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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与质量协调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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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研究对象,从城市发展质量、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城乡一体化质量三个方面,选择19项具体指标构建城市化质量指标体系,通过协调模型测算了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的协调度。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市群协调性逐渐增强,但空间上呈现“中部凸出,周边凹陷”,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未来发展中,保证区域中心城市协调,适当向落后区域倾斜,发挥区域内三大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使城市化水平和质量协同并进,相得益彰。
  关键词: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质量 协调型 长江中游城市群
  一、引言
  城市化是一个动态的、多维的包含社会空间的复杂过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地理布局等方面[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发展迅速,2017年城市人口达到8.13亿,比1978年增加6.41亿,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由17.92%上升到58.52%,年均增长率为3%。当前我国城市化所取得的成就是中国历史五千年未有的大变局,中国城镇人口远超一些国家的总人口,中国城市化40年是人类历史的奇迹[2];然而城市化的进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社会问题共生、社会危机叠加,城市风险化伴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3]。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就明确提出,我国现阶段城市化发展目标就是要实现城市化水平与质量稳步协调上升,实现城市化的健康有序发展。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提及,我国“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就包括明显改善城市化质量,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在此背景下,城市化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保持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化的“质”和“量”协调关系问题也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
  学术界对城市化质量研究主要涉及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和城市化协调发展问题。在城市化质量体系构建上学术界没有统一标准,早期学者们主要关注于城市化质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4-5];有学者针对我国城市化进入上升期,从城市化的代表内容和终极目标,即城市发展质量和城乡一体化出发诠释了城市化质量,并对提升城市化质量和城市化协调发展给出对策[6];也有学者直接将城市化质量细分为经济发展质量、居民生活质量、社会发展质量、基礎设施质量、生态环境质量等因素[7];近年来,城市化质量指标体系更加多样,有将要素利用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添加到城市化质量范畴[8];也有将社会负担系数和科教文卫支出占GDP比重归纳为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添加到城市化指标体系[9]。在城市化协调研究中,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城市化内部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比如人口与土地城市化之间的耦合协调[10];经济、城市、社会和环境之间的协调[11];另一方面是其他系统与城市化发展之间的协调,比如森林生态承载力[12]、生态文明建设[13]、基本公共服务[14]等外在因素与城市化发展之间的协调。当前城市化研究文献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在构建城市化质量指标体系时,对城市化质量定义不清,在城市化关键因素——人口城市化的子系统中,有的文章没有体现,有的体现过少,没有系统的反映出城市化的核心是“人”这一原则;二是在城市化协调研究中,很少涉及到城市化水平与城市化质量的协调分析。而城市化水平与城市化质量是城市化进程的两个方面,两者的协调推进关系着城市化可持续健康的发展。
  当前我国城市群承载城市化的格局正在形成,城市群已经成为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核心区和增长极。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城市群,是我国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中心区域,关系到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的建设。本文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例,建立城市化水平与城市化质量协调关系的评价模型,对2007年以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与城市化质量关系进行综合测度,反映城市群城市化的发展状况以及内部差异,为长江中游城市群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理论借鉴,推动城市群协调健康稳定发展。
  二、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一)测度方法
  当前城市化质量评价方法有很多,主要包括主成分评价法、动态因子法、灰关联聚类法和均方差权值法等。为了凸显评价过程中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减少因主观因素带来的误差,本文采用熵值法对城市化质量指标体系进行赋权,据此计算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发展质量。
  (二)协调发展模型
  城市化水平与城市化质量是城市化过程的一体两面,两者相互关联,其协调发展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可体现区域城市化发展的真实水平。本文用以下协调模型[15]来分析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与城市化质量状况。
