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财务风险防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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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市场的高速发展,使得国内上市企业数量开始呈现出明显增加趋势,上市公司所存在的对外担保财务风险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对公司发展与正常运转都形成了直接影响。因此将以对外担保优势介绍为切入点,通过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财务风险的分析,对风险防控措施展开深度探究,旨在降低对外担保财务风险发生可能性,保障上市公司整体运营发展质量。
关键词:财务风险;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外担保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08.051
在对外担保服务兴起的同时,恶意担保以及违规担保等问题开始涌现,对外担保项目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财务隐患。如果被担保企业由于滥用资金或经营不善等原因,致使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偿还相应债务,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会使担保企业遭受一定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会使上市公司面临破产的风险,影响力不可小觑。为对该项目财务风险形成有效管控,上市公司首先应明确对外担保优势,以为后续分析提供依据。
1对外担保优势
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服务,是正常经营行为,属于社会正常经济现象,具有一定优势。就理论层面而言,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服务,可以有效提高担保双方融资能力,降低相应担保风险,这些优势在上市公司互保方面,显现得尤为明显。通过对外担保行为,会使担保双方拥有双重身份,可通过对合同约束力的有效运用,切实降低相应担保风险。同时因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极高,能够对担保行为透明程度进行保证,所以也可以有效降低担保风险。但在实际进行对外担保时,可能会因为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以及其他方面问题,而使上市公司面临相应财务风险。
2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所存在的财务风险
2.1风险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财务风险管控的有效保障,但目前部分上市公司还存在着管理者风险认知存在误区、企业内部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有限以及风险监控处理系统不完善等方面的状况,加之风险责任机制存在缺陷,无法将担保风险与各责任人经济利益有效连接在一起,致使担保风险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从而出现严重问题。
2.2公司治理结构有待优化
国内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大股东控股的现象,虽然此种经营方式具有一定优势,但却很容易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可能会因为受到利益驱使而出现放松各项担保审查的状况,导致风险系数上升。同时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责任不对等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也会加剧对外担保风险,并不利于企业发展。
2.3外部因素管控能力有待增强
外部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资本市场监管力度不足。银行金融机构资信审查以及监管存在一定问题,对借款人偿债能力、真实经营状况以及营运能力调查,还存在有待提高之处,会加剧上市公司担保行为风险;第二,信用担保体系有待完善。由于国内信用担保体系成立时间较短,在实际运行时难免存在问题,会使上市公司承担一定担保风险,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
3财务风险应对策略
3.1谨慎选择担保对象
为降低上市企业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收益,企业需要对担保对象进行谨慎选择。首先,明确被担保对象经营实力、环境以及其他方面综合情况,确定其经营发展制约因素,避免出现为亏损企业进行担保的状况,降低相关风险产生可能性;其次,对被担保企业信用展开评估,要对其资金筹措能力、持续性经营能力以及风险管控等方面能力进行审核,构建起健全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应着重从市场竞争力、资信程度以及管理技术和财务状况几方面入手,科学对被担保企业展开评估;再次对担保债务可行性与用途展开分析。由于被担保债务效益与用途,和被担保企业债务偿还能力有直接关联,会对实际风险发生产生直接影响,所以上市公司需要对被担保单位担保资金实际用途展开严格核查,可通过成立专门审核小组的方式,在财务部门以及技术管理部门的配合之下,对担保债务展开详细分析,并对其实际用途进行明确,写成相应检验报告,上交到决策部门,要禁止出现为效益难、差以及无效益的项目进行担保;最后要求被担保者提供反担保,降低公司所承担风险。目前较为常用的反担保措施,主要有保证、抵押以及质押三种,企业需要按照《担保法》相关规定,对反担保措施合法性以及有效性进行保证,进而为企业争取到更多保障。
3.2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为妥善解决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上市公司应对自身治理结构展开优化,要在实施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完善。首先应适当缩小国有股占比,可通过转让国有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国有股回购等手段,减少国有股持股比例,并可通过债转股方式,将债权人变为上市公司股东,以对担保风险形成有效管控;其次设置独立董事机制。应通过设置该机制的方式,有效减少内部人控制问题发生可能性,保证公司各项决策都可以得到科学审核,能够对担保项目可行性与风险系数展开客观评估,从而有效规避各项风险,保证董事会所具有的监督与决策职责可在公司发展中得到更好发挥;最后优化经营者激励、约束制度。不仅要利用激励制度,对经营者积极性进行带动,保证经营者和所有者利益一致程度,同时还要合理运用约束机制,同时构建经营者风险金机制的方式,对经营者展开经营指标考核,增强经营者风险意识,确保其可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担保财务风险管控之中。
3.3增强风险内部控制
为达到最佳风险内控效果,企业应做好风险管理机制优化工作,管理者应明确担保行为所存在的财务风险,要对各项风险问题展开深度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企业内部风险监控处理系统与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做好风险责任机制完善工作,确保担保过程所存在的财务风险,可以与相关责任人经济利益有机融合起来,能够有效提高责任人风险管控意识,确保所有风险都可以得到及时管控与处理,以将风险发生可能性控制在最低。同时应实施担保业务不相容职务分离机制,应按照内部岗位,对财务风险管控权责进行明确划分,保证执行与监督、业务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职务,都可以高质量完成本职任务。公司应制定相应担保政策,应对担保禁止事项、对象以及范围等进行明确,展开担保业务操作程序规范,并构建起健全的授权审批机制,且要对审批人授权范围进行确定,应保证在对企业净资产超过10%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时,必须经由董事会2/3以上人员批准。此外应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担保业务评价机制、检测报告机制以及担保业务监督检查机制,应对被担保方的主体资格以及财务状况等,展开全方位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并要在被担保方相关项目发生变化时,重新对其展开评估。而在制定检测报告机制时,应重点对被担保资金流向实施监控,要通过对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进行定期分析的方式,及时对其异常情况进行明确。在制定业务监督检查机制过程中,则要重点对担保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与风险管控机制执行情况展开监督,以保证各项财务风险管控工作落實质量。
3.4强化外部因素管控
除上述几点外,外部因素管控也应引起上市公司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就立法层面而言,在对资本市场监督机制进行完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所出台的各项法律,对市场参与各方行为进行规范。应利用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科学可预见性以及前瞻性优势,对证券市场法律有效性进行提升与完善。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大违规担保行为惩处力度,应通过对违规成本进行适当提升的方式,有效降低不法行为发生可能性,以通过经济与行政双重手段,对违规担保行为进行治理。此外应构建起健全的银行信用体系,应明确担保风险防范与评估均属于极为复杂的问题,应通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进程的方式,为担保财务风险管控提供有效助力。有关部门应构建起有效的企业信用咨询系统与征信系统,应通过系统将被担保企业实际情况清晰呈现出来,以达到有效解决担保难以及银行信贷风险问题的目标。可通过对国外先进经验进行借鉴的方式,不断提高国内信用担保中心中介业务建设水平。
4结束语
鉴于对外担保对上市公司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各上市公司应对该校工作予以高度关注。要在对该项工作优势与风险展开客观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财力以及实际状况,科学对各项对外担保财务风险展开分析,明确风险产生原因,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风险预防、管控方案,以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外部影响因素控制力度等手段,切实降低公司担保过程中财务风险产生几率,从而将对外担保工作优势完全发挥出来,实现理想化公司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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