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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相关管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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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固定资产作为科研事业单位的核心投资和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必备物质基础,对单位科研事业的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在国家对于科研战略日益重视的背景下,科研事业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如何更加合理使用固定资产,发挥更大的效能,是科研事业单位面临的挑战。从财务角度出发,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对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内控管理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从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及资产内部控制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希望能对相关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
  科研事业单位属于国家体系的一部分,承担着为国家科学技术研究提供服务和智力支持的作用,属于国家性质的公益服务组织。固定资产本身作为一种具有有形固定特点的资产形式,在科研事业单位的作用是为了保障科研活动的顺利实施。《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权责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固定资产的归属从事业单位持有,变更为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并在准则中明确了政府会计的控制范围和标准。新规定不仅提高了科研事业单位作为会计主体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对比直观性,也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财务角度强化了固定资产的重要性。
  一、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一)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核算方式,弱化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与评价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依托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但由于经费大多源于财政拨款预算收支安排,非自负盈亏,固定资产核算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没有进行成本费用核算,沉默地存放于单位,清理处置不及时,久而久之形成庞大的固定资产规模。此种核算方式,必然缺少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费用的核算统计,难以形成对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有效评价依据。
  (二)重购置轻论证的情况普遍存在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环节,采购部门与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没有有效沟通衔接,对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经过科学严谨的规划和论证,导致可能出现本来计划采购A设备,结果采购了有类似功能的B设备。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使用,从功能上讲可能失之毫厘可能就是谬以千里。如果没有科学的内控措施,购置固定资产的运行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三)手续繁杂,导致验收转固滞后,核算管理统计不规范
  固定资产从购置到使用,需要经历众多部门的审核、验收过程,容易导致延迟付款、延迟记录及延迟验收等问题,从而出现固定资产从购置到验收转固一系列环节中,与会计核算中的明细账目确认计量时间节点上的脱节情况。
  二、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现状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重资金管理轻实物管理的观念意识存在。
  (二)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从采购论证到购买、验收、入账、使用、折旧整个环节无法形成有效的闭合监控体系。
  (三)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未能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
  (四)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运行效率不高,部分科研设备因性能不符或者某一科研项目完成后长期闲置。
  三、新政府會计制度下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需要改进的内容探讨
  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主要是以月份为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真实性、及时性与完整性提出严格要求,目的在于客观反映会计期间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会计期间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准确性。这就要求科研事业单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规定进行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分类
  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应用指南中关于固定资产的分类,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类别,并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科研事业单位应该按照此分类标准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合理划分。
  (二)全面清查统计现有资产
  科研事业单位如以前年度尚未开展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合理划分后,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分别标注购置原价、使用年限、仍可使用年限等,明确现有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实时掌握科研事业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
  (三)科学计量及核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对于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特定使用情况采取平均年限法或者工作量法按月计量固定资产折旧额。
  关于会计核算方面,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直接计入费用。新增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四)坚持执行固定资产定期盘点
  定期盘点有利于及时纠正固定资产核算中的疏漏,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同时,固定资产盘点也是作为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有效评价手段之一,督促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准确。
  四、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几条建议
  (一)去除“重购置轻管理”理念,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培训工作,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财务及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范畴,以奖惩措施督促固定资产管理意识的快速形成。可以通过成立固定资产监督小组,对固定资产从购置计划的提出到采购标准的确定,到选购、到验收转固直至核算分摊折旧等全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提高相关人员的重视程度。
  (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形式
  1.科学采用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式
  固定资产折旧方式代表着单位资源的损耗,采用适当的折旧方法可有效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绩效,有助于科学技术研究的物质保障。例如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比较适合经久耐用,使用寿命较长的固定资产。而对于消耗型或技术更新较快的固定资产,则可使用加速折旧法实现资产的合理折旧和更新,确保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及时更新。   另外,必须建立标准统一的折旧依据,杜绝折旧年限设定的随意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设定,必须按照常规该类设备的通用年限,结合行业给予的建议使用期限和科研事业单位的使用频率等综合考量,得出可操作的合理的折旧依据。在此基础上,会计人员才能根据标准进行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2.及时清理处置固定资产中的无效资产
  无效资产包括两类,一类是超过使用年限并且再使用效率低下影响科研进度的固定资产;另一类是长期闲置且长远观察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以上两种情况应进行清理处置,提高资产的管理效能。
  (三)加强固定资产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1.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分类,将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核算范围。
  2.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核与采购流程
  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启动专业的评审:确定固定资产购置的合理性,杜绝重复采购行为和无效采购行为。确定固定资产购置的标准,杜绝采购随意性。做到采购、招标环节的公平公正,确保固定资产购置环节的透明公开。
  3.规范固定资产中无效资产的处置流程
  未超过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处置或者再行购买。无效资产的处理,必须经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后得出结论,报批上级部门审批后执行。
  4.建立与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立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建立专人、专岗的归口管理机制。
  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可以通过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使用者对固定资产的合理养护,及开展定期盘点等行为,纠正固定资产的不合理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损耗出具大致的时间周期,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当使用造成的过度损耗要予以纠正。
  五、结语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于促进科研事业单位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更好的促进固定资产在科研事业单位发挥效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广大科研事业单位务必认真学习准则制度,按照要求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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