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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新规定对中国出口影响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晓俊

  
   最近,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 (FDA)出台了一项新的食品反恐规定(初稿)。规定要求,2003年12月 12日之前,美国国内和外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及仓储,其产品供美国居民及动物消费的各类公司企业必须向FDA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否则,其产品将遭美海关扣留,该企业也可能面临其它严重后果。
   这次FDA通报注册制度覆盖面广、手续繁杂、措施严厉。有关专家认为,新法规一旦实施,必将对我国正常的农产品出口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使我企业对美食品出口面临新的挑战。
  据悉,我国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正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同美方进行各个层面的交涉,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该法规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负面影响。商务部已经给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把美方的这一政策调整通告相关企业。
  
  供人和动物食用或饮用的各种物品都包括在内
  
   FDA的这项规定是根据去年6月 11日美国国会通过的《2002年公共健康安全及生物恐怖主义的预防及对策法案》 (简称《生物防恐法案》)制定的。布什总统在签署上述法案时就指出,“今后恐怖袭击的手段将趋于非常规化,生化攻击是对美国安全的首要威胁”。有鉴于此,美国国会制定了《生物防恐法案》,专门拨款5亿美元加强食品领域的防恐手段,并责成FDA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FDA在征求了美国国内及国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后公布了法规初稿,正式的法规将于今年10月12日前出台。
  根据FDA的解释,该法规所指的“食品”与《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中规定的“食品”在定义上是一致的,主要包括:一、供人和动物食用或饮用的各种物品;二、口香糖;三、用于制作上述食品的原料;四、包括但不限于水果、蔬菜、鱼、牛奶制品、蛋类、动物饲料(包括宠物食品)、食品及饲料的配料及添加剂(可饮用食品包装及其它与食品接触的物品)、食品补给品及其配料、婴儿喂养奶、饮料 (包括含酒精饮料和瓶装水)、活的动物、烧烤食品、小吃、糖果、罐头食品等。
  
  美国的做法已引起欧盟一些国家的强烈不满
  
   虽然美方称该法案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在食品供应方面的恐怖袭击,而不是要构建新的贸易壁垒,但从新法规的规定看,它实质上已经构筑了新的贸易壁垒。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和食品进口国,2002年进口金额达419亿美元。一旦法规实施,将使其他国家对美食品出口受到严重影响。据了解,欧盟一些国家已对美国的做法表示出强烈不满。
  
   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与代理商的合作与联系
  
   近年来,我对美农产品、食品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据海关统计,2002年我对美国农产品出口金额为16.3亿美元,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9%左右,美国已成为我农产品出口的第四大市场。
   据有关专家介绍,对于FDA的新规定,我方企业也可在现有条件下采取一些应对办法。一是要加强与美国进口商和代理商的合作与联系,必要时委托或授权代理商代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请代理商及时反馈有关情况。二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电子注册,申请登记企业只要填妥在FDA网上公布的注册登记表,输入所要求的信息,就可即时获得注册登记确认书。三是要依靠商会和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 编辑/严岩 010-6839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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