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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许秀兰

   [摘要]本文从两个方面浅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添置了大量的通用设备、专业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等等。固定资产的总额不断扩大,新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等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仍存在着机制不健全、管理混乱等问题。这些情况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进一步发展,不利于贯彻节约能源法、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强化固定资产监控手段势在必行。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的必要条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大多是财政拨款,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此,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购买、管理、核算中不按制度规范要求处理,存在账外资产、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状况令人堪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固定资产闲置、流失现象严重。
  在平时的财务管理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只注重有严格的财务开支制度规定的单位公用经费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健全,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日常管理。由于缺乏必要的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更是认为既然领导不重视,与我无关。管理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导致固定资产闲置、流失、浪费等现象的发生。
  2.固定资产游离于账外,失去控制。
  基建工程验收与财务决算脱钩,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有时由于拨付的资金不足,而基建工程却匆匆上马,资金缺口不能及时得到补充,导致部分固定资产已完工却不能入账。接受捐赠的资产成为账外账,如一些单位接受捐赠,只在办公室做简单登记,而财务根本不入账,时间久了,随着人员的变动,资产的去向已无人可知;有的单位违纪、违规购置资产,如以账外资金违控购买固定资产不敢入账,逃避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
  3.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账实不符现象严重。
  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仪器设备、机器设备等已废弃,或被盗丢失,而账面价值却未按规定予以核销的现象。一些单位的照相机、床等固定资产由于管理不善而流入个人手中,长期被个人无偿使用。有的单位处置固定资产领导一人说了算,有的单位个人借机构或工作变动之机,化大公为小公,物随人走,致使固定资产流失,无人监管。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合理、节约、有效的使用,保证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1.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岗位,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要领导重视,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是加强管理的关键。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资产管理人员的一个重要方面。
  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员必须由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有关的会计法规,规范和完善财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账实、账卡相符。资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资产管理的知识和文件,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
  2.加强固定资产的持续管理。
  规范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等资料,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建立固定资产使用人责任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随意侵占、挪用、非法交易及毁坏、窃取固定资产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追究法律责任。
  处置固定资产应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处置。资产处置后,应及实进行资产核销账务处理,对残值收入和转让收入要如时入账。
  3.加强固定资产清查,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
  为了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和管理现状,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使资产清查工作进入制度化、经常化轨道。一是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年终至少要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摸清“家底”。对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对存量资产进行结构和现状分析,积极处理好闲置固定资产,引入资产评估程序,运用竞价出售、拍卖等公开、透明方式回收资金,或依法按政策捐赠边远地区等方式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固定资产的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政府的财政部门也应建立固定资产的盘点和处置制度的监督机制,对要处置的资产进行金额、数量上的把关和审批,并定期对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二是建立重点抽查制。资产管理部门要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抽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三是建立离任核查制。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提高政府为民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为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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