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农业保险 迫在眉睫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段冬冬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三个要素都处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威胁之中。据统计,由于2007年夏季持续强降水,安徽蚌埠固镇县境内几条主干河道水位居高不下,沿河洼地内涝加重,灾情扩大,救灾形势严峻,直接经济损失达上千亿元,而这些损失绝大多数将由农户自己承担。面对广大农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尽快在我国实施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一、农业保险的定义和分类
  
  (一)农业保险的定义。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二)农业保险的分类。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
  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蔬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植、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
  
  二、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必要性
  
  农业保险特别是农业政策性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已不适应及满足不了农村和广大农民对保险的需要,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瓶颈。农业与工业不同,是一个弱质产业,它在承担市场风险的同时,还要承担自然灾害风险。因此,农业保险是解决好农村、农业及农民“三农”问题的坚强后盾和保护伞。但是与此相反的是,目前我国保险业务已基本退出农村市场。其原因:一是随着我国保险业商业化进程的加快,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公司难以承受农业保险的巨大风险和高额赔付;二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主要包括对农业保险的补偿及再保险力度不够,使得农业保险业务难以为继。因此,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加快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发展步伐。
  
  三、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途径
  
  (一)深化对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必要性的认识。我们要把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从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村稳定大局的高度认识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纳入我国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实施优惠的税收、立法及资金补贴等政策,真正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在农村经济中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
  (二)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国家保监会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农业保险,特别是农业政策性保险立法、税收、再保险和农业风险基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三)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发展体系。针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实际,要采取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办法,探索发展多种组织形式,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体系。
  (四)加强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法律规章建设。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业、农村及农民“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农业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法制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法律规章,规范农业政策性保险的经营行为,确保支持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国外农业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有健全完善的农作物保险法律体系;政府补贴较高,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强制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投保方式。
  (二)以日本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策性强,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畜种实行法定保险;经营组织具有互助性和民间色彩;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保费和管理费进行补贴。在农业保险体系设置上,日本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采用“三级”村民共济制度,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
  (三)以西欧国家为代表。主要包括法国、荷兰、西班牙等国。主要特点为:没有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农业保险主要由私营公司、部分保险相互会社或保险合作社经营,政府不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投保为自愿行为,国家为了减轻参加农作物保险农民的保费负担,也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和税收等政策优惠。
  
  五、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
  
  农业保险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增强农业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增强涉农企业和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对促进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六、总结
  
  农业保险是政府保护农业、稳定农村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扶持农民、转移风险的一个重要工具。我国政府应尽早研究决策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完善我国农业保护体系,依照WTO的规则,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险制度,以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121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