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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乱象下的投资人行为分析蒋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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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以针对网贷行业的专项整治拉开序幕的2016年为分界点,对网贷投资者的认知与行为进行分析。行业整顿之前,投资者盲目追求高额收益,易受平台华丽包装诱惑,投机心理较强;2016年之后,投资者虽开始真正投资,但大多未能正确识别幸存平台性质,投资过程中忽略产品信息,对长期投资平台放松警惕。在监管政策加速网络借贷平台规范化的同时,P2P投资者应正确认识收益回报,谨慎对待平台包装,拒绝侥幸心理,仔细区别幸存平台,认真判断产品风险以及持续关注投资对象,从而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投资者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9)05-0046-05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19.05.007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07年中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公司“拍拍贷”问世以来,我国网络借贷行业经历了初期的野蛮高速发展之后,问题逐渐暴露。2014年,东方创投“跑路”事件成为国内P2P网络借贷行业中非法集资第一案;2016年,“e租宝”利用庞氏骗局非法集资500多亿震惊全国;2017年,“钱宝网”同样因涉嫌非法集资而被立案侦查,投资者损失上百亿。虽然网贷平台“跑路”等负面新闻层出不穷,但众多投资人依旧趋之若鹜,网贷行业在质疑声中继续发展壮大,直至2018年进入风险集中爆发期。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8年1月以来P2P网络借贷行业景气指数在震荡中持续下行,7月跌破100荣枯线,8月景气指数仅为84.09。在此次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集中性暴露中,除中小平台纷纷“爆雷”外,联璧金融、唐小僧等成交量上亿的“知名”平台也未能幸免。
  实际上,从2016年开始,我国对网络借贷行业的管理规范日益趋于严格。2016年8月24日四部委联合發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开始为期一年的过渡期。此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网络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相继颁布,标志着P2P网络借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与《暂行办法》共同组成的行业“3+1”制度体系成立。但是法规的完善并没有扭转网络借贷市场危机频发的态势,这一方面受“新常态”下宏观经济环境的转变、去杠杆及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等防范金融风险政策落实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我国网贷投资者行为的特征及演变密切相关。
  不同于欧美P2P网络借贷市场上机构为主要投资人的情况,独立个体投资人在我国网贷市场交易中更为普遍,投资人的行为因此得到了学者们的更多关注。王重润等(2017)基于DEA-Tobit法,分析发现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融资效率水平普遍较低,行业活跃用户较少,投资者存在从众心理,并对特定类型借款标的更为偏好。程瑶(2018)则通过实证检验发现,中国网贷市场中的投资人不是完全理性的,他们更偏好于收益而非风险规避,市场还未达到弱式有效。通过对平台成交量驱动要素的探究,魏丽萍等人(2017)提出融资需求与投资需求是平台绩效增长的关键驱动力,社会存在P2P刚性需求,负面口碑的出现对成交量并没有造成显著影响。汪静等(2018)也在探究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水平时发现,投资人更加关注平台运营信息、资产安全信息和信息可获得性方面的指标,而对产品信息披露水平则未过多关注。
  已有研究对投资者的分析大多局限在某一特定行为过程,而未能揭示行业不同发展时期投资人认知与行为变化的过程。通过对大量“爆雷”P2P网络借贷平台投资者案例的分析可见,以2016年网络借贷行业开始的专项整治为分界点,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的认知及具体的投资决策行为有显著的调整。在2016年之前,网贷投资者主要以快速获取收益为目的,盲目追求高额收益,易受平台华丽包装的诱惑,在投资过程中投机心理较重。而在2016年之后,投资者们开始真正地“投资”:关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对P2P网贷平台的影响,分析平台的各项指标,并在信任的平台中长期投资。但遗憾的是,投资者认知的提升及风险管理却总是滞后于行业动荡。
  本文以2016年为分界点,对P2P网贷平台投资人的认知与偏好进行分析,探讨在P2P行业发展及监管制度完善过程中投资者行为的演进变化,通过对行业规范化过程中出现的投资人行为偏差的剖析,帮助投资者加深对网络借贷行业的认识,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同时也为推进网贷行业的成熟发展提供借鉴。
  二、投资者决策背景:网贷平台经营状况
  P2P行业中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状况影响着投资者的偏好与行为,因此,在分析投资者的行为之前需要对网贷平台近几年的经营情况有所了解。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0—2015年期间网贷运营平台数量逐年增加,从2010年的23家迅速增长至2015年12月底的3464家,其中2013—2015年间平台数量更是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仅2015年一年就新上线1213家平台。但自2016年开始,随着行业规章制度陆续出台,平台生存环境日趋严格,大量问题平台暴露。2016年底P2P网络借贷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减少为2568家。至2017年12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仅剩2240家。2018年P2P行业再度进入风险集中爆发期,随着“雅堂金融”“善林财富”“唐小僧”“联璧金融”等多家交易额在百亿级以上的平台“爆雷”,数百家P2P网贷平台出现高层“跑路”、提现困难等情况,投资者恐慌情绪蔓延,投资信心下降。截至2018年12月底,在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021家,行业成交量1060.16亿元,同比下降52.84%。
