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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法治视野下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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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目前看来,行政管理已经能够被纳入法治的视野下,通过施行法治来妥善监管各项行政权力,针对行政管理施以必要的日常监督。因此可见,行政管理方式若能建立于法治监管之上,则有助于突显行政管理应有的服务性以及人文性特征,并且将人文关怀渗透于日常性的各项管理事务中。本文在分析现阶段的行政管理方式应当紧密结合法治视野的基础上,试图提出创新当前行政管理的可行举措。
  关键词:法治视野;行政管理方式;创新举措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0-0036-02
  对于行政管理的传统模式而言,其主要倾向于束缚管理对象,因此体现为被动式的显著特征。然而不应忽视,上述的行政管理模式很易放大某些行政权力,甚至表现为单方向作为的不良状态。为了在根源上消除行政管理的此种缺陷,则需引进全新的行政管理举措与管理方式。通过将法治视野融入当前的行政管理,应当能在根源上实现综合性的管理举措优化,同时也构建了平等性更强的行政管理关系。
  一、对于行政管理方式将其纳入法治视野的必要性
  行政管理方式的基本内涵就在于借助相应手段与相应方式,从而针对管理职能以及管理权利予以全面的实现。由此可见,行政管理本身建立于当前全新的文化环境以及政治环境前提下,其中涵盖了服务以及管理的双重内涵。进入新时期以后,资源融合以及信息分享已经构成了整体性的全球化趋势。面对上述现状,行政管理日益表现为多元化的管理职能。由此可见,针对目前阶段的行政管理就要更多侧重于综合性的管理职能转型,针对当前的政务改革也要予以逐步深化。
  行政管理不能欠缺法治作为保障,反之如果欠缺了法治视野,那么行政管理很易表现为混乱性与失控性。因此从根本上来讲,行政管理是否能达到法治以及文明的管理方式,其直接关乎社会文明以及社会进步。为了从源头入手转变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则应当将当前的行政管理真正纳入法治与有序的框架内,确保法治手段能够成为不可或缺的行政管理约束。因此在目前看来,创新行政管理就是要秉持以人为本的思路与宗旨,据此达到行政职能深入转变、行政流程全面简化以及服务群众的全新行政管理目标。
  二、行政管理传统模式的缺陷
  长期以来,行政管理由于受到经济体制以及其他要素的显著影响,因此倾向于政府决策中心,而与之有关的权利主体也呈现单一化。同时,行政权力在较长的时间段内也并没能被纳入法治管控之下,因此呈现随意性的趋向,某些行政管理主体甚至还会滥用自身具备的行政权力。因此可见,传统管理模式的本位应当是行政权力,而非保障相对人应得的权益。具体而言,行政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主要体现为如下缺陷:
  1.单一化的管理模式
  对于传统模式来讲,行政管理整体上表现为单一化的状态与趋势,并且包含了较多的强制行政行为。相比于行政管理者而言,行政相对人仅限于接受相应的行政决定,因此占据了较为被动的地位。同时,行政相对人针对目前的某些政务缺陷即便给出了反馈,然而上述反馈并未能及时被管理者采纳,因此欠缺应有的行政管理约束。由此可见,单一管理模式针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了压抑与控制,从而无法激发管理相对人自身的参与热情。
  此外,单一管理模式還很易导致较强的行政管理惯性以及管理惰性。行政管理者由于表现为较强的惯性思维以及惰性思维,因此将会习惯于忽视行政相对人,对其权益并没能予以妥善保障。上述的单一模式如果无法得以更新,则有可能显著阻碍综合性的行政管理举措更新,甚至还会减损政府的优良形象。因此可以得知,行政管理不能欠缺活力与生机,而创造优良管理氛围的前提就在于引进多样化的管理模式。
