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联合刮宫与药物流产终止早孕的临床效果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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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评价药物流产联合刮宫终止早孕的效果,为早孕治疗提供参考。方法:选择我院2016年2月-2018年2月期间收治的自愿终止妊娠的40例早孕妇女,随机分为药物流产的对照组以及药物流产联合刮宫术的试验组。对比2组终止早孕妇女终止早孕效果以及出血时间、出血量、月经恢复时间情况。结果:试验组终止早孕孕妇完全流产率100%明显高于对照组90%且出血量更少(11.50±7.80vs55.50±12.30ml)、恢复时间(出血时间、月经恢复时间)更短,P<0.05。结论:给予早孕患者药物流产联合刮宫治疗完全流产率高、恢复效果好。
【关键词】药物流产;刮宫;早孕;流产
【中图分类号】R71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19(2019)06-0-01
当今医疗技术的发展,终止早孕的方法越来越多,包括人工流产、药物流产、无痛人流等,药物流产具有临床广泛应用价值,可以减少患者痛苦,但是也延长了引流时间。药物流产是一种非手术措施流产方法,因具有安全、有效,不良反应轻等优点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药物流产后阴道异常出血是影响药物流产的安全性的重要因素,药物流产配合清宫术能有效地解决出血时间长,出血量多的问题。相关资料指出,在药物流产的基础上进行刮宫治疗,提高了早孕完全流产率[1]。基于此,本文就我院终止早孕的40例患者为例,进行联合治疗以及单穿药物流产治疗对比。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实验对象选择我院2016年2月-2018年2月期间收治的自愿终止妊娠的40例,均为自愿终止妊娠的早孕患者,排除药物过敏史以及严重脏器疾病等患者。伦理委员会批准,进行分组,早孕患者、家属签署同意书。对照组:20例,年龄介于20-33岁,均值(23.5±3.4)岁;孕周介于35-70d,均值(45.5±3.4)d。试验组:20例,年龄介于20-33岁,均值(23.6±3.5)岁;孕周介于37-73d,均值(46.5±4.4)d。2组终止早孕患者一般资料对比,P>0.05。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药物流产治疗。患者于每天早晚口服米非司酮,凌晨空腹状态下、晚间分别口服米非司酮50mg、25mg,连续用药3d。3d后口服米索前列腺醇,剂量为600ug。试验组——药物流产+刮宫术。药物流产方法与对照组一致。孕妇孕囊排出情况下随时刮宫,若未见孕囊排出则立即刮宫,刮宫期间需规避子宫内膜损伤,安排患者留院观察。
1.3 观察指标
记录终止妊娠早孕患者流产效果、出血量以及出血、月经恢复时间。
1.4 流产效果评价标准[2]
完全流产标准——妊娠物排出,经B超复查宫内孕囊消失且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转阴。
不完全流产标准——至转经前,联合治疗组再次刮宫,药物流产组需联合手术治疗。
失败标准——B超复查孕妇宫内孕囊继续生长。
1.5 统计学方法
以软件SPSS19.0进行130例终止妊娠孕妇实验指标计算。流产效果以%形式展开,值检验;出血量以及出血、月经恢复时间均以形式展开,t值检验。若统计学结果为P<0.05,表示指标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试验组终止早孕孕妇完全流产率100%明显高于对照组90%且出血量更少(11.50±7.80vs55.50±12.30ml)、恢复时间(出血时间、月经恢复时间)更短,P<0.05。
3 讨论
当前,针对早孕的终止方法具有多样性,流产是常见手术方法,终止早孕效果明显,但是对患者身体损害性也相对明显。药物流产规避了手术造成的患者身心痛苦情况,所以受到患者普遍接受。但是,流产时间较长劣势表现尤为明显。药物流产常用药物包括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前者属于新型孕酮拮抗剂,可以升高患者子宫局部前列腺素F2水平、促进子宫收缩以及胎儿娩出,后者属于前列腺素衍生物,可以在软化宫颈的基础上增加子宫张力、促进胎儿娩出。米非司酮为受体水平抗孕激素,具有终止早孕、抗着床、诱导月经及促进宫颈成熟等作用,与孕酮竟争受体而达到拮抗孕酮的作用,使脱膜变性坏死,与糖皮质激素受体也有一定结合力,它能明显提高妊娠子宫对前列腺素的敏感性。米非司酮能够迅速的和孕酮受体结合而抵制孕酮,使得蜕膜和绒毛变性,甚至坏死,子宫内膜内源性前列腺素会对体内雌孕激素受体的平衡造成适当的干扰,雌二醇会使子宫敏感性和抗孕酮作用增加,进而使得子宫收缩,胎盘、胎膜从子宫壁脱离,降低阴道出血量,而且具有软化和扩张子宫颈的作用,加速子宫内组织物的排出。前列腺素类药物对各期妊娠子宫均有收缩作用,促进宫颈松驰,软化宫颈,排出妊娠组织。由于流产时间较长,所以并不适用于孕周时间长、孕囊大的患者,不但增加了出血量,还可能需要配合手术治疗[3]。何萍研究指出,对比单纯药物流产,药物流产联合刮宫终止早孕效果更为显著,缩短了患者术后恢复的时间[4]。结果显示:试验组终止早孕孕妇完全流产率100%明显高于对照组90%且出血量更少(11.50±7.80vs55.50±12.30ml)、恢复时间(出血时间、月经恢复时间)更短,P<0.05。和陈淑琴研究结果有一致性,观察组妇女完全流产率100%高于对照组96.67%,P<0.05,同时组间术后阴道出血时间、出血量、月经恢复时间对比,P均<0.05[5]。由此说明,对比单纯药物流产,联合刮宫术治疗效果更佳显著。
综上所述,对于终止早孕患者而言,药物流產联合刮宫术治疗完全流产率高,组织物易于排出,宫颈口扩大充分,清宫困难小,并发症少,术后阴道流血量少时间短,无并发症,月经按期恢复。避免了药物流产后2次治疗增加了费用以及患者身心负担情况,具有联合推行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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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玲.药物流产联合刮宫与药物流产终止早孕的效果比较[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2,05(28):63-63.
任建民.药物流产联合刮宫术对瘢痕子宫早孕终止的临床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6,26(14):99-100.
何萍.分析药物流产联合刮宫与单纯药物流产终止早孕的效果[J].中国保健营养,2017,27(28):45-46.
陈淑琴.药物流产联合刮宫与药物流产终止早孕的效果比较[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7,4(16):3152,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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