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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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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农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农产品流通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行,高效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不仅有利于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洛阳作为农业大市,近年来农业保持较快发展,但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发展却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洛阳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健康、高效运行,文章以洛阳为研究对象,针对流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找到适合洛阳市经济发展的农产品流通模式。
  [关键词]洛阳市;农产品流通;流通模式
  洛阳作为河南省第二大城市,境内资源丰富,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作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充分发挥地理区位优势,着力将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并确立发展山区特色农业,建设豫西沟域经济示范区。农业是支撑洛阳市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业,无论何时都要注重农业的发展。
  1 洛阳市农产品流通模式及其特点
  1.1 农户家庭模式
  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农户家庭模式主要适用于蔬果业,是比较原始的农产品交易模式。在该模式中,农户和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面对面交易,省去了中间流通环节,流通渠道短,流通成本低。
  在这种模式中,农户主要通过两种途径销售农产品,一是农户自己沿街叫卖,农户作为小商贩流动性强,经营分散、自由,是基层农民获得货币收入的一种途径;二是通过采摘园吸引消费者。随着农村新业态的发展,休闲旅游农业逐渐兴起,农产品采摘园越来越受消费者的青睐。农户为消费者提供基地,消费者向农户支付一定的费用进园自行采摘,既亲近了田园享受了春光,又能获得新鲜的农产品。但随着种植规模的不断扩大,该模式的发展进入了瓶颈期。虽然该模式在短时间内不会消失,但会存在以下两点弊端。
  1.1.1 食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重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在这种模式中,引发食品质量安全的原因主要有三点:①农户缺乏安全生产意识;②部分农户受利益驱使过度使用植物激素、化学农药等,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③农户分散,摊位流动强,经营自由,相关部门难以监管。
  1.1.2 市场风险难以把控
  由于农户了解获取市场信息的手段途径有限,不能准确地把握市场风险,导致种植风险大。同时,部分农户自身文化素质低、市场经济意识薄弱,对市场行情把握不准确,经常盲目跟风,就会出现某种农产品供过于求的局面,使农户利益受损。
  1.2 批发市场模式
  批发市场模式又称为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当种植规模不断扩大,产量不断增加,农户为了能将农产品快速销售出去,通常会以批发价与中间商进行交易。零售商贩、直营店、超市以及餐饮公司等中间商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户进行合作,从而完成农产品的收购。
  目前,洛阳市农产品流通仍然以批发市场为主导,在洛阳市农产品总流通任务中,批发市场承担的流通任务占总任务的八成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拥有强大的集散功能,能够迅速将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让小生产走向大市场,顺利实现农产品流通。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高附加值的农产品需求在不断增长,以及新时代下“农超对接”模式、网店模式等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出现,使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面临很多困难。虽然,洛阳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冷链物流方面、市场管理方面进行了改造升级,但还存在以下三点问题。
  1.2.1 信息化水平滞后,管理不规范
  洛阳市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缺乏现代化的信息设备。农产品从农户手里最终到消费者手里需要经过多级批发和转批环节,流通环节多,流通过程中信息层层传递容易失真,使得不同环节所获得的信息不对称。同时,商户自身文化水平有限,对农产品流通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弱,无法准确把握市场有效信息。虽然,洛阳市农业局设立了农业网站,但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没有有效开展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和发布的工作。加之,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营管理不规范,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追溯。信息化水平滞后,管理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制约着洛阳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
  1.2.2 流通环节多,交易成本高
  洛阳市批发市场大多是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而成,投资者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经常会出现乱收摊位费以及管理费等现象,使得农产品交易成本不断飙升。同时,农产品流通渠道过长,环节多,也使得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农产品从生产者手中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最多的时候需要经过六个环节,每个环节都会产生新的物流成本,这些成本最终都被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1.2.3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大多商户虽然有质量安全意识,但很少有商户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究其原因,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职能缺失,商户需要自己支付检测费用,导致销售成本增加,利益受损;二是大多农产品批发市场根本就没有检测设备,而问题农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几乎都要经过农批市场。
