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跨国并购浪潮与中国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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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并购是企业国内并购的延伸,是跨越国界的兼并与收购活动。对兼并与收购最权威的当属联合国贸发会议有关文献的界定:“在跨国兼并中,原来分属两个不同国家的两家企业的资产与经营被结合成一个新的法人实体。在跨国收购中,资产和经营控制权从当地企业转移到外国公司,前者成为后者的子公司。”
以并购企业产业联系特征为依据,一般将跨国并购分为四种类型,即水平并购、垂直并购、中心型并购和混合型并购。对于当代跨国并购浪潮,可以在多个层面予以分析,其中两个特点最为突出:
其一是并购企业母国与东道国主要为发达的工业化经济。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1995年到2000年为止的6年期间,涉及最发达国家的跨国并购资本流动,占这类直接投资的比重,最低为77%(1997年),最高为92.4%(2000年)。如若加上东亚与拉美新兴工业化经济(NIES),则在这6年期间,整个工业化经济吸收的并购资本占跨国并购资本总额的比重,当在95%以上。
另一个特点是,以并购交易金额计算,大型跨国公司之间的并购占压倒优势地位,由此使此次并购浪潮带有强强联手的鲜明特征。这与以往并购史上尤其是工业化国家国内竞争中一再发生的“弱肉强食”式企业兼并,形成了鲜明对照。
纵向考察,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到当代跨国并购发展的一些趋向,尤以两个趋向最为明显:
趋向之一是全球企业跨国并购浪潮呈波浪式推进,且有一浪高过一浪的趋向。迄今为止企业并购浪潮一次比一次规模大,一次比一次跨国特征突出,就充分表明了跨国并购的波浪式涌动趋向。而1993年以来掀起的第五次并购浪潮,其总规模与单个规模的扩展,也呈现了某种波浪式扩展趋向。2001年以来并购活动的收缩,究竟意味着此次并购浪潮的过去还是两次大的涌动之间的短暂调整,目前虽然难以得出准确答案,但种种迹象表明,企业并购的能量正在重新聚积。
趋向之二是跨国并购正在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最主要形式。这一趋势在第五次并购浪潮中已经明确地显露了出来。有关统计资料揭示,20世纪90年代初期,跨国并购形式流动的直接投资占全球FDI流动的比重,一直在50%以下。1994年,跨国并购首次超过“绿地投资”,占到FDI一半以上(51.4%)。此后连续五年,该比例直线上升:1996年升至58%,1997年升至64%,1998年升至77%,1999年略有下降,但仍在73%的高位,而2000年上升到了90%以上。
跨国并购涌现出的上述两大趋势,对于中国政府与企业而言,无疑提出了两个紧迫而现实的问题:一是中国是否应调整“引进来”战略,舍弃“绿地投资”而将跨国并购形式的直接投资作为追逐的主要目标?另一个则是,是否应在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中,将国内企业的外向并购作为主要形式?换言之,中国企业是否有能力借助跨国并购“走出去”?