  从平台背景看,现有的P2P网贷平台可以分为国资系、上市系、银行系、风投系或民营系,如国资控股的“东方汇”、上市控股的“和信贷”及国家开发银行为股东之一的“开鑫贷”;从业务类型看,平台可分为个人信贷、企业信贷、车贷、房贷、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票据、农村金融、消费金融等,代表平台如主营个人信贷的“爱钱进”、主营车贷的“微贷网”及主营票据的“e融所”;从注册资金看,平台间差别显著,如注册资金上亿(实缴资金5526万元)的“和信贷”、注册资金和实缴资金均为3000万的“宜人贷”,也有注册资金634万的“91旺财”。此外,还可根据参考利率、上线时间、注册地等对网贷平台进行进一步划分。   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网络借贷平台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自身吸引力,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平台对投资人的资金提供保障。《暂行办法》中指出,“网络借贷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P2P平台是金融信息中介机构,“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但是为占据市场份额,提高自身收益,迎合投资者“刚性兑付”习惯的资金保障模式也多种多样。如风险准备金形式的“拍拍贷”、小贷公司保障的“爱钱进”、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障下的“翼龙贷”。此外,还有非融资性担保、平台垫付等多种方式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除资金保障方式外,平台评级是否在百强之列、是否返利、有无银行对资金存管、是否加入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也日益成为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重点关注的指标。
  三、P2P网贷平台投资人行为演变分析
  面对数以千计的P2P网贷平台,投资者要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需要处理的信息量极为庞大。首先是对平台的选择决策,需要考虑其资金保障方式、出资背景、行业排名、注册资金、上线时间、业务类型等多种信息的综合搭配;在选定平台之后,则需进一步挑选平台中的投资标的,需就产品期限、利率、是否自动投标、债权可否转让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判断。平台及产品的选择对广大个体投资人提出了很高要求,不仅要付出较高的搜寻成本获取信息,还需具备相关金融财务知识,才有可能做出理性决策。在相应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投资者就容易被纷乱庞杂的信息所误导迷惑,出现认知偏差,导致盲目投资,成为助长P2P网贷行业乱象产生的重要原因。本文以国家开始完善网络借贷领域法规的2016年为分界点,探讨投资人的认知与行为特征变化。
  (一) 2016年之前的网贷平台投资者行为特征
  2016年之前是国内网贷平台的快速生长期,行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监管宽松,缺乏统一的管理规章。面对这一新兴理财方式,谨慎的投资者持观望态度,胆大的投资者积极尝试,表现出激进的投资风格。
  1. 贪图畸高收益。在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初期,一些P2P平台以“高收益、低风险”的密集宣传招揽客户,利用新投资人的资金支付老投资者利息与短期回报,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制造盈利假象,骗取更多投资,这一“庞氏骗局”式的圈钱模式在近几年跑路的P2P平台中屡见不鲜。“东方创投”“e租宝”“钱宝网”“银豆网”“联璧金融”等均有此类问题。“钱宝网”给出的投资收益率尤为惊人,年收益率曾达72%,在“跑路”前也达40%。“e租宝”6款产品均为融资租赁债券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到14.2%不等,但融资租赁债券项目本身的回报率仅为6%到8%。同期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1.5%,银行理财利率在5%左右,AAA级信用债一年期品种同期最大值也仅为4.84%,不及5%。逐利的本性使众多投资者对高收益趋之若鹜,却对高收益背后可能隐藏的高风险视而不见或心存侥幸。
  2. 盲从华丽包装。巴曙松等(2018)、胡金焱和张笑(2018)的研究均发现有一定股东背景、高管团队、资格认证等的网贷平台违约风险会低于其他平台,但是对平台资质的矫饰现象在问题平台中十分常见。各P2P平台在广告投放上都可谓是不遗余力。“e租宝”的广告在线上线下密集投放,甚至在央视频道中时时可见;“善林金融”参与赞助多项国家级体育竞赛,不仅在各大卫视,甚至在纽约时代广场、伦敦希思罗机场均有宣传。在密集的广告攻势下,投资者们很容易误以为它们是可信赖的“名牌”,盲目对这些“知名”平台进行投资交易。除了通过巨额营销提高平台知名度外,网贷平台还会对自身背景、运营团队、资格认证等某些内容进行重点强调或宣传,以此获得投资人信任。然而,事实证明投资人对这些“亮点”仍然需要小心谨慎。背靠上海阜兴实业集团的“意隆财富”、股东为华信电子的“银豆网”、拥有良好高管团队的“牛板金”均接连停止运营。而一些热门方案本身也存在值得推敲之处。例如被投资人普遍关注的P2P资金银行存管,根据《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中的解释,银行只对资金的进出监管,但并不为平台增信;网贷平台属于网络内容提供商(ICP),需首先对域名进行备案(ICP备案)再申请ICP许可证,因此ICP备案区别于ICP经营许可证,前者门槛远低于后者,且根据过往案例,即使是获得ICP认证的网贷平台依然有违约的可能。