  1.3 合作社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农户在农业合作社的组织下进行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农户只负责生产,合作社负责从农户手中收购农产品然后销售给批发商或者加工企业。 通过合作社,农户和企业能够实现利益共享,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目前,洛阳市的农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阶段,合作社数量虽在不断刷新,但合作社经营质量和水平却参差不齐,没有做到数量与質量并重。通过对农户入社情况的调查发现,农户入社率仅有18%。加之,合作社服务质量可能会影响农产品流通效率,增加流通成本,该模式的发展并不乐观。
  1.4 “农超对接”模式
  “农超对接”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的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该模式主要为高品质农产品进入消费者家庭提供平台,将小生产和大市场连接起来,实现产销一体化,省去了中间销售环节,流通环节少,成本低,是当前我国比较热门的流通模式之一。   2017年洛阳市率先拉开乡村振兴的序幕,着力打造豫西沟域经济示范区,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为“农超对接”提供适宜的发展环境。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农超对接”在洛阳市政府的推动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尽管如此,“农超对接”模式依然面临着各种问题。
  1.4.1 农超双方组织实力悬殊
  目前,洛阳市农产品供应大多来自势单力薄的农户。生产规模小,品种单一,产品分散,无法形成规模供应,导致农户在“农超对接”中缺少话语权。而对接的超市通常实力雄厚、资金充足、影响力大,在“农超对接”中占据绝对优势。双方组织实力的巨大差距极易影响“农超对接”模式的有效运行。
  1.4.2 农超双方信息不对称
  由于洛阳市“农超对接”发展还不成熟和完善,农超双方缺少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双方不能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导致出现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农户无法获得准确有效的市场信息,生产具有盲目性和随意性,生产出来的产品不符合超市要求,无法顺利实现农超对接,致使双方利益受损。
  1.4.3 对接超市的数量有限
  随着洛阳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吸引了不少外来实体超市在本市落户。除此之外,洛阳本土企业大张实业也在迅速发展。目前,洛阳市具备实施“农超对接”条件的大型超市有很多,但只有本土实体大张超市和外来实体丹尼斯超市真正实现了“农超对接”。
  2 洛阳市农产品流通模式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
  2.1 提高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自愿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极大地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从源头上促进了农产品供应链的高效、经济运行。首先,农户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自愿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降低个体农户参与市场流通的成本,使得小生产者可以与市场有效对接,提高了农户的市场地位,加快了市场组织化步伐。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户与市场的中间组织,可以有效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打造出更强的农产品品牌,增强自身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再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推动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发展,加强农民与批发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增加农产品的生产规模。最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集中整理市场信息,解决个体农户对市场信息了解过少的问题,同时合作社的成立可以更加便利地推广新技术和引进新品种,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2.2 加大力度,构建综合功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流通平台和流通服务的综合服务场所,给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在农产品流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大型综合功能的农产品市场是农产品高效流通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未来农产品流通的发展趋势。所以,针对洛阳不同地区,应建立层次分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优化批发市场的各种配套功能,同时,还要对批发市场采取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不断推进交易市场的现代化运行。
  2.3 深入开展“农超对接”
  超市作为农产品零售的有效形式,在很多国家都占据着农产品零售终端的主导地位。在发达国家,超市在农产品零售市场中的份额达到了90%以上。在洛阳,超市在农产品零售市场中的作用还比较小,为了保证“农超对接”顺利发展,洛阳需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夯实对接基础,优化流通供应链体系,提高对接质量和效率,同时要探索多元化对接模式,创造性开展 “农超对接”。
  3 结论
  随着洛阳经济向着高质量发展迈进,人们对生活高质量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此时,高效快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洛阳市除了坚持批发市场模式外,还应重点发展“农超对接”模式,以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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