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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企集团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应对风险和资金难题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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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国企集团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大多面临风险和资金难题,但因拥有某些先天优势,只要策略得当,这些难题是可以有效应对的。
  关键词:国企集团;保理;风险;资金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4-0132-02
  保理业务是指贸易、服务或其他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债权人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以下两项及以上服务的综合性商贸服务: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
  据统计,约八成已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未开业,大多面临风险和资金等难题。国企集团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也不例外。本文标题中的国企包括央企。
  一、国企集团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存在的风险及资金难题
  (一)国企集团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存在的风险难题
  若应收账款形成的贸易背景不真实,则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叙做保理是否有效、商业保理公司怎样保护自身利益等都将成问题。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风险成因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贸易背景虚假。一种情形是贸易双方无真实贸易往来;另一种情形是贸易双方虽然真实存在,贸易合同也有效,但卖方未履行或仅部分履行交货义务,却利用该等贸易文件项下的全部账款向保理商叙做保理业务。
  2.买方未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应收款项的买方信用风险,以及卖方作为国内保理业务第二还款人的卖方信用风险。
  (二)国企集团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存在的资金难题
  我国的商业保理公司普遍更重视保理的融资职能,融资利息或融资成本收益轧差产生的手续费成为其主要收益来源。因此,资金规模成为商业保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否有充足资金用以受让应收账款成为商业保理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实际情况是,几乎每家商业保理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都面临资金来源不足及资金成本过高的问题。商业保理公司受让应收账款后,要在应收账款到期后才能拿到保理回款。在应收账款到期前,商业保理公司的款项所有权无法变现,若多受让几笔数额较大、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在到期前商业保理公司很可能在放了几笔款后就没有资金再做保理业务了。同时,绝大多数商业保理公司信用和实力有限,而多数银行认为保理业务属于较高风险类别,因此,其资金来源的成本难以有效降低。
  国企集团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大多注册资本较少、成立时间较短,拿不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三年财务报表。因此,尽管银行对某国企集团总公司及其主要成员单位的融资很积极,但对其旗下商业保理公司的兴趣往往不大。
  二、国企集团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应对风险难题的策略
  第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立风险管理部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或由总经理办公会代为行使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权),将风险管理纳入企业战略规划范畴。
  第二,制定尽可能完备的本公司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尽职调查实施细则、放款后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
  第三,在对保理业务的风险把控把握不足的阶段,可暂不开展无追索权暗保理或全部无追索权保理等风险相对较大的业务品种。按发生信用风险后,商业保理公司在核定的信用风险额度范围内是否有权向债权人追索,可将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根据债权人是否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立即通知债务人,可将保理业务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组合起来为:有追索权明保理、有追索权暗保理、无追索权明保理、无追索权暗保理。
  第四,暂不开展买卖双方均在集团外的保理业务,只开展至少有一方在集团内的保理业务。既是因为对本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知根知底,也是因为一旦发生风险,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可采取的措施更多。同时,国企集团内的成员单位及其业务一般也相当丰富,足够其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开展保理业务。
  第五,认真挑选且常年聘用熟悉保理业务的外部律师,请其对新合同、新协议、合同或协议的补充条款等出具法律意见,向其征求涉法事务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由风险管理部监督公司人员严格按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流程进行保理业务操作。
  保理业务部取得债权人提交的保理业务申请后,对保理融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及是否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初步判断。保理业务部对通过初步判断的保理融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撰写保理授信调查报告和融资调查报告(即授信额度使用报告)。
  风险管理部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查,撰写风险审查报告。上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表决,将表决结果确定为通过、有条件通过、续议、不通过之一。确定为有条件通过的须注明具体条件。有条件通过的项目需要逐条落实审批条件,且形成审批条件落实情况说明。表决结果为续议的,另行开会审议。对一定金额以上的保理融资业务,上报更高决策机构审议。
  保理业务部或风险管理部在放款后次季末月开始完成存量业务的放款后每季检查工作并形成放款后管理报告。
  第七,在尽职调查中,应更侧重对应收账款本身的尽职调查;在交易主体尽职调查中,应更侧重对债务人的尽职调查。因为保理业务以受讓应收账款为核心,其第一还款来源是债务人的到期付款,而非保理融资申请人的还款。
  第八,紧抓以下要点对保理业务交易主体进行尽职调查:企业基本情况、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治理结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企业运营情况、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信用状况、企业财务分析、报表往来科目明细、企业综合评价等。
  第九,紧抓以下要点对标的应收账款及其信用风险进行尽职调查:受让的应收账款是否合格、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应收账款的合法有效性、应收账款的可转让性、应收账款权利的完整性、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交易记录、争议情况调查、由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到相关平台查询企业失信和被执行情况。   第十,保理业务部依照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股东背景、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对客户进行打分评级,评级可分为AAA级、AA级、A级等,将评级结果作为授信和确定上述(三)中可做业务品种的重要依据。若项目可提供本公司认可的信用担保、抵押或质押、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其他增信措施等增信措施之一,可酌情向上调整评级得分。
  三、国企集团旗下国内商业保理公司应对资金难题的策略
  第一,主动向股东展示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规划、风险管理措施及还款计划,积极通过股东借款、股东委托贷款等方式获取融资。
  第二,积极寻求大股东甚至企业集团总公司的担保,以此获得较低成本的银行资金。即使没有担保,国企集团旗下国内商业保理公司因其国企背景,也相对容易拿到银行融资。在寻求银行融资的过程中,建议重点与中小银行洽谈合作,因为中小银行可合作的优质客户比大银行少得多,其对商业保理公司的重视程度往往远超大型银行。
  第三,在业务发展有一定起色时,尝试请股东增资。但这种途径的难点在于只有当大股东看到其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在业务上已有相当明显的突破,或出台促进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等情形时,才会考虑增资。
  第四,运用再保理进行融资。再保理是商业保理公司将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再保理商获得融资,再保理商可以是银行或另一家商业保理公司。通过开展再保理,商业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服务。
  第五,积极嘗试运用保理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保理资产证券化,是商业保理公司等将保理项下应收账款资产打包出售给发行人,由其将资产进行分类、增信,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成为可流通的有价证券的一种融资手段。
  资产证券化已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未来通过交易所渠道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将成为商业保理公司常规而高效的融资途径。只要商业保理公司能获取合格及优质的保理资产,且预期未来现金流明确、可控,就可通过内外部信用增级技术使待发行证券的信用等级超越商业保理公司自身,以此发行很高信用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从而解决商业保理公司本身资信不足的难题,使商业保理公司获得期限、成本均优于传统银行信贷的融资条件。资产证券化中的SPV(特别目的公司)从商业保理公司手中受让应收账款,通过资产证券化将未来到期的应收账款变现提前收回现金,从而缓解商业保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压力。资产证券化还有利于商业保理公司在市场上打出名气,有利于其今后进一步融资。
  参考文献:
  [1]  肖小军.基于风险管理下商业保理企业的内控体系建设[J].当代经济,2017,(21).
  [2]  王丽华.我国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生产力研究,2010,(10).
  [3]  陈致远.我国保理业务之发展分析[J].财经界,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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