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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视角下技术性贸易壁垒多边化规范的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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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国际贸易发展至今,贸易形态发生了显著变化,特别是到了21世纪,一些在现行WTO框架内无法或难以规范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实践中越来越倾向于透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来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会对贸易造成扭曲效应,自由贸易视角下,如何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协议签署国获得相应的贸易利益显得格外重要。在回顾国际经贸规则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规范趋势和历史经验基础上,论证自由贸易视角下技术性贸易壁垒多边化规范的可行性,提出自由贸易协定下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路径。
  关键词:自由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多边化;路径
   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自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是全球经济与贸易制度的核心,作为世界最重要的多边贸易体制,建立了全球贸易规则价值体系。在发展的20多年中,对推动国际贸易向全球化、纵深化方向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成员贸易总额达到了全球的98%,国际贸易推动了经济全球化,许多国家因此受益,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增速明显加快。
  然而,近年来国际贸易形态发生了一些显著变化,自由贸易协定迅速发展,WTO多边体制逐渐式微。在诸边贸易协定谈判方面,一些子议题诸如信息技术协定,服务贸易协定,政府采购等相比以往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的层次取得了重大进展,推动了相关领域的贸易开放;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方面,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签署并生效,美欧双方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双方朝着“零关税、零壁垒和零补贴”的“三零”目标共同努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一些基于规则的章节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区域性自贸协定呈现出取代多边贸易体系的趋势;在多边贸易协定谈判方面,WTO多边体制却陷入僵局,进展十分缓慢,成效不如预期。巴厘一揽子协定虽然实现了世贸组织成立18年以来多边谈判的“零突破”,但后续进展缓慢,再加上解决贸易争端机制的乏力和贸易摩擦的增加,使现行WTO框架无法满足新的国际贸易需求形态。单边主义、双边主义、区域主义盛行,贸易全球化、多边化遇到了一些阻碍,WTO多边贸易体制虽然没有被替代,但在实践中面临极大的挑战。这些国际贸易态势新的发展变化,深刻影响着国际贸易总体格局,对形成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此情况下,许多国家开始绕过WTO,启动自贸区谈判,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积极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下文简称FTA),希望藉由FTA谈判来规范WTO规范不足或者尚未被纳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下文简称TBT)。
  中国在多边国际贸易体系中受益良多。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借助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的纵深发展,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成功应用出口导向战略,把中国打造成了全球制造中心,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因此,WTO的改革和发展对中国实现自身贸易利益至关重要。基于目前WTO发展遇到的瓶颈和FTA盛行,探讨未来在WTO和FTA可能共存和继续并行的条件下,技术性贸易壁垒被更好地纳入多边体制的可能路径。
  一、国际经贸规则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规范趋势
  技术性贸易壁垒容易造成贸易扭曲。随着WTO的发展和多轮谈判,世界各国对关税的规范已经越来越完善,综合来看,关税已经普遍下降,直接减弱了关税对调节本国贸易流量、保护国内产业发展的功能,技术性贸易障碍的应用在国际贸易中占得分量越来越重。相对于关税这一直接的贸易保护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则因为呈现方式更灵活、更多元、更模糊、更隐晦,成为较难应对的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顺利进行和逐步扩大发挥更加实质的阻碍作用,若不规范运作,将对贸易产生扭曲效应。综合学者的研究来看,技术性贸易壁垒会抬高商品价格,抑制商品进口数量,改变商品需求价格弹性,对GDP,出口决策、福利水平均有显著负向影响。技术性贸易壁垒实施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贸易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从贸易整体来看,会降低贸易效率,改变贸易格局,促使更多的区域贸易协定诞生,催生贸易单边主义,造成资源浪费,降低社会福利,不利于国际贸易自由发展,因此,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国际上各类贸易协定的重要议题,其规范经历了螺旋式上升与发展。
  (一)1957年的关贸总协定在国际上最早提出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随着国际贸易的纵深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1957年的关贸总协定是国际上最早提出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协议,当时签约国主要以诸边谈判的方式推动这一议题的发展。但是当时的国际贸易面临的最主要壁垒是关税,因此各国都将谈判重心放在了如何降低关税方面,技术性贸易壁垒虽有条款出现,但重视程度和谈判力度都不够。主要的国际贸易协议尤其是WTO在经过多轮谈判以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关税相比之前已有大幅下降,继续使用关税作为武器保护国内产业发展的作用也随之减弱。许多国家在此种条件下转而采取更加灵活的非关税措施尤其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来达到各自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最大化。国际贸易发展过程的这种趋势变化被很多贸易协定重视,并列为重要议题加以规范。
