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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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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文件的颁布与实施,公立医院作为非盈利的事业单位,其会计核算体系也会随之受到影响,由于新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调整了会计科目,使得公立医院在固定资产的折旧等核算方面发生了变化。新制度对公立医院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层面存在的实际影响,这个课题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重点针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变化,以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入手进行探讨,深入分析实际意义,并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建议,为其他同行业企业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 会计核算
  
  一、引言
  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行业的非盈利性单位,为解决人民疾病、健康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起,由于公立医院自身性质的特殊性,其在实际的各项会计核算工作中都是以《医院会计制度》为主要准则,随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与国际接轨的程度化越来越高,2017年中下旬我国政府部门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制度[1],这份制度明确指示公立医院在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中需要引入权责发生制,与此同时,核算的主体要利用平行记账模式,不仅要记录账目数额,也要对账目预算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记录。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可谓对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固定资产项目,因此,研究新制度对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实际影响课题是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二、新制度下的固定资产核算变化
  2017年中下旬的新会计制度之中主要变化是纳入了平行记账法以及权责发生制[2],这些变化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公立医院而言。
  (一)新增设一级科目
  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医院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自行建造、调拨、购置以及捐赠等多种形式,由于核算形式与科目有所调整,与之前的制度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固定资产增加部分的实际核算工作相比于之前而言,也会有较大的悬殊[3]。本文以下以增加的捐贈形式为例来说明新会计制度下对于医院固定资产实际核算工作产生的影响。
  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新增了了一个科目——捐赠收入,这个一级科目的新增使得公立医院在接收社会其他组织或是单位等捐赠的各项固定资产时,能够直接计入到捐赠收入这个一级科目之下,而在新制度未颁布实施之前,这个部分是要纳入其他收入科目的[4]。由此可见,新会计制度新增设的若干一级科目对于固定资产核算产生了实际变化与影响。
  (二)计提累计折旧方式的变化
  新会计制度实施之前,公立医院对于固定资产就有相关的累计折旧处理方法,与此同时,为了将来源不同的资产折旧数额相区别,公立医院在进行实际工作中还特意增设了“待冲基金”这个项目。这样的处理形式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是不利于各大公立医院进行指标的比较,也会对政府评估公立医院工作产生阻碍作用[5]。由于新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调整了会计科目,使得公立医院在固定资产的折旧等核算方面发生了变化。鉴于此,2017年中下旬的新制度背景下就将“待冲基金”项目取消了,而将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在进行折旧处理时计入“单位管理费用”这个科目[6],这个变化切实的实现了全成本核算的目标,非常客观的体现出公立医院产生的成本,与此同时,新制度背景下的核算工作还有助于政府部门对其进行考核或是评价工作[7]。
  三、基于新制度背景下的管理举措
  从上述分析可知,新会计制度会使得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产生实际的变化,鉴于此,本文提出几点有关加强、完善其管理的举措:
  第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采购体系。从上节分析看出,固定资产在处理累计折旧问题时,是直接纳入成本费用之中,而不再进一步区别其资金的来源渠道,鉴于此,公立医院有必要根据自身状况、发展情况、未来布局等,并与患者的实际需求联系起来,构建科学、合理的采购体系,在进行采购工作之前,必须要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的情况,不要一味的选取品牌、贵的设备,杜绝公立医院资金的浪费情况[8]。
  第二是完善相关的会计系统。新会计制度背景下的平行记账法要求公立医院利用权责发生制来进行会计处理,而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公立医院提供的会计系统还不能满足新会计制度提出的要求[9],因此,有必要尽快完善相关的会计系统,在系统中增设财务与预算科目,利于公立医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同时进行两项分录工作,账目信息也更为一目了然。
  第三是优化分类管理工作。之前的会计制度背景下,公立医院的资产是分为四类,而新制度背景下,增设了两大类,一共有六大类[10],这个转变也要求公立医院对固定资产进行新的划分,每个公立医院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按照基本的准则来进行代码的编号,整理固定资产每个大类的期初财务数据,这样有利于在多个系统之中,做到数据的统一性,利于公立医院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王茜,程燕,齐虹,简斌.政府会计体系下资产负债核算——以同济医院为例[J].财会通讯,2019(22):51-54.
  [2]罗治民,胡颖乐,祝晓明.政府会计体系下净资产核算——以同济医院为例[J].财会通讯,2019(22):54-57.
  [3]周兵,宋璟.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特点及处理[J].财务与会计,2019(09):64-65.
  [4]张希.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J].会计之友,2018(20):136-139.
  [5]张志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应用探讨[J].财会通讯,2017(19):67-70.
  [6]闻岚,张博见,范艳存.新《医院会计制度》执行现状分析——以内蒙古公立医院为例[J].会计之友,2015(20):83-85.
  [7]廖芹,夏艳.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的固定资产核算[J].财会月刊,2014(23):60-61.
  [8]王文炯.浅谈医院新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管理[J].会计之友,2012(07):63-64.
  [9]汤建凤,周新燕.对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核算衔接问题的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2011,30(11):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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