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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山西经济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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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民国初期,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山西经济,阎锡山采取一些措施,明确个人田房产权,统一流通货币,大力发展农副业,取得了很大成效,有力地恢复和发展了山西经济。
  关键词:民国;山西;阎锡山;经济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辛亥革命结束后,阎锡山被推举为山西都督。面对辛亥革命后的山西经济,阎锡山认识到,山西经济的繁荣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非常重要。因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和发展经济。阎锡山说: “村村治则县治,县县治则省治,省省治则国治矣,故治国在治村”,所以必须有效推进乡村建设,“乡村建设为全盘建设的中心,惟有乡村建设,才是贴合人民生活的真正建设”。 只有建设好乡村,才能真正发展好山西。
  针对革命后的山西经济,阎锡山首先决定明确个人田房产权。个人产权的凭证主要是前清留下来的契约。易代之后,土地产权是否能被新政府承认,一直是个让民众悬心的问题。只要土地产权一日不为官方承认,个人田房产权就无法正常使用和流通。阎锡山就任后,下令清查乡间土地房屋契约,在确认契约合法有效后,于原有契约上粘贴民国官契,以表示这份契约为现官方承认,确认了土地房屋产权为契约持有人所有。这样的做法安定了民心,明确了财产所有权,安定了经济秩序,使得乡间田房交易和买卖再无后顾之忧。
  但仅仅是简单的承认没有使阎锡山感到满意,阎锡山觉得在产权契约这一问题上,仍然有政策空间。在清朝众多的田房交易契约中,没有经过官方认证的白契甚多,这样使得民间契约的效力大打折扣,同时也使得政府流失了数量可观的税收。因此1919年阎锡山出台了新法规《街村长副兼充田房交易公证人规则》,这项法规确立了村干部参与田房交易的规则。阎锡山要求凡典卖田房必须要求公证人盖戳,而公证人必须由街村长副充当。法规使得典卖田房全程受到政府的核查,乡间田房交易漏税的几率减少到最小。阎锡山又规定了公证人抽取的手数料。手数料按交易性质的不同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卖契,卖契按契价收千分之十五。第二类是典契,典契按契价收千分之十。典契手数料由买卖主共同分担,买主出六成,卖主出四成。
  对于这笔数量不小的手数料,阎锡山明确了用途。手数料的十分之四作为公证人的办公费。剩下的十分之六,按月呈缴县公署,核明发交公款局,专备县地方国民教育及咨遣留学外国之用。为了保证这笔手数料能按时收上来,阎锡山规定如果田房交易契约未经公证人盖戳查明属实,那么就按照规定的手数料加倍征收,再经公证人补盖戳记。如果公证人有徇私舞弊故意隐匿手数料,那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办。
  新政策的推行扩大了政府的收入,规范了民间交易秩序,加强了政府对民间經济的管理,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山西省银行也受益于这项政策。辛亥革命后,山西财政紧张,赤字较高,经常入不敷出。为了筹集资金,从而减少赤字,缓解财政压力,阎锡山决定筹建山西省银行。但是阎锡山在筹措山西省银行的准备金时,资金不足。所以他听取众人建议,清理征收各县各乡的房产税契以筹集款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收到了100余万元,解了省行的燃眉之急。
  货币是经济运行的血液。在阎成立山西省银行之前,山西的货币体系非常繁杂。一般来说,乡间流通的货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各地使用的银钱,这类银钱计量单位不一样,有的以银元为单位,有的以制钱为单位,有的以银两为单位。不仅计量单位不一样,而且计算单位也不一样,有的以960文为一吊,有的1000文为一吊。第二类是各地民营的商店,依靠自己的信用和资金,发行银钱票子。这一类货币的信用来源于规模较小、经营不稳定的小商小铺,信用度差。如此复杂的货币流通情况事实上加大了乡间经济流通的成本,阻碍了乡间经济的发展。
