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间窗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脑梗死患者的应用效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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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分析不同时间窗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脑梗死患者的应用效果。方法 64例急性脑梗死患者, 将发病至给药时间<3 h的患者作为研究组A组(32例), 发病至给药时间介于3~4.5 h的患者作为研究组B组(32例), 两组患者入院后均接受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将同期发病至住院<4.5 h实施常规治疗的32例急性脑梗死患者作为参照组。比较三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结果 研究组A组患者中, 治愈20例, 显著进步10例, 进步1例, 无效1例, 总有效率为96.9%;研究组B组患者中, 治愈19例, 顯著进步10例, 进步2例, 无效1例, 总有效率为96.9%;参照组患者中, 治愈15例, 显著进步8例, 进步2例, 无效7例, 总有效率为78.1%。研究组A组及研究组B组患者的总有效率均高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研究组A组与研究组B组患者的总有效率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A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6.4±5.4)分, 研究组B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6.0±4.7)分, 参照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9.9±5.2)分。研究组A组及研究组B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均低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研究组A组与研究组B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发病<3 h或介于3~4.5 h期间实施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可获得显著的临床疗效, 值得应用。
【关键词】 不同时间窗;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急性脑梗死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9.09.054
急性脑梗死有较高的脑卒中占有比例, 约70%, 且临床常选择的治疗手段为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静脉溶栓, 但是治疗的关键为时间窗[1]。为此, 本院2017年1月~2018年1月对不同时间窗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脑梗死患者的应用效果进行分析, 并总结分析结果, 具体情况见下文描述。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7年1月~2018年1月收治的急性脑梗死患者64例, 将发病至给药时间<3 h的患者作为研究组A组(32例), 发病至给药时间介于3~4.5 h的患者作为研究组B组(32例)。研究组A组患者中, 年龄最大70岁, 最小50岁, 平均年龄(62.30±4.22)岁;男20例, 女12例。研究组B组患者中, 年龄最大71岁, 最小51岁, 平均年龄(63.10±4.30)岁;男22例, 女10例。将同期发病至住院<4.5 h的急性脑梗死患者32例作为参照组, 年龄最大72岁, 最小53岁, 平均年龄(62.90±4.40)岁;男21例, 女11例。三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纳入及排除标准[2] 纳入标准:患者的疾病与《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的标准相符;发病时间<4.5 h;年龄<80岁;患者脑功能损害体征持续时间>30 min;家属对此次研究知情。排除标准:实施头颅CT检查, 急性低密度病灶范围超过大脑中动脉供血范围的1/3;血压>180/110 mm Hg(1 mm Hg=0.133 kPa);近期存在颅内出血史;近期伴有胃肠道和泌尿系统出血史。
1. 3 方法 研究组A、研究组B均实施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 药物总剂量为0.9 mg/kg, 最大剂量≤90 mg, 剩余使用剂量与生理盐水混匀, 60 min内匀速静脉输注。24 h后实施头颅CT检查, 同时使用以下药物, 如:阿司匹林、氯吡格雷, 药物剂量分别为100、75 mg, 共进行10 d的治疗。参照组患者则予以常规治疗, 药物以抗血小板聚集、降压和调脂为主, 如:阿司匹林、氯吡格雷。
1. 4 观察指标 比较三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
1. 5 判定标准 ①治疗效果判定标准[3]:依据《脑卒中患者临床疗效评定标准》对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估, 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显著, >91%, 为治愈;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明显, 介于46%~90%之间, 为显著进步;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有所减少, 介于18%~45%之间, 为进步;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7%, 为无效。总有效率=(治愈+显著进步+进步)/总例数×100%。②神经功能缺损评分采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 )进行评定, 分数越低, 神经功能越好。
1. 6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三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比较 研究组A组患者中, 治愈20例, 显著进步10例, 进步1例, 无效1例, 总有效率为96.9%;研究组B组患者中, 治愈19例, 显著进步10例, 进步2例, 无效1例, 总有效率为96.9%;参照组患者中, 治愈15例, 显著进步8例, 进步2例, 无效7例, 总有效率为78.1%。研究组A组及研究组B组患者的总有效率均高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研究组A组与研究组B组患者的总有效率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 2 三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比较 研究组A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6.4±5.4)分, 研究组B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6.0±4.7)分, 参照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9.9±5.2)分。研究组A组及研究组B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均低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研究组A组与研究组B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急性脑梗死的治疗关键需对缺血半暗带进行抢救, 国立神经病及中风研究所(NINDS)试验显示, 3 h内予以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可获得显著的临床疗效。此次研究结果显示, 研究组A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6.4±5.4)分, 研究组B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6.0±4.7)分, 参照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9.9±5.2)分。研究组A组及研究组B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均低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研究组A组与研究组B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从CASES试验结果看出, 急性脑梗死患者发病时间介于3~4.5 h予以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 其预后效果较为显著。此次治疗效果显示, 研究组A组患者中, 治愈20例, 显著进步10例, 进步1例, 无效1例, 总有效率为96.9%;研究组B组患者中, 治愈19例, 显著进步10例, 进步2例, 无效1例, 总有效率为96.9%;参照组患者中, 治愈15例, 显著进步8例, 进步2例, 无效7例, 总有效率为78.1%。研究组A组及研究组B组患者的总有效率均高于参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A组与研究组B组患者的总有效率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 溶栓治疗不仅使急性脑梗死神经功能缺损得以减轻, 同时可将急性脑梗死的致残率显著降低, 使预后得以改善[4-6]。因此, 若急性脑梗死患者发病<4.5 h, 与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rt-PA)溶栓适应证相符, 需尽早开始治疗, 可获得显著的临床疗效。
从此次研究结果也可以发现, 溶栓期间或溶栓后, 有部分患者的治疗效果不是十分理想, 认为与合并基础疾病有着直接关系, 如:高血压、高血糖和高脂血症, 同时与脑血流自动调节范围变窄和血液黏滞度上升存在相关性。经分析后总结与以下因素有关, 如[7, 8]:①溶栓后, 血管再次闭塞;②溶栓后血管再通后, 再灌注受到损害;③伴有不同程度的rt-PA药物神经毒性。
综上所述, 发病<3 h或介于3~4.5 h期间实施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可获得显著的临床疗效, 值得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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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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