  (二)早期自貿协定对技术性壁垒的规范精神对多边谈判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早期自由贸易协定对技术性壁垒的规范精神对WTO框架下该议题的规范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WTO/TBT之前,一些FTA已经纳入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相关条款。如1957年的罗马条约就十分有预见性的把技术性贸易壁垒条款纳入了协议,尔后其他自贸协定如欧洲自贸协定、澳大利亚-新西兰自贸协定等纷纷效仿。2010年至今,所有新达成的自贸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规范无一例外都是重要内容。
  (三)诸边谈判和自贸协定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规范推动了WTO的后续谈判
  在诸边谈判和自由贸易协定下,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被进一步推动,对WTO的后续谈判起了实质性影响。WTO在后续的回合谈判文本中,吸收了这种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精神,在WTO多边框架下,单独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子协议,严格规定了各国基于维护自然环境,保护人类身体健康,保护动植物等正当理由的技术性壁垒,对扭曲贸易效应的技术性措施严加规范。   (四)自贸协定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规范也受到WTO多边协议的影响
  自由贸易协定中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规范也受到WTO等其他类型协议对这一议题的规范精神。在自由贸易协定发展进程中,一些核心条款和重要概念也深受其他类型协定的影响,不断吸收和消化其协议精神。如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常用的条款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技术性法规的同等性等具体规定,均仿照关贸总协定以及一些早期的如罗马协议中的规定精神。关于技术性法规同等性的部分,则深受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接受符合性检验程序方面,早在1960年,欧盟自由贸易区各缔约国就已经达成相互接受彼此的符合性检验程序。
  (五)自贸协定和WTO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交互影响
  梳理和对比自由贸易协定文本和WTO文本可以清楚的发现,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最终被纳入多边协议之前,这一议题先是由一些国家提出,而后在一些双边和诸边场合进行谈判,此过程中WTO和FTA之间有很强的交互影响。这一事实表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议题对WTO这种多边协议有推动作用。
  目前,国際贸易形态仍然在发展,随着人工智能,5G技术的应用和6G的开发,人们消费习惯向着更加环保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保护主义的手段出现了增加趋势,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困顿和实质性的中止状态助长了自由贸易协定的蔓延。新近签订的美墨加自由贸易协定,日本与欧盟经济合作协定,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主义的盛行确实削弱了WTO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制度供给的作用。
  (六)中国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WTO与FTA未来如何发展,学者的研究基本可以归纳为竞争论、并行论、互补论。根据众多学者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在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边化为中心,区域性贸易为补充的贸易体系,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加工制造特征比较明显,出口导向性很强,经济发展对出口贸易的依赖程度比较高。中国自身经济和外贸发展所处的实际状况决定了相对于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 WTO这一多边框架更有利于中国获得贸易价值,并行论和互补论更符合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趋势,中国以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参与WTO,可以藉此寻求最大的关税优惠和贸易制度保障。如果WTO被自由贸易协定取代或者实质上被抛弃,中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将被边缘化,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自贸协定下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多边化规范的可行性
  (一)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各类型贸易协议的共识
  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和全球价值链的兴起,以及WTO历史上卓有成效的谈判,目前世界范围内关税税率已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非关税措施如技术性贸易壁垒由于其模糊性对贸易的扭曲效应有时更甚于关税,自由贸易协定无一例外都将其纳入重要的谈判条款。然而,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异,贸易结构和贸易形态迥然不同,贸易水平并不平衡,自由贸易协定对技术性壁垒的规范条款只对缔约国有约束力,并不能够规范其他非缔约国的贸易行为,技术性贸易壁垒若只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来推动,并不能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来的贸易扭曲效应。再加上区域化模式的全球贸易治理存在沙普尔所谓的输入导向和输出导向缺乏合法性的内生缺陷,无法实现全球性的贸易治理。
  (二)多边协议更有助于扩大贸易的正外部性效应