  3.“击鼓传花”投机。2016年之前,投资者涌入市场快速赚取收益,一方面是受到高额收益的诱惑,另一方面则是怀着“击鼓传花”游戏有人“接最后一棒”的侥幸心理。博傻理论指出,在市场交易中的投机者往往认为存在后续交易者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获取自己手中的资产,只要自己不是“最大的笨蛋”,那么自己就会成为赌博中的赢家。抱有投机心理的投资者们往往明知平台有问题还要“火中取栗”。“钱宝网”案例中,当用户注册成为会员并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后,便可通过观看广告、填写问卷等方式完成任务获取一定收益。这种以看广告获取收益的盈利模式漏洞百出。“e租宝”案例中的畸高收益也使不少投资者惴惴不安,但还是出于对利益的追逐以及会有后续投资者出现的侥幸心理,而迟迟不愿撤出资金。
  (二)2016年之后的网贷平台投资者行为特征
  2015年下半年的“泛亚事件”“e租宝”事件等成为公众关注焦点,也让政府相关部门注意到互联网金融乱象的严重性。2016年4月出台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拉开了针对P2P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强监管的序幕。在股市低迷、房市调控不断的背景下,有投资需求的个体投资者开始对网贷业务抱有更高期待。同时这一时期投资者们也开始吸取之前的教训,逐步调整自身对网贷业务的认知与选择偏好。然而,对于瞬息万变的市场状况,认知能力有限的投资者们仍然显得滞后与被动。
  1. 平台幸存后的“加码”。2014年与2015年是P2P网络借贷迅猛发展的两年,其间上线的平台数以千计:2014年新上线平台超1000家,2015年更是高达1213家。但是自2016年政策监管收严之后,问题平台陆续暴露,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开始逐年下降。不少投资者认为这是进入市场的利好,对网络借贷行业前景表现出乐观态度。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6年行业成交量较2015年增长了110%,月均增速达到5.15%;2017年的成交量相比2016年增长了35.9%,单月成交量均在2000亿元以上。快速增长的成交量背后,一方面是幸存投资者的交易追加,另一方面是新投资人在监管收严后的大胆试水。部分“资深”投资者自认非常謹慎,也并未对高额收益一味追逐。政府监管的强化暴露了一部分违规平台,所以当目睹行业整顿中自己所选平台毫发无损时,幸存客户对平台的信任以及对自身风险预估能力的信赖得到了强化。而对于此前始终处于观望态势的潜在投资者而言,他们会认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后的网贷市场更加安全可靠,有了迈出第一步的勇气。   2. 琳琅产品中的“迷失”。网络借贷平台层出不穷,平台产品标的也琳琅满目,包括个人信贷、企业信贷、车贷、房贷、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等多种标的资产,搭配多样的期限选择、灵活的债权转让,使得许多投资者“雾里看花”,开始轻重倒置,逐渐淡化对产品信息的关注。在衡量平台风险的基础上,投资人更为重要的应当是考察标的对象的安全与否。然而在实际投标过程中,由于习惯刚性兑付、投资教育欠缺等原因,投资人往往对最为关键的产品信息不甚在意。“唐小僧”虚拟借款人发布借款需求、“银票网”套用票据图片构造标的资产、“银豆网”房产抵押的借款人是只有营业执照的“壳公司”等,一系列后续暴露的问题均显示网贷平台虚拟标的情况的存在。诸多案例中,许多受害者反馈其仅仅是因为熟人介绍或是平台风评口碑好而选择参与投资;在初期投标时曾经仔细甄别标的,但是随着参与次数的增多,对平台的信任与日俱增,从而在后续投标时不再过多关注产品情况。“牛板金”在2017年就出现过涉嫌发布标的为平台自身融资的新闻,但是这一违背网贷平台经营原则的做法并未引起投资者深究,成交量仍然节节攀高。汪静等人(2018)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发现对于真正在判别问题平台中起作用的产品信息披露水平并没有引起投资人过多的关注。
  3. 惯性驱动下的“信任”。提高用户黏性是网贷平台产品运营中重要的一环,“签到”功能成为平台培养用户习惯的一个常用方式。平台通过签到打卡换取回报的方式吸引客户完成每天进入平台的动作,在提升产品流量的同时,也让用户产生仪式感、荣誉感。在每日打卡中,投资者对网贷平台产生黏性并逐渐建立信任。以2017年“爆雷”的“钱宝网”为例,其利用“看广告、做任务、赚外快”的宣传吸引了众多客户。利用“签到”“做任务”的方式,“钱宝网”沉淀了大量客户。投资者交纳保证金完成任务,并在每日签到和完成任务后获得相应的收益。这一模式可操作性强且成本较低,但却让投资者在每日打卡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渐渐对平台放下戒心。“钱宝网”不同任务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数量也不同,而放松警惕的投资者们为获得更高的收益回报不由自主地加大保证金金额,却逐渐忽略产品背后的盈利逻辑。习惯的养成不易,但习惯一旦养成却又是难以改变的。特别是这种伴有物质回报的习惯更能带来持续性,使得投资人在惯性的驱动下专注平台暂时给予的“蝇头小利”,而忽略产品背后潜藏的风险。
  由于网贷行业风险积聚,一系列风险事件爆发,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原银监会在2016年4月印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这一专项整治工作在2018年进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由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对“难度极大、情况极其复杂的个别机构”放宽至6月末之前。2018年1月以后,网贷行业内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呈现逐月下降趋势,多家交易额在百亿级以上的平台接连“爆雷”,7—8月更是被称为行业有史以来的至暗时刻:相较6月80家停业及问题平台,7月该类平台数量激增至218家,8月则为63家;2018年6月及之前停业及问题平台涉及的投资人数为69.9万,涉及贷款余额为417.5亿元,而截至8月此类平台涉及投资者人数剧增至132.2万,涉及贷款余额960.5亿元,增长幅度触目惊心。投资者信心由此受到较大打击,7月活跃投资人数为334.34万人,环比下降18.13%,8月则进一步下降至260.53万人。
  四、结论及建议
