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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哺乳期妇女的用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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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药物进入哺乳期妇女身体后,虽然大部分是通过肾脏由尿排出,但也有不少药物能从乳汁中排出。由于新生乳儿解毒排泄系统发育不完善,这种情况带来的危害就比较严重。作者依据多年的临床经验,并吸取医疗前辈的研究结果,总结出一套详细的哺乳期妇女用药禁忌目录和用药原则,作为哺乳期妇女的用药指导和同行商榷,给哺乳期妇女患者以指导。
  关键词:哺乳期;用药;禁忌
  在医院临床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哺乳期妇女的用药问题,在给哺乳期妇女用药的时候,不少医生和患者只注重考虑药物是否影响乳汁分泌,很少考虑药物对婴儿的影响。其实,这是一个不小的误区,不少药物通过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带给婴儿一定的影响。
  妇女生产后进入哺乳期,哺乳期大多要经历8个月或者更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哺乳期妇女难免会生病,要用药。在药物进入人体后,虽然大部分是通过肾脏由尿排出,但也有不少药物能从乳汁中排出。尽管乳腺中有血乳屏障,它们或多或少可以阻碍一些药物的通过,阻止药物进入乳汁或较少地进入乳汁。但某些药物进入乳汁中的量和血液中差不多,甚至个别的药物浓度还会高于血液中的药物浓度。由于新生乳儿解毒排泄系统发育不完善,这种情况带来的危害就比较严重。事实上,很多药物的反应在相当长时间里才能表达出来。
  不少常用药物虽然在乳汁中含量很少,但其危害却很严重,特别是哺乳期妇女服药量较大时,就更不可忽视。笔者例举一些:磺胺药物可引起婴儿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吗啡可以使婴儿窒息;链霉素可影响婴儿听力;氯霉素能抑制婴儿造血功能;四环素可致婴儿牙质改变;苯海拉明、异丙嗪可使婴儿昏睡;痢特灵可使婴儿溶血;阿托品可使婴儿颜面潮红、啼哭不止;酚酞、大黄可使婴儿腹泻;抗癫痫药可使婴儿发育迟缓等。结合临床经验和“药品说明书”,笔者总结出下述一些常见的哺乳期用药中的禁用药或者慎用药。
  1.妇女在哺乳期应该忌用或禁用的20类药物
  1.1中药炒麦芽、花椒、芒硝等,西药左旋多巴、麦角新碱、雌激素、维生素B6、阿托品类和利尿药物。这些药物能使哺乳的母亲退乳,故母亲在哺乳期中不可轻易服用。
  1.2磺胺类药物,在哺乳期不宜长期、大量使用此类药,尤其是长效磺胺制剂,更应该限制乳妇使用。如磺胺异恶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口恶唑、磺胺脒、丙磺舒、甲氧苄氨嘧啶、制菌磺、双嘧啶片、复方新诺明等。虽然磺胺类药物属弱酸性,不易进入乳汁,对婴儿无明显的不良影响。但是,鉴于婴儿药物代谢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肝脏解毒功能差,即使少量药物被吸收到婴儿体内,也能产生有害影响,导致血浆内游离胆红素增多;还可使某些缺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乳幼儿发生溶血性贫血。
  1.3甲硝唑是常用厌氧菌感染的广谱抗菌药,常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及厌氧菌感染,哺乳期妇女服用后虽然对哺乳婴儿的损害尚未最后肯定,但还是最好不用。
  1.4异烟肼(雷米封),使用中虽然对婴儿尚无肯定的毒副作用,但由于抗结核药需长期使用,为避免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最好改用其他药物或停止哺乳。
  1.5青霉素族抗生素,很少进入乳汁,但在极个别情况下可引起婴儿过敏反应,应予以注意。这类药还包括青霉素、新青霉素Ⅱ号、新青霉素Ⅲ号、氨苄青霉素等。
  1.6新生儿,由于肝脏解毒功能尚未建立和健全,氯霉素类药物会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并且容易发生中毒,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婴综合征,哺乳期妇女应该禁用。
