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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结合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闫帆帆

  摘 要:系统梳理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产融结合研究的相关文献,包括产融结合的内涵、动因和经济效果等方面,并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国内目前相关研究和实务比较薄弱的环节,以期为我国产融结合进程提供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产融结合;动因;经济效果
  中图分类号:C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9-0079-02
  产融结合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兼制度创新,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就目前来看,国内外学者对产融结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融结合的内涵、产融结合动因和产融结合的经济效果等方面。
  一、产融结合的内涵
  关于产融结合的内涵,学者们的观点各不相同:广义上,产融结合实质上是一种流动性交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产”的一方让渡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来换取“融”的一方的流动性。狭义上,产融结合的本质是以金融业和非金融业为主体,以股权关系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进行的结合,这种结合以职能资本与金融化资本的融合为形式,以生产金融资本为目标,最终促使融合的一方或双方经济实力大大提升,市场竞争不断增强,实现规模经济。从产融结合的模式来看,产融结合可以分为“由产到融”和“由融到产”两种模式。由于《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对金融行业投资实体企业的限制,目前我国产融结合主要表现为“由产到融”模式,具体形式包括实体企业投资持股金融机构、企业集团内部设立全资财务公司或者控股财务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
  二、产融结合的动因
  关于产融结合的动因,无论从学术界研究还是企业实践来看,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节约交易费用,降低交易成本。企业通过参股金融机构,减少资金供求双方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可以实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第二,多元化经营,提升竞争力。第三,获得协同效应,包括管理协同和财务协同。第四,缓解融资约束。产融结合战略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李维安等研究发现,实体企业参股金融机构缓解了融资约束程度与投资不足,证实了产融结合确实可以起到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约束的目的[1]。第五,政府支持。黎文靖、李茫茫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干预程度显著影响着国有企业产融结合战略的选择,提出产融结合的“政府干预假说”[2]。何敏在对江苏省产融结合动因的研究中也指出,产融结合的实施有助于政府管理和整合地方金融资源。除此之外,支燕等从竞争优势内生理论角度提出,实现资源外取、能力整合进而打破路径依赖是企业进行产融结合更深层次的原因[3]。从企业实践来看,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显示,企业家进行产融结合的动机主要有“获得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进行多元化经营,降低风险”“为剩余的产业资本寻求出路,获取更高的利润”等。
  三、产融結合的经济效果
  对产融结合经济效果的研究,学者们具体从金融关联关系、金融控股、参股金融企业等不同视角展开,研究内容包括融资约束、现金持有量、公司绩效、主业投资和创新产出等方面,研究成果也不尽相同。首先,由于信息效应和决策效应的存在,企业参股金融机构的产融结合可以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同时企业个体特征(产权性质、企业规模)、行业特征(行业竞争程度)、金融环境(宏观货币政策、地区金融发展程度)对产融结合与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也存在影响。其次,企业参股金融机构的产融结合能够降低企业现金持有水平,减少企业融资过程中对内部现金流的依赖程度(陈栋、陈运森,2012;Lu等2012;Christopher等,2006;Ostergaard等,2011)。在参股金融机构对企业绩效影响的研究方面,有研究发现,企业参股金融机构能够提升公司绩效(Pantzalis、Park和Sutton,2008;刘亮、朱慧敏,2018)。刘亮、朱慧敏发现,上市公司参股金融企业后不论从财务效应还是从市场反应,都有着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4]。有研究发现,企业参股金融机构不能提升公司绩效[5~9](La Porta等,2003;Li和Greenwood,2004;蔺元,2010)。姚德权等运用随机前沿方法得出上市公司参股金融机构之后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的引入显著拉低了上市公司的运营效率的结论;还有学者关注到产融结合有效性的发挥有赖于产融结合的深度,即只有参股达到一定比例时,产融结合才可能会对企业绩效产生实质性影响。李革森曾通过实证分析,将10%作为产融结合发挥作用的最低参股比例,认为金融机构持股企业的比例只有达到10%以上,产融结合的实施才会对企业绩效产生正向影响,否则就起不到显著的促进企业业绩的作用。张庆亮、孙景同也指出,我国产融结合总体上有效性不显著,但其有效性会随着产融结合程度的提高而提高。