  (三)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时间为2007-2016年,数据来源于2008-2017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以及相关省市的统计年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另外仙桃市、潜江市和天门市虽然也属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其为省辖市,行政级别比县级市高半级,但归根到底也属于县级市的范畴,人口和行政管辖面积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大部分县级行政区域相当,且数据可得性较差,因此本文研究不包含这三个城市。
  三、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与质量分析
  (一)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分析
  本文依据国内外大部分研究成果,用城市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城市化水平。表2给出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的相关信息,从整体上看,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较高地区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及其周边,作为全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生产要素大量集聚于此,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水平较高;从空间分布上看,2007-2016年,变异系数整体经历了上升到下降的过程,由20.42%上升到21.75%,最后下降到16.39%,中间一度空间变异系数上升,说明长江中游城市群整体城市化水平差距出现了由扩大到缩小的情况。联系实际情况可知,早期城市化发展迅速,在要素禀赋较好和经济发达的地区,城市化更加迅速发展,城市间的马太效应明显,而在后期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由高速增长逐渐转入高质量发展,区域发展格局上注重地区间的平衡均匀,城市间的发展差距有所减小。从时间分布上看,时间分布变异系数较小的区域主要是原先城市化基础好,水平较高的区域,其城市化水平提高较慢,比如南昌(6.49%)、鄂州(6.7%)、黄石(7.69%)、景德镇(7.78%)、衡阳(8.02%)、武汉(8.3%)等,而变异系数较大的地区主要是原先城市化水平较低,比如上饶(15.38%)、宜春(15.07%)、九江(12.70%)、常德(12.29%)等,这些地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牢牢立足于优势产业,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城市化奋起直追。   (二)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质量分析
  1.指标选取。本文遵循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依据现有城市化质量研究文献,将城市化质量定义为包括三个方面——城市发展质量、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城乡一体化质量的综合概念。
  本文指标构建与一般文献的不同之处有以下几点:用市辖区直接代表城市本身,其中涉及的指标有城市人口密度、城市人均社会消费品销售品零售总额、城市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和城市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具体指标见表3。
  在城市化质量的权重赋值中,单个权重最大的前五项指标分别是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0.0817)、城市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量(0.0658)、城市人均社会消费品销售品零售总额(0.0645)、城镇登记失业率(0.0643)、城市人口密度(0.0640),都是人口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主要指标,这进一步凸显了城市化是“人”的城市化,质量的评价指标必须与人的方面息息相关。
  据此分别选取2007-2016年长江中游城市群28个城市的19项指标数据,进行无量钢化处理,以2011年相关数据为基准根据熵值法算出权重,最后计算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各个年度各个城市的城市化质量得分(表4)
  2.城市化质量结果分析。长江中游城市群近10年来城市化质量综合得分呈现上升趋势,上升幅度很大,由2007年的21.22分,上涨到55.13分,提高了33.91分。但是与此同时,区域间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进一步拉大,马太效应更加突出,以2016年为例,最高得分武汉96.81分,最低得分娄底36.5分,极差为60.31分,而2007年极差分仅为42.3,城市群内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值得关注。
  从城市化质量排名上看,城市化排名上升的城市一半位于湖北省,鄂州上升9名、荆州上升8名、宜昌5名、孝感和咸宁均上升2名、武汉和襄阳均上升1名。这10年来,湖北省立足于一主两副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壮腰工程,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一定成就,金融、物流、工程设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经济社会成果斐然,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化质量提高很快。
  为了更好地了从空间上把握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质量,我们将2007、2010、2013和2016年各个城市的城市化质量得分落实到arcgis图上,并运用自然断裂法将城市化质量划分为5个等级(图1),从图中可以直观地看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城市城市化質量空间差异明显。
  2007-2016年,城市化质量位于前列的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三个区域中心城市:武汉、长沙、南昌;武汉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唯一的国家中心城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尤其是近年来地铁由线成环、通达三镇,中心城区快速路网加快形成,水陆空国际大通道不断拓展,城市更新改造步伐加快,大都市风貌日渐彰显,因此在2013年武汉城市化质量逐渐超过长沙市,位列长江中游城市群之首。同样长沙市和南昌市也是其区域内的核心。而城市化质量较差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一些经济基础较差,区域内交通不便的地区,辖区内普遍存在国家级贫困县,比如孝感、黄冈、娄底、抚州等地区。
  从分类类别上看,城市化质量第四和五类城市由2007年的11个减少到8个,总体上城市化质量得到了提高。并且从空间分布格局来看,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的三大城市群中,长株潭城市群是城市化质量最好的地区,长沙、株洲和湘潭均处于前两个等级。但长株潭城市群并不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经济发展最好的地区,通过分析各分项指标可知,尽管长株潭城市群各个城市的经济层面得分比不过一些城市,但是其在社会层面分项指标得分很高,其余分项指标也高于平均水平,因而整体城市化质量得分也偏高。这充分说明城市化质量是一个综合指标,只有各方面协调并进,共同发展,才能取得高质量的城市化。