  2.忽视群体主体性地位
  传统行政管理体现为强制性与单方性的基本特征,其中蕴含了浓厚的管制型色彩。在此情形下,社会公众应有的主体地位将会遭受忽视,以至于欠缺平等性的行政相对人以及行政管理者关系。由于受到不平等关系引发的影响,那么行政相对人将会表现为抵触与排斥的心态,从而不利于顺利推行相应的管理决策。此外在多数情形下,忽视主体地位也会伤害到行政相对人应有的某些基本权益,并且减损了政府公信力。
  3.较高的管理成本
  具有强制性以及单向性的传统管理模式虽然耗费了较高的管理成本,但却很难达到优良的行政管理综合效果。社会公众在面对各项管理事务以及管理行为时无法达到最优的配合程度,甚至想要摆脱行政管理。
  在此情形下,行政管理很易表现为较低的管理效率,同时也显著减损了日常性的行政办事效率。作为行政主体而言,其在面对上述的排斥或者抵触行为时将会投入更高成本予以弥补,从而表现为较差的行政执行效果。
  三、创新行政管理的具体方式
  进入新时期后,行政管理方式整体上表现为显著的转型趋势。面对信息化以及全球化的当前时期背景,政府体制转型也需要建立于全新行政管理模式之上。由此可见,当前关于行政管理有必要将其转变成法制化的管理模式与管理思路,具体应当包含如下的创新管理方式:
  1.突破僵化管理思维
  从当前现状来看,行政管理针对原有的僵化模式应当予以突破,并且更多关注服务公众。如果要突破固有的单一模式,则应当秉持合理化以及多样化的基本思路来改造现行的管理模式。唯有如此,行政相对人针对各项管理决定才能更加易于进行接受,从而创建了和谐性更强的行政管理状态。
  因此可以得知,行政管理在目前阶段应当能够转变成有序、规范以及双向平等的新型管理方式。在此基础上,行政管理就要更多侧重于服务性,如此才能逐步转向良性化的全新管理体制。
  2.全面转变行政管理思路
  政府职能若要得以全方位的突显,则不能够欠缺全新管理模式作为必要支撑。这是由于,政府职能只有借助行政管理才能得以相应的呈现。政府如果要突显其自身应有的基本职能,则应当全面依托于公信力。由此可见,综合转变现有的行政管理举措与方式应当紧密结合社会公众,确保公众针对当前的行政管理都能达到应有的协助与配合程度。唯有如此,行政管理才可以真正摆脱强制性与僵化性的行政执行方式。
  3.创建有序化的法治管理模式
  依法行政在根本上指明了现阶段应有的行政管理基本方向,确保将行政管理真正纳入了可控范围。对于行政领域而言,法律应当突显基础性的位置,行政管理同时也不能够欠缺法规以及法律体系作为根本保障。唯有如此,行政管理才能得以合法的推行。因此作为行政管理者本身来讲,其应当秉持守法与懂法的宗旨来服务民众,并且妥善约束各项行政权力,从而达到和谐性更强的行政管理状态。
  4.引进多元管理手段与方式
  行政管理手段不应局限于单一手段,而是应当符合多元化的宗旨与思路。因此在目前的相关实践中,作为行政管理主体有必要引进多元化的全新管理方式。只有如此,行政管理才能在根本上符合有序性与法治性的基本特征,从而将其纳入良性循环的架构内。
  具体而言,行政管理者针对个体利益以及相对人权利都要予以妥善的保护,并且还要顾及个性化的全新行政管理需求。由此可见,多元化手段在客观上有助实现行政管理视野的拓宽,而不再局限于僵化的管理方式。
  四、结语
  经过分析可见,行政管理应当能够建立于法治视野的前提下。在法治视角下,针对行政权力有必要施以相应的约束,据此防控滥用各类的行政权力。与此同时,法治视角也全面突显了行政相对人应当占据的重要位置,通过保障相对人权益的举措来创建优良的行政管理气氛。因此在目前的创新管理实践中,则需将行政管理置于法治视野的全面约束下,据此才能达到更优的行政管理综合水准。
  参考文献:
  [1]贾变.基于法治视野下的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研究[J].管理观察,2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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