  四、产融结合与企业技术创新
  直接研究产融结合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关系的文献并不多,而且研究结论也不尽相同。从研究结论来看,目前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产融结合能够明显促进企业创新水平[10~13]。王超恩等对比了企业持股上市金融机构与持股非上市金融机构情况下产融结合分别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机制,发现产融结合能够通过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难题从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但这一影响机制只有在企业持股非上市金融机构的条件下才存在,在企业持股上市金融机构时则不显著。马红等在研究产融结合与企业成长的关系中发现,企业参股金融机构能显著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并且通过这一路径促进企业成长;葛宝山等运用系统GMM估计证实产融结合显著促进了企业创新投资强度,并在此基础上验证了产业聚集水平、知识产权发展程度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对该促进效应的正向调节作用。陈美等通过手工收集中央企业集团控股财务公司以及成立金融控股平台的相关数据,实证得出央企产融结合整体上提升了上市公司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水平。另一种观点是产融结合不仅不能促进企业创新投入与产出,甚至会“挤出”企业研发投入,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黎文靖、李茫茫在产融结合经济后果检验中检验了产融结合对企业创新投资的影响,发现无论是运用PSM匹配样本还是Heckman模型,都证明了产融结合对国有企业长期创新战略的显著抑制作用。李文贵、蔡雍蓉在研究产融结合与主业投资的关系中通过检验产融结合与创新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得出产融结合会显著挤压企业创新投入和产出的结论。   随着产融结合的发展,学界关于产融结合到底能够“助推主业”还是会导致“脱实向虚”的争议不断。企业技术创新作为实体企业长远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不论是对于企业自身还是对于我国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产融结合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究竟是起积极作用还是会造成消极影响,引起这些影响的具体机制是怎样的,都可能成為产融结合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李维安,马超.“实业+金融”的产融结合模式与企业投资效率——基于中国上市公司控股金融机构的研究[J].金融研究,2014,(11):109-126.
  [2]  黎文靖,李茫茫.“实体+金融”:融资约束、政策迎合还是市场竞争?——基于不同产权性质视角的经验研究[J].金融研究,2017,(8):100-116.
  [3]  支燕,吴河北.动态竞争环境下的产融结合动因——基于竞争优势内生论的视角[J].会计研究,2011,(11):72-77.
  [4]  刘亮,朱慧敏.我国上市公司产融结合的效应分析——基于产业资本参股金融机构的实证研究[J].金融评论,2018,(6):84-96.
  [5]  La Porta R.,Lopez-De-Silanes F.,Zamarripa G..Related Lend-ing.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2003,(1):231-268.
  [6]  姚德权,王帅,罗长青,黄学军.产融结合型上市公司运营效率评价的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1,(3):140-148.
  [7]  李革森.我国产融结合的绩效检验——来自证券市场的证据[J].开放导报,2004,(2):101-103.
  [8]  张庆亮,孙景同.我国产融结合有效性的企业绩效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7,(7):96-102.
  [9]  Li S.X.,Greenwood,R..The Effect of Within-industry Diver-sification on Firm Performance:Synergy Creation,Multi-market Contact and Market Structuration.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4,(12):1131-1153.
  [10]  王超恩,张瑞君,谢露.产融结合、金融发展与企业创新——来自制造业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经验证据[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6,(5):71-81.
  [11]  葛宝山,何瑾.产融结合与企业创新投资[J].求是学刊,2019,(2):99-110.
  [12]  陈美,夏卓秀.产融结合与企业创新——基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金融评论,2019,(2):81-94+125.
  [13]  李文贵,蔡雍蓉.产融结合:“助推主业”还是“脱实向虚”?——基于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的研究[J].会计之友,2019,(3):63-67.
  [责任编辑 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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