  四、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发展协调分析
  基于协调发展模型,可知城市化协调发展类型总共有5类,即质量过度滞后型、质量滞后型、协调型、质量超前型和质量过度超前型。现对长江中游城市群2007-2016年城市化水平与城市化质量发展的协调进行计算,如表5所示的分类。总体上看虽然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质量和速度协调发展的年份较少,主要处于质量滞后型,并且在280个样本中,只有53个处于质量与速度协调型,其余227个样本皆处于不协调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协调城市数量越来越多。
  1.从时间上看,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协调性逐渐增强,2007年城市化质量与水平不协调为28个城市(其中质量过度滞后型18个,滞后型10个),而2016年城市化协调高达17个,逐渐由城市化质量滞后型向城市化质量和速度协调型转变。说明在这10年中,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大部分城市,逐渐摆脱对城市化“量”的追求,而越发重视城市化的质量,生产效率、人民生活质量和城乡协调问题慢慢得到解决,在2011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全部城市均已摆脱质量过度滞后型,城市化质量和速度之间的协调性逐渐增强。
  2.从空间上看,在图2中可以很明显的再次得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协调性有所改善,经过10年的发展,质量过度滞后型全部消失。在空间格局来看,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协调类型呈现着“中部凸出,周边凹陷”的地域格局,与上面城市化质量空间分布基本一致。而中部凸出的格局又存在着差异,南昌作为城市群三大中心城市之一,与同属中心城市的武汉和长沙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尽管存在“周边凹陷”现象,但是通过比较质量过度滞后型的数据可知,大部分城市协调型得分处于临界点,如襄阳(-0.14)、荆门(-0.14)、抚州(-0.16)、娄底(-0.19)等。这些滞后型城市均将跨入协调型门槛(-0.1),尤其近几年在长江经济带致力于开展生态保护建设,重视城市的生态功能,随着主体功能区的明确,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未来这些城市进入城市化协调型发展只是时间问题。
  3.从协调度和城市化水平的关系上看,城市化水平与协调度存在一定的正向关系,但是因为城市化质量滞后于城市化水平,并且高水平也不等同于高质量的城市化,所以高水平的城市化并不意味着高协调。如2016年襄阳市城市化率为58.5%,处于城市化质量滞后型,而上饶市城市化率为48.91%,处于协调型。理论上讲城市化水平的提升会逐渐拉动城市化质量的提高,两者慢慢处于协调状态。但是在城市化发展的初期,城市化水平迅速提升,处于诺瑟姆曲线的加速阶段,城市化质量难以与水平相匹配,在协调型上显示为质量过度滞后型(2011年前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大部分城市)。而随着城市化逐渐深入,城市病开始显现,人们开始注重城市化质量,此时有能力也有必要追求城市化质量,强调城市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缓解城市病对人们的困扰,城市化质量开始提高,城市化进入协调发展阶段(2016年大部分协调型城市),但这一步是巨大的跨越,往往有城市在发展过程是不注重城市的生态和环境效益,忽略城市化质量,进而更加加剧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的不匹配。而在城市化发展的后期,速度减缓,城市化处于高度发达阶段,城市宜居性增加,城市化迈向成熟发展(2016年武汉和长沙)。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研究对象,从城市发展质量、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城乡一体化质量三个方面,立足于人口层面、经济层面、空间层面、社会层面和城乡协调层面五大维度,选择19项具体指标构建了城市化质量指标体系,并且给出具体的协调模型来研究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质量协调发展。得到如下结论:
  第一,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但是区域内高城市化水平并不意味着高城市化质量,城市化质量只有在各个方面协调均衡发展的前提下才能提高。第二,整体上看长江中游城市群协调性逐渐增强,城市化协调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由质量过度滞后型向质量协调型和质量超前型方向转变,这符合城市化发展规律。第三,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协调发展空间上呈现“中部凸出,周边凹陷”格局,区域内存在明显的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不少地区城市化质量仍然处于滞后状态,城市化协调型较差。第四,经济发展仍然是城市化协调的基础,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水平和质量协调区域基本上是经济基础发展较好、资源禀赋优异的中心区域,尤以城市群内三大中心城市——武汉、长沙和南昌最优,武汉、长沙区域内两大中心城市甚至已是城市化质量超前型。
  随着我国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越来越多,人们对城市宜居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未来作为城市发展主体形态的城市群不仅仅要着眼于城市化水平,更应该注重城市化水平和质量协调。为了增强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化协调度,发挥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作用,未来的城市化发展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加强城市群整体协调均衡发展,保证区域中心城市更加协调的同时,必须重视黄冈、娄底等类似落后地区。其次,在促进区域城市化协调,提高城市化质量时,应该注意均衡人口、经济、空间、社会和城乡协调,发挥整体之和大于局部的效果。最后,注重经济的发展,物质基础始终是城市化高协调高质量的前提,发挥区域内三大中心城市的优势,强化武汉、长沙和南昌三大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辐射作用,增加与经济圈内其他城市的联系,加强区域一体化进程,帮助周边地区提高城市化质量,使城市化质量和水平协同并进,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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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谷(通訊作者)、胡林洁、阮佳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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