  针对这种情况,阎锡山要求省内经济交易一律以银元为货币,一元白银可值7钱2分白银。同时规定商号禁止出钱帖子,以免商号滥发货币,致使通货膨胀,扰乱物价,影响经济的规范运行。在此基础上,山西省银行发行钞票,同时通过“统一币制”的政策,依靠行政手段,取消了民间票号的各种银钱票子,限制民间货币的使用,把省银行发行的“晋钞”定为山西省内流通的主要货币。“晋钞”的出现,标志着山西省政府正式将货币体系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同时,“晋钞”的通行减少了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手续,降低了经济中商品交易的货币成本,乡间经济也不再因货币紊乱而遭受损失。由此,民国初期山西经济的恢复也就有了稳定的金融基础。
  农副业是乡村经济的基础,乡村经济的繁荣最根本是要推动农副业的发展。
  因此阎锡山制定农业政策,运用行政力量推动植树造林、种植棉花、畜牧等农副业发展,同时在乡村大力兴修水利。这些措施使得山西乡村经济得到了持续健康的发展,山西在乡村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植树造林方面,阎锡山成立大林区署,设于省城太原,负责管理全山西省的林业工作。根据自然地理,在全省设立六个小林区署,分别设于阳曲县、五台县、宁武县、大同县、蒲县和长治县。同时制定《山西林业逐年计划案》,组织编写《山西农业造林论》和《杨柳种植法》。阎锡山鼓励在荒地上植树造林,号召全省人民在住宅等地方见缝插针,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植树造林保持了山西的水土,维护了自然生态,取得很大成效。
  在民国之前,棉花只在山西南部有种植。考虑到棉花的较高的经济效益,阎锡山决定在全省鼓励棉花种植。为此阎锡山在全省各地设立棉业试验场,以引进和培育优良品种,并将优良品种向全省推广。阎锡山在各地免费发放良种,鼓励农民试种。阎锡山为了激发农民的种棉热情,召开全省种棉成绩品评及展览大会,悬赏大洋三千元,给予产出质量较高棉花的农民以物质奖励。为了指导农民以科学的方法种植棉花,阎锡山还令山西省公署组织编写《种棉教科书》,向农民传授种植棉花的方法。
  畜牧业是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畜牧业也列入了阎锡山的农业发展计划中。阎锡山发展畜牧的方法主要是引进国外优良的牲畜品种。1917年山西省公署从荷兰引入荷兰牛,同时设立数个养牛场,以培育引进的优良牛种如阿尔斯丹等名种牛。引进的羊品种是美利奴羊。这种羊有个优点是产毛量大,每年能产羊毛十几斤,而且羊毛品质优良,均匀细长,经济效益极高,省外许多地方如北京和东北各地都已引进。因此阎锡山专门从澳大利亚引进美利奴种羊,还聘请了外国专家,在全省开展美利奴羊的繁殖工作。经过一系列工作,美利奴羊很快全省得到推广。至1927年,太原模范牧畜场的美利奴羊数量就达到了五千余只。为了引导农民正确改良农作物和畜牧品种,阎锡山还发布《农民实习规则》,要求县级机构派遣境内农民到省农桑总局下设的实习所学习农牧业有关的各项新技术及相关知识。
  水利是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可以有效缓解水旱灾害带来的农业损失。阎锡山在太原设立水利局,各县设立水利分局,以管理全省的水利事业。同时制定《山西水利简章》和《山西水利计划案》,制定水利建设计划。在资金方面,阎锡山提供水利事业资金,并购买水利机械。除官方资金外,阎锡山还鼓励民间资金加入水利设施的建设。在这一系列的措施下,水利设施大量增加,由之农业生产的效率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 山西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民国早期山西村政史料选编》,太原:太原市众一彩印有限公司印,2010年版
  2. 山西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山西文史精选》第二册,太原: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版。
  3.安捷编:《太原市志(五)》,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4. 阎元锁:《山西财政史·近现代卷》,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作者简介:
  张文瀚(1991.12-),男,汉族,山西省吕梁市,研究生学历,助理讲师,从事中共吕梁市委党校科研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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