  1.7四环素和强力霉素,这两种药都是脂溶性药物,易进入乳汁。特别是四环素可使婴儿牙齿受损、珐琅质发育不全,引起永久性的牙齿发黄,并可使乳幼儿出现黄疸。所以也应禁用。
  1.8哺乳期妇女服用氨基比林及含氨基比林的药物,如去痛片、撒烈痛片、安痛定等,能很快进入乳汁,故应该忌用。
  1.9硫酸阿托品、硫酸庆大霉素、硫酸链霉素等药物,在乳汁中浓度比较高,可使哺乳的婴儿听力降低,应忌用。
  1.10抗甲状腺药物甲基硫氧嘧啶可由母乳的乳汁进入婴儿的体内而抑制婴儿的甲状腺功能。乳母口服硫脲嘧啶可导致婴儿甲状腺肿和颗粒性白细胞的缺乏症,故禁用。
  1.11抗病毒药金刚烷胺,常有临床医生将它给病人服用治疗感冒。乳妇服用此药后,可致婴儿呕吐、皮疹和尿潴留,所以应该禁用。
  1.12乳妇口服镇静药如苯巴比妥、阿米妥等通过血浆乳汁屏障后,在婴儿肝脏有脑内浓度较高,长期用药时一旦停药则婴儿可出现停药反应,表现不安定、睡眠时有惊扰、过多啼哭及抖动等。安定也可通过乳汁,使婴儿嗜睡、吸吮力下降,因婴儿排泄药物较慢,此种药物作用可持续1周之久。故哺乳期妇女不可服用镇静药。
  1.13乳妇需要使用抗凝血药时,不能使用肝素,以免引起新生儿凝血机制障碍等,发生出血。必须使用时则以双香豆素乙酯代替为宜。
  1.14皮质激素类药物、黄体激素类药物、新生霉素和呋喃啶哺乳期妇女应禁用,因为它们会使婴儿发生黄疸或加重黄疸、溶血等情况。
  1.15哺乳时的缓泻药应忌用。因为迄今为止还没发现服药后既不被吸收又能改变大便性状的理想药物,常用缓泻药必会转移到乳汁使婴儿腹泻。
  1.16水杨酸类药物在产前服用,可使产妇的产程延长,产后出血增多,新生儿也发生出血。若在哺乳期乳母服用,则可使婴儿出现黄疸。故应慎用。
  1.17含有溴化物类药物是能够通过血浆进入乳汁的,若哺乳期服用此药,婴儿可出现嗜睡状态,有的婴儿还会出现皮疹。
  1.18哺乳母亲患了癌瘤时,应停止哺乳。因为抗癌药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会引起骨髓抑制,出现颗粒性白细胞减少。
  1.19哺乳期的妇女应禁止过量饮酒和吸烟、大量饮水、禁用利尿剂(如氢氯噻嗪、速尿等)和作用猛烈的泻药,避免一些成分进入乳汁而影响婴儿。
  1.20乳母口服避孕药可有1.1%的药量移向乳汁,但已失去避孕药中雌激素的活性,对婴儿无直接毒性反应。可是药物能直接作用母体,使母乳分泌减少,并影响母乳成分,使母乳中蛋白质、脂肪、钙质减少。因此,哺乳期不宜服用避孕药。
  2.抑制乳汁分泌的药物,也要特别注意。
  上述20类药,都会或多或少通过哺乳期妇女的乳汁进入婴儿,给婴儿的健康和身体发育带来严重影响。其中,不少药物还有抑制乳汁分泌的不良作用。如:雄激素、阿托品、利尿药、多巴胺、饮大量液体、含雌激素(如口服避孕药)、吡多辛(维生素B6)、溴麦角环肽(溴隐亭)。另外,大量饮酒、过度吸烟也会对乳汁分泌造成影响,哺乳期妇女切忌。
  3.哺乳期乳母选用抗生素的原则
  3.1容易进入乳汁中的药物(>50%者)有: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异烟肼、磺胺类、四环素类以及氨基比林、阿莫西林、红霉素、甲硝唑等。由于前5种对婴儿极为不利,易造成损害,故在临床上应避免选用。
  3.2不易进入乳汁的药物(<50%者)有:链霉素、卡那霉素、喹诺酮类(如诺氟沙星、利复星类)、呋喃坦啶以及新青霉素Ⅱ号、新青霉素Ⅲ号、青霉素G、青霉素V、菌克单、氯林可霉素和多数头孢菌素等。由于前四种对婴儿有损害,虽然乳汁中较少,也应避免选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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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侯骏骥,赵玉艳. 浅谈对哺乳期用药的认识.中国现代妇产科学.2005.12.
  [3]李家泰,桑国卫.临床药理学.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466-476.
  [4]李王旬,宋光放.外科病理学,第2版.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76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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