  从全球价值链视角考察,不同贸易规则产生的经济正外部性效果大小不一,多边协议更有助于扩大贸易的正外部性效应。一个国家签订何种类型的贸易协议,基本目的都是从本国利益出发,考虑是否可以增加贸易附加值,或者更深层次的融入全球价值链等,但这一过程最终却间接推动了全球贸易的发展,增进了全人类的福利,导致了经济上的正外部性效果。显然,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全球性的WTO架构都会产生正外部性,一国加入双边还是多边协议,不同的贸易规则带来的外部性效应大小是不一样的。从增进全人类的福祉角度看,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对非缔约国而言也是一种贸易歧视,其产生的正外部性会打折扣,而多边协议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从促进贸易全球化,推动国际贸易平等发展,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出发,从世界范围看,有助于扩大贸易正外部性效果。
  (三)农业等重要议题仰仗多边谈判体制
  自由贸易视角下,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双边化还是多边化,从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来看,最终取决于不同贸易规则下,谈判成本和最终收益。如果达成多边化的规范协议最终获益更大,则多边化更容易获得内生动力,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规则较容易向多边化发展。再加上诸如农业补贴等重要议题目前还仰仗多边协议,突显出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为推动技术性贸易壁垒多边化规范留下足够空间,自由贸易下推动技术性贸易壁垒多边化规范对许多国家和地区促进贸易发展,实现各自贸易利益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多边化为核心,区域化为辅助和补充的贸易体系才是全球治理的因应之道。
  三、自由贸易视角下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路径
  从时空角度来看,贸易全球化是大势所趋,虽然会在局部区域和一些时期遭遇挑战和阻碍,但未来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在WTO和FTA互补论和并行论的理论指导下,在现有自由贸易协定发展的基础上,首先由一些国家提出,并在双边谈判中聚焦技术性贸易壁垒,然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而后由双边谈判向诸边谈判发展,根据WTO和FTA历史发展经验,相关条款的谈判会受到交互影响,促进各自协议向更高层次迈进,在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过程中,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贸易环境的不断演变,逐步在多边框架场合纳入并在更深层次范畴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双边谈判向诸边谈判发展
  WTO发展至今,尤其是多哈回合谈判中止以来,几乎陷于停摆状态,越来越被日渐兴盛的自由贸易协定边缘化,但被自由贸易协定完全替代的可能性则比较小。WTO成立至今倡导的协商一致机制和一揽子协定机制在保护各个缔约国主权和贸易平等方面被广泛认可和接受,协商一致这一决策机制还可以保障贸易谈判被个别贸易强国左右,WTO并未被国际贸易规则抛弃。但是WTO目前停滞不前和陷入僵局的状况,确实需要与时俱进实施改革,国际上对此呼声日渐增多。   在多哈回合谈判目前难以恢复谈判的境况下,避免WTO被边缘化的一个路径就是发展新的谈判技术规则,可以采用诸边谈判的方式,就技术性贸易壁垒首先进行双边谈判,进而过渡到诸边谈判,缔约国继而向多边谈判的路径展开。这一谈判路径在WTO框架协议的附件四中可以找到法理依据,WTO框架本身自带开放属性,根据WTO 协议第9条规定,WTO 部长级会议有权决定在附件四中添加或删除诸边贸易协议的权力。这一规则清楚地表明,WTO部长级会议可以根据世界经贸发展态势的变化对一些新的议题进行诸边磋商和谈判,形成新的诸边谈判协定,或者根据经贸发展潮流删除一些过时或不合时宜的条款,以适应新的发展,附件四作為WTO的一部分,签署附件四的诸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意味着接受WTO框架原则,这种更具灵活性的诸边贸易协议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谈判的结果不会偏离多边贸易体系,不但有利于保证各成员对诸边贸易协议谈判的参与机会,还有利于保护谈判的透明度,促进WTO这一多边谈判机制良性发展。
  (二)诸边谈判向多边谈判延伸
  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长期陷入僵局、区域贸易协定迅猛发展的形势下,十分有必要积极主动汲取CPTPP以及TTIP等自由贸易谈判的成功经验,支持在技术性贸易壁垒议题上开展更加广泛的诸边协定谈判,由少数国家先达成协议,建立优秀范式,利用WTO现有的平台和资源,吸引贸易理念和价值追求近似的国家加入,在深入扩大贸易规模和不断取得贸易的条件下,逐步渗透,扩大影响,通过贸易实践带动贸易规则的革新,等诸边协定发展越来越成熟时,通过扩围协议的方式,吸纳更多成员国,实现诸边协定向多边协定的过渡和延伸,有助于提振WTO的谈判功能,巩固多边贸易体制,有望使陷入停滞的多哈回合谈判起死回生,从而使WTO走出贸易治理困境。结合目前谈判进展来看,技术性贸易壁垒实现多边化已呈现出一些有利条件,如新近谈判成功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无一例外都将技术性贸易壁垒议题作为专章纳入,差别在于不同的自贸协定涵盖的内容和规范的措施不尽相同,欧盟对多边化谈判也持开放态度,中国一直以来是国际经贸规则多边化谈判的支持者。从经贸规则的发展变化来看,多边化虽然可期,但过程一定会充满动态博弈,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中国应当积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诸边谈判,为多边谈判提供补充。
  (三)坚持并完善争端解决机制
  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系有效运转的保证。任何协议能够保持一定的生命力都离不开争端解决机制,从WTO到FTA,能够顺利有效运行都离不开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为协议缔约国提供了法理依据,严格规定了实施条件,解决时限和禁止领域等原则,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磋商,为贸易争端各方提供了对抗不合理贸易行为的解决渠道,以保证贸易协议的有效实施。
  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各签约国之间的利益能够在同一标准下重新达致平衡,有利于保障各方贸易利益,终结贸易强国对贸易规则的冲击,尤其有利于保障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技术性贸易壁垒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可以成功地把国际贸易规则引入原本仅属于国内法规管辖范围的领域。因此,在自由贸易视角下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多边化规范,必须坚持和完善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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