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的调查报告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振林
摘要: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引导金融机构合理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看,货币政策有效落实的难度较大,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实力不足等问题,在货币政策传导落实过程中出现了较多问题,疏通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增强货币政策贯彻的及时性、有效性就成为基层人民银行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金融机构;货币政策;货币信贷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2―0062―03
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的现状
(一)加强金融服务意识,贯彻落实货币政策
从经营情况看,市场定位主要倾向于个人消费、私营个体企业和票据融资业务,票据融资业务也全部面向乌海市中小企业。2007年6月末,三项贷款分别占乌海市商业银行贷款余额的11.63%、26.65%、23.95%,合计占62.23%,服务大众、服务中小企业的意识深入乌海市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全过程程。为进一步深化强化这种服务定位,2006年12月,乌海市商业银行与辖内三个区级政府签订了《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与三个区政府成立的担保中心进行合作,在担保资金范围内以1:3的经例发放贷款,重点支持三区农户、下岗职工、中小企业等客户,解决弱势群体流动资金困难的问题,从政策上保证了国家相关货币政策的有效贯彻。
(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为了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如《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等。2006年,乌海市银监分局配合国家政策出台了《改善乌海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制定《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细则》,乌海市商业银行给予了积极配合,目前已成为支持乌海市中小企业发的主力军。2007年6月末,乌海市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3.21亿元,比年初增长8.41%,占城市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的64.30%,高于上年同期43.71个百分点;支持中小企业2763户,占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户数的97.05%。以上数据显示,乌海市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不断增强,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有效作用,对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较好
随着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成为了乌海市商业银行一项重要信贷业务。2003年11月,乌海市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始启动,在乌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此项业务进展顺利,2003年11月――2007年6月末,乌海市金融机构累计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008笔,金额4028,2万元,有力的支持了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实现“第二次”创业,其中,91.35%为乌海市商业银行发放。2007年1―6月份,乌海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3笔,累计金额504万元;6月末,小额担保贷款余额1278万元,比年初增长20.23%,贷款全部为马海市商业银行发放。目前,乌海市商业银行已成为全市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独家承办机构,曾经承办该项业务的农行乌海分行和建行乌海分行已先后退出该业务领域。
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一)支持农业力度不足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乌海市农区建设对信贷资金需求潜力逐渐释放,而支农信贷服务却日渐萎缩,导致信贷资金需求的缺口越来越大,资金严重短缺成为乌海市新农区建设中面对的现实。当前有限的信贷投入也是投入涉农龙头企业的多,扶持农户的贷款少,金融支持力度从一个侧面成为了制约乌海市农牧业产业发展“瓶颈”因素。
(二)农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高,加大农户及地方政府负担
2004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再实行上限管制,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为尽快增强资金实力。扩大公司规模,乌海市商业银行一直实行高利率政策,在未改组前对农业贷款利率采取一浮到顶政策;改组挂牌后,由于与各区政府签订了《担保贷款合作协议》,对农业贷款利率执行本行制定的期限利率上浮80%,如6个月期限的贷款利率为10.53%。为减轻农户负担,引导乌海市商业银行对农业给予积极支持,2006年4月,乌海市政府专门出台会议纪要,对已发放的农业贷款利率高出基准利率的部分,由区、乡两级财政负担,年底时,市级财政酌情给予补贴。调查显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一政策并未很好贯彻落实。同时,对农户实行优惠利率政策在乌海市地方性金融机构并未得到很好的体现。
(三)市场定位局限性较大,难以全面有效落实货币政策
乌海市金融业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信贷扶持失衡问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扶优扶强”、“抓大放小”的经营策略下,信贷集中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大集团;大客户,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挡在高门槛之外,唯一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成为了被阻客户群竞相追逐的焦点。乌海市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呈现出户数多、金额小、行业广等特点,信贷多集中于煤焦、化工、冶金等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行业,但受制于乌海市产业发展的局限性,乌海市商业银行很难有更大的信贷选择范围。
商业银行由于市场定位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还将承受地方政府和生存问题的双重压力,其信贷行为很难完全与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衔接,导致货币信贷政策在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落实效应减弱。
(四)小额担保贷款发展压力增大
目前,乌海市商业银行已成为乌海市唯一的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承办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已全部退出。由于此项业务有很强的政策性因素,商业银行开办小额担保贷款的积极性难以得到真正调动,此项业务在地方政府强力推行下才出现发展势头,即该项货币政策的落实是在行政调控的协助下才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果没有行政干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将不会成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重点。
(五)助学贷款业务起步较晚,尚未形成规范的发展模式
