库和变价收入的入账工作,不得将报废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私设小金库。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和销账工作,有利于正确反映医院资产的真实情况,提高医院财务报告分析的准确性、有利于领导作出正确决策,从而促进整个医院管理工作的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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