中国企业借助并购“走出去”的主要障碍
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跨国并购浪潮,虽然中国企业也在跃跃欲试,但客观地来分析,中国企业在借助外向并购“走出去”方面,尚有一些障碍需要克服,在所有障碍中,与以下几类因素联系在一起的障碍最为明显:
第一类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障碍。虽然我国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但目前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虽获突破但尚未完成。由此决定了中国经济与当代跨国并购主体经济即发达的工业化经济存在诸多差异,其中直接限制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能力的差异至少有四点:
其一是经济实力差异,这决定了中国企业无法成为跨国并购的主宰力量。前已论及,当代跨国并购主体经济为发达的工业化经济,其中美国与欧盟两大经济实体实际上主宰着全球并购资本流动。统计数据显示,第五次并购浪潮中,以欧盟企业为目标的并购资本流动最多,仅1995-2000年6年间,欧盟15国吸引的并购资本就达1.4万亿美元,占全球的50%以上;美国其次,吸引并购资本9800多亿美元,占全球近35%。两大经济实体加在一起占全球的85%以上。加上日本,三大经济体占全球份额的86%。
其二是产业结构差异,这决定了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主体产业与国际流行产业相悖。当代国际并购的主体产业为第三产业,这与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3-2-1特征相一致。我们知道,一国工业化进程中产业结构往往经历两个阶段变化:第一个阶段是“非农化”或“二产化”,第二个阶段是“三产化”。在前一个阶段,产业结构完成由1-2-3向2-3-1转换,在后一阶段则发生由2-3-1向3-2-1的转换。后者是发达工业化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历史地来看,自上世纪中叶以来,以金融、保险、信息、商品零售为主体的第三产业,成了发达国家最重要同时最大的产业。与产业结构的上述演进相适应,早期并购发生的主要行业,大多位于“二产”,越是到了近期,“三产”并购越是重要,全球第五次跨国并购则以第三产业企业并购为主。中国则不然,由于工业化尚未完成,产业结构刚刚完成“非农化”演进阶段,呈现强烈的2-3-1结构特征,即“二产”产出最大,“三产”其次,“一产”最小。即使在那些有一定条件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沿海发达省市(比如上海与浙江,),产业结构也未完成上述转换。与此种产业结构特征相一致,加上制度改革滞后等因素,中国的“三产”国际竞争力当最弱,这决定了我国企业参与并购,充其量只能在“二产”有所作为,而难以加入国际并购主流产业。
其三是并购经历差异,这意味着中国企业总体上缺乏整合并购企业的经验。企业并购在西方工业化国家已有一个半世纪的历史,事实上,西方工业化国家的企业并购浪潮,最初在国内涌起,只是到了后来才突破国界,成为跨国并购。迄今为止的全球五次并购浪潮,前三次属于国内并购,只是最近两次,才带有跨国并购的强烈特征。这个演进过程意味着,西方大部分企业,是在经历了频繁的国内并购之后才涉足跨国并购的。相比较而言,目前中国尚未掀起国内企业并购浪潮,企业普遍缺乏整合并购企业的经验,因此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成功的跨国并购。
第二类障碍与作为转型经济的背景及企业制度转型进程联系在一起。作为转型经济,由于企业制度转型尚未完成,我国主体企业与当代跨国并购主体企业之间存在许多差异,其中两个差异最为明显:
其一是,中国的跨国并购以国有企业为主,这与全球私有化浪潮背道而驰,由此限制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空间。我们知道,国际并购主流企业全为清一色的私营企业,国有企业极其鲜见,“冷战”结束以来的全球私有化浪潮,加强了私有企业国际化趋向。然而在中国,由于制度转型尚未完成,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也好,还是企业自发的“走出去”也好,均以国有企业为主。近年虽然有一批民营企业借助跨国并购实现了国际化,但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海外投资相比,依然不可同日而语。客观地来说,中国外向并购以国企为主,这与全球私有化主流浪潮背道而驰。由此限制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空间,这方面,中石油收购俄罗斯一石油公司遭拒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其二是,中国企业竞争力与规模相悖,由此限制着中国企业的并购规模。如前所述,当代跨国并购主流企业是巨型跨国公司,带有强强联手的特征。但反观中国企业,则不得不承认,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主要为民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而大型企业几乎全为国有,竞争力则普遍较弱,这决定了中国企业不可能挤进跨国并购主流企业之列,同时也决定了中国企业不大可能发起强强联合式并购。