1999年12月,《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从乌海市的实际情况看,农业银行乌海分行积极响应政策,在2001―2003年期间开办了助学贷款业务,其它金融机构均未开办此项业务,乌海市商业银行虽然有小部
分贷款用于支持学生上学,但均列为综合消费贷款,未单独进行统计。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了“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生源地助学信贷业务在全区得到快速发展。由于该项业务是自治区政府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开展的,乌海市没有该机构,受金额小、笔数多、风险不确定等因素影响,马海市商业银行对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业务仍持观望态度。引导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助学贷款业务,促进货币政策的有效落实仍需时日。
(六)收入结构不合理,导致地方性金融机构对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等政策反映强烈
目前,传统“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资金运作模式仍是商业银行的首选,乌海市商业银行营业收入中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之差由2001年的490万元,增至2006年的2424万元,增长4.9倍,由占营业收入的86%提高到95%,上升了9个百分点;往来收入与往来支出之差由2001年的32万元,降至2006年的16万元,由占营业收入的27.3%下降到13.6%。这种以货款利息为主的收入结构,决定了商业银行对资金的需求量增加,商业银行对任何影响资金来源的政策敏感性较强。2006年以来存款准备金率连续8次上调4个百分点,对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资金营运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乌海市商业银行信贷扩张的内力,为保持稳定的收益,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业务成为其另一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货币政策贯彻受阻的原因
(一)地市级人民银行落实货币政策手段缺乏
目前,人民银行总行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窗口指导等,各级分支机构只具有再贷款、再贴现、窗口指导等三种工具操作权限,而且调控权层层削减,“窗口”指导又缺乏相配套的措施、条件作保证,往往陷于“一厢情愿”的尴尬境地。由于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董事会与经营班子、法人代表与经营负责人合二为一,信贷投向由总部领导班子决策,信贷行为较为灵活,地市级人民银行依靠部分再贷款和货币政策“窗口”指导工具引导其信贷结构调整显然比较乏力。同时,货币政策在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传导由“人民银行总行―省会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一地市级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一企业和居民”,传导环节较多,导致货币政策贯彻时滞延长,不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货币政策与高利润回报的矛盾难以协调
乌海市商业银行是全国规模最小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乌海市唯一的地方性金融机构,面临的机遇较大,生存的压力和挑战也较大,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实力成为其面对的首要问题。所以,取得较高的收益水平与贯彻以支持弱势群体的货币政策相比,前者对乌海市商业银行更为重要,导致许多货币政策在地方性金融机构难以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三)地方经济发展的局限性
乌海市地域面积小、人口少,是依托于资源发展起来的新型工业城市,能源、化工、建材、冶金已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四大主导产业。但其经济发展仍未摆脱粗放型增长之路,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矛盾明显,在近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压力下,全市关停企业300余户。在这种独特的经济环境下,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只能与地区产业结构相融洽,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中保持利润增长,难以拓展新的信贷空间,在有限的资金条件下,这种信贷定位影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四、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对货币政策反应的建议
(一)建立良好的政策协调机制,引导地方性金融机构有效落实货币政策
地市级人民银行要切实做好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金融办、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通过经济金融季度分析例会、政银企座谈会、信贷风险提示、货币信贷工作动态等形式,充分发挥地市级人民银行的行的“窗口”指导作用,构建地方政府与银行、企业全方位的交流平台,疏导政、银、企三方沟通渠道,提高货币政策的落实效果。
(二)建立多级化货币政策操作体系
要赋予各级人民银行灵活调控辖区货币政策的权力,促进货币政策目标在不同区域均衡实现。人民银行总行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目标,监测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执行效果,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确保总体目标顺利实现。人民银行各级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在总行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货币政策目标完成,地市级中心支行负责监测货币政策目标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地区经济金融运行中与货币政策目标存在的偏差,因地制宜地做出有针对性偏差调整。同时,延伸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到地市级中心支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制定一套较为科学完善的再贷款指标考核体系,根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财务状况适当赋予地市中心支行再贷款、再贴现利率浮动权限,最终促成货币政策目标在面上和点上均衡实现,进而拉动经济共同发展。
(三)采取有效措施,疏通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贯彻落实货币政策的渠道
一是增强货币政策的激励作用,提高货币政策的落实效果;二是严格按商业化原则经营的同时,乌海市商业银行在信贷投放结构上要有新突破,逐步加强与货币政策的衔接,使货币政策的落实成为其稳定的利润来源,提高贯彻落实货币政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完善有关信用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加快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担保体系,建立行业内信息定期通报制,促进社会信用秩序的根本好转;二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企业及个人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确保地方信用信息系统的尽快完善并投入使用;三是广泛开展“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的创建工作,以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环境。
(责任编辑 刘 洋)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4233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