  在2018年7月由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互联网金融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会上,明确再用1—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这反映出形势的复杂艰巨,P2P网络借贷行业的风险整顿还是现在进行时,很多风险仍然掩藏,也进一步提醒投资者们进行网络借贷投资等互联网理财时需要理性分析,防范风险。基于前文分析对投资人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正确认识收益回报。投资者应始终牢记投资预期收益与风险成正比的常识,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准确的认知,拒绝高利诱惑。
  第二,谨慎对待平台包装。面对平台的密集宣传,投资者应综合各项指标评判选择心仪平台,避免以偏概全。
  第三,拒绝侥幸心理。资金交易中出借人始终处于信息的劣势,尤其是当下的网贷市场尚未成熟,新老平台更替频繁,即便是一时获利,也无法保证始终是市场赢家。
  第四,仔细区别幸存平台。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帮助投资者剔除了部分违规平台,但幸存平台依旧可能良莠不齐,投资者仍需仔细甄别。
  第五,认真评判产品风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承担借贷违约风险,被打破刚性兑付认知的投资者除了要选择可靠的平台企业,还需对投资标的认真评判以降低投资风险。
  第六,持续关注投资对象。借贷平台和标的产品的制约条件在不断变化,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平台动态以及产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止损。
  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也需要进一步规范。首先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条例明确自身金融信息中介机构的定位与职责,不提供增信服务,不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非法集资,规范平台业务。其次提高平台自身业务能力,强化平台信息披露机制的同时提高风控水平,降低平台整体违约率,并引入有效的惩罚机制,包括逾期账款的催收,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等,提高借款人的信用门槛。最后应加强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自身业务的健康开展,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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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汪静,陈晓红,杨立.P2P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水平、投资人信任与投资风险[J].中国经济问题,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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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胡金焱,张笑.股东背景影响下的P2P平台违约风险与经营风险[J].山东大学学报,2018,(4).
  [7]王晶晶 刘振艳 陆旸 卢颖.我国P2P网络借贷问题平台风险影响因素框架构建——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J].财会月刊,2018,(1).
  Abstract:Since 2007,the P2P lending industry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in China,but there are also problems. This paper takes 2016 as the dividing point to analyze the cognition and behavior of the investors in the P2P lending industry. Before the industry rectified,investors blindly pursued high returns,and were vulnerable to the lucrative packaging of the platforms;after 2016,although investors began to invest in real life,most of them failed to correctly identify the nature of the surviving platforms. They ignored product information during the investment process and relaxed their vigilance on the long-term investment platforms. While regulatory policies accelerate the standardization of online lending platforms,P2P investors should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return on income,treat platform packaging prudently,reject the fluke mind,distinguish the surviving platforms carefully,judge the product risks seriously and continue to pay attention to investment objects,so as to improve the risk prevention capabilities.
  Key Words:online peer-to-peer lending,investors' behavior,internet financial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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