第三类障碍与政府管理体制联系在一起。这方面的障碍不少于三:
一是审批制度僵化,缺乏有效监管。跨国并购作为对外投资的一种形式,如果由政府主管部门的“逐级审批,限额管理”,企业就无法迅速捕捉跨国并购的良好机遇。按现行规定,凡海外投资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都要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涉及不同行业的还要进行会审会签,即费时又误事,增加了企业开展跨国并购的难度。另外,不健全的跨国并购监管体制使得跨国并购后的监管低效与不力,这也是导致跨国并购最终失败的一个原因。
二是金融改革滞后,企业缺乏金融支持。跨国并购,动辄涉及几千万乃至上亿美元的投入,没有金融信贷的支持是很难成功的。但就目前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面临的处境来看,其在金融信贷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包括受国内贷款额度与特定外汇额度的限制。这一方面限制了参与跨国并购的企业的国内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又使得不少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很难发挥国内力量,对境外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从而失去一些有利的跨国并购机会。在境外融资方面,有些企业已具有股票境外上市或发行债券的条件,但由于受到额度与审批限制,往往坐失并购良机。
三是缺乏有效的中介组织,加大了并购企业风险。中介机构包括金融、保险、法律、理财、审计、教育与培训以及商会等机构。从国外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经验来看,投资银行的作用不可或缺。但中国投资银行无论从实力还是经验来看都存在明显的不足。尽管中国不少券商近年来不断进行增资扩股和业内重组,但仍有不少券商自有资本严重短缺,远未达到规模经营的标准。中国虽有一些投资公司,但大多数对企业并购业务不感兴趣,投入到并购业务方面的资金规模有限。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可行性
客观地说,由于经济发展阶段与制度的双重因素,中国企业难以加入当代跨国并购主流,但这并非意味着我国企业不可尝试借助跨国并购“走出去”,实际上,经过二十多年持续快速经济发展与市场化体制转型,目前中国也具备了促使企业外向并购的一些条件,在所有条件中,以下三方面条件最为明显:
其一是,国内资本供给渡过了短缺期,具有一定外向投资能力。具体来说,中国已经渡过了发展经济学家们所说的储蓄缺口和外汇缺口阶段,国内资本供应能力强,参与跨国并购有一定资本保障。
其二是,国内企业并购浪潮开始涌动,为企业尝试跨国并购提供了演练与积累经验的机会。研究显示,2001年以来,中国企业国内并购呈现加速增长势头。从2001年第四季度到2003年底的两年多时间里,仅涉及上市公司的国内企业并购,就有1854起,涉及企业资产1580亿元人民币。其中,2003年一年发生的此类并购,就达近千起,总交易额突破800亿元人民币。这仅仅是容易统计的规范的上市公司类企业并购,如若考虑到难以进行完整统计的非上市类公司间的并购,则国内并购规模当更大。虽然中国企业国内并购规模尚不能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内并购规模同日而语,但毕竟已经有了一定规模。这无疑使国内企业有了借助并购扩张的演练机会,使之在尝试借助跨国并购“走出去”之前,先行通过国内并购,积累实施并购以及整合并购企业的经验。
其三是,中国企业已经进行了跨国并购的有益尝试。近几年以来,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已经有一批企业参与了跨国并购,其中不乏成功者。而像中石油等三大石油集团,海尔、TCL等混合型企业,万向等私营企业,则在跨国并购方面都有不俗的表现。
除此之外,当今国际环境有利于企业跨国并购,其中主要有三个方面值得注意:
一是多数国家政府出于本国就业的考虑,支持外国企业参与本国企业,尤其是对经营不善、面临破产企业的并购,如TCL跨国并购德国施耐德公司就得到了德国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是跨国并购目标企业多。如在德国,2003年上半年就有1.92万家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申请破产,同期法国破产企业达到2.48万家,而德国与法国政府欢迎外国企业参与本国破产企业的并购。
三是是国际竞争政策协调,这主要是WTO等国际组织新出台了一系列协调对外直接投资与跨国并购的法律法规。
综合考虑以上诸方面因素,可以认为,中国企业借助跨国并购推进国际化战略,是有一些较为系统的有利条件的。但就目前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实践来看,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还带有很强的探索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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