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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农村幼儿教育浅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路 娟 郑 名

  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农村幼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一大起大落一平稳发展一逐步下降的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我们应认识到农村幼教有其广阔的天地,尤其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必将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但就目前而言。农村幼儿教育仍然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从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与重要特征出发,审视农村幼儿教育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分析其成因,寻找适宜的对策,以构建我国和谐的农村幼儿教育。
  对于幼儿教育而言,以人为本的教育就是公平的教育,国家与社会应当为所有幼儿提供同等的教育机会与优质服务。然而,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并且这种城乡差异还在不断拉大。城乡差异体现在幼教领域,就形成了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幼儿教育的明显反差,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儿童难以获得早期教育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幼教经费不足
  
  我国是一个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国家。教育经费只占世界教育经费总量的7%。却被用于占世界20%的教育对象,在这些公共教育资源中,仅有1.3%左右才被用于学前教育,而这些少得可怜的经费又大部分流向城市幼儿园,农村幼儿园所得无几。尤其是京津沪地区,大中城市拥有国家一流的师资、一流的教学设备、一流的人文环境,而广大的农村与欠发达地区。却常常被遗忘,国家补助也往往是杯水车薪。我们不能不承认,社会对幼儿教育资源分配公正性的问题还缺乏关注,一些地方领导只喜欢锦上添花。不愿意雪中送炭,他们把有限的幼儿教育资金投入到少数各方面条件已经很好的幼儿园中,使其成为豪华的“政绩工程”。而对面广量大的普通幼儿园缺乏关心。这种人为地加大幼儿园两极分化的做法,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是相违背的。
  同时,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家庭消费绝大部分用于生活必需品,用于子女教育上的费用相对较少,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较为困难,难以承担孩子学前期的教育开支。
  
  二、办园(班)条件简陋
  
  农村幼儿园(班)的物质基础条件十分简陋,不能为幼儿创设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例如,一些幼儿园的桌椅、板凳由孩子家庭提供。高低长短不一,极不利于幼儿形成正确的坐姿:人均占地面积狭小,缺乏良好的通风条件和幼儿活动必要的空间:教具、玩具和大型户外游戏器械及幼儿读物奇缺,各种游戏活动难以进行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幼儿身心的发展。不利于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以及幼儿基本动作的训练和智力的开发。
  
  三、农村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偏低
  
  一方面,农村幼儿园(班)教师学历普遍较低,多数仅有初中文凭,一般以乡村聘请的民办教师为主,没有经过幼教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进修学习的机会也非常少,因而教育观念陈旧,知识老化,教法落后,体罚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农村幼儿教师工作量大,有的甚至采用一人承包制。什么都要教,但工资报酬过低,有时连基本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高度的职业倦怠,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优秀教师的流失。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普及并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是一项规模浩大的工程,需要集全社会力量方可实现,而不可能由农村自行解决。
  首先,政府必须成为促进幼儿教育公平的主体。政府不仅应成为促进幼儿教育公平的倡导者,还理应作为农村幼儿教育的重要投资人。幼儿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准备阶段,是学制的第一级,是整个教育公平的起点站。同时幼儿教育不仅具有教育性。还具有福利性,与其他的各级各类教育相比,幼儿教育具有更强的公益性。因此政府必须承担起推进幼儿教育公平的重任,尤其要充分关注和支持偏僻贫穷的农村地区幼儿教育,建立补偿救助制度,缩小城乡差异,强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幼儿教育经费要在教育经费中统筹安排,以调控本地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扶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幼儿园。
  其次,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当前我国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在教育总投人中的比例极低,我们应当实施“以国办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国家幼教政策,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的力量,取得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吸收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到农村幼教事业中去。
  最后,提高农村幼儿教师专业水平,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根据“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幼教理论与农村实际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提高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以下各种途径培养培训农村幼儿教师:①各师范院校及职业中学统一培养师资,并向农村倾斜:②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短期培训结合“二次培训”;③指导小组深入农村,巡回指导;④建立县、乡、村的业务辅导网,进行全面指导等。这些举措的目的在于培养与造就一支稳定而合格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同时,针对目前农村幼儿教师工资过低,工资拖欠严重等情况,政府要制订最低控制线,并将幼儿教师纳入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保护农村幼教师资的合法权益。激发他们从教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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