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学学生欺凌防治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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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学生欺凌现象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它所带来的伤害和后果不断给予我们警示,提醒我们积极预防并有效制止欺凌。美国在中小学学生欺凌预防与治理方面有着较为成熟的政策体系和实践经验,其由国家、州和学区构成的三级防治体系,通过国家法律和地方政策确保校园安全的做法,对于我国防治中小学学生欺凌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美国;中小学;学生欺凌;防治机制
一、学生欺凌的定义
“欺凌”一词源于英文单词“Bullying”,中国台湾地区音译成“霸凌”,大陆普遍翻译成“欺凌”“欺负”等。目前,各国学术界对学生欺凌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英国犯罪学家法林顿(Farrington)认为欺凌是力量较大的一人或多人对力量较小的一人或多人重复实施的心理或生理压迫行为[1]。爱尔兰学者沙利文(Sullivan)将欺凌定义为某人或多人针对另外一人或另外一群人的一种自觉的、蓄意的、重复的攻击行为和(或)操控行为、排斥行为[2]。奥维斯(Olweus)、罗兰(Roland)、史密斯(Smith)和夏普(Sharp)认为,欺凌是不平衡的力量或实力间的蓄意侵犯行为,且通常是反复性的[3][4][5]。美国反欺凌协会(StopBullying.gov)将欺凌定义为“学龄儿童间发生的势力不平等的、有害的、具有侵略性的行为”[6]。从以上学者和机构对于欺凌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外国一般认为学生欺凌主要包含3个要素:一是恃强凌弱,双方在力量上存在差异;二是反复实施;三是造成伤害后果。
2017年,我国教育部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从以上界定可以看出我国在定义学生欺凌时所关注的几个要素:一是学生欺凌是发生在学生之间的,不包含教师等其他人员,同时学生欺凌不仅是发生在校园内的,还包括发生在校园以外的;二是欺凌者是有意为之,有意对其他同学造成伤害;三是欺凌形式具有多样性,包括语言攻击、身体伤害以及运用网络手段对他人造成伤害;四是欺凌行为造成了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后果。
二、美国中小学学生欺凌概况
在美国,欺凌被定义为“学龄儿童间带有伤害性的攻击性行为,涉及真实或感知的权力不均衡,随着时间的推移,该行为会重复,或者有可能重复”。欺凌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言语欺凌、社交欺凌和身体欺凌。近年来,网络欺凌的情况越来越多。
欺凌被认为是发生在美国中小学的最主要的攻击形式,与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相比,它对学生的影响最大[7]。2010年,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在学生欺凌预防峰会上向学生欺凌“宣战”。同年,奥巴马在白宫召开的一次会议中强调“要消除欺凌是无害的或是成长阶段不可避免的行为的思想”。此后,美国投入大量资源促进反欺凌计划和相关举措。[8]
美国青少年伦理品格研究机构——约瑟夫森青少年伦理品格研究所于2010年开展了一项关于高中学生欺凌的研究报告。接受調查的43321名样本学生来自于78所公立学校和22所私立学校。调查结果显示,50%的美国高中生承认他们在过去的1年中有过欺凌行为,近47%的学生表示他们在过去的1年中曾被欺负、嘲笑或嘲弄,33%的学生认为他们的学校存在严重的校园暴力问题,24%的学生感到学校不安全,10%的学生在过去的1年中会携带武器上学。[9]
美国国家教育数据统计中心2017年对美国12~18岁青少年遭受的学生欺凌情况进行了调研(见图1)[10]。调查结果显示,美国学生遭受的欺凌包括取笑、传播谣言、故意排挤、威胁等多种形式,除了传播谣言,男生和女生受到欺凌的形式所占百分比大致相同。
学生欺凌威胁学生身心安全,影响校园秩序,破坏校园氛围。对于其成因,美国研究者认为学生欺凌与学校环境、家庭背景、社会因素等密切相关。例如,种族歧视、吸毒、使用武器、虐待和忽视儿童、媒体对欺凌行为的报道等。
三、美国中小学学生欺凌防治机制
美国在防治学生欺凌问题上主要从3个层面入手:一是国家立法指导,二是各州颁布法律法规,三是学区制定政策。三级体系综合维护中小学校园安全。
(一)国家立法指导
美国联邦法律中并没有专门适用于欺凌的条款。但当欺凌的发生是基于种族或民族、有色人种、国籍、性别、残障或宗教时,欺凌通常与骚扰行为有重叠,学校在法律上有义务去解决。国家从宏观层面上提供指导和参考,各州则根据国家整体要求和框架制定本州反欺凌法律。2010年12月,美国联邦教育部发布了各州制定欺凌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参考框架。该框架用于指导学校预防和应对欺凌事件[11]。框架要求各州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内容要包括:目标陈述、欺凌的定义、范围、保护群体、区政策要求、上报和调查、惩罚措施、政策沟通、保障和支持、地方政策的审查和更新、预防教育、员工培训和家长参与[12]。各州制定的欺凌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与该框架保持一致。
从指导框架所包含的内容可以看出,美国在要求各州制定欺凌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时考虑相对全面,制定的目标、法律范畴以及实施过程中对于监督的规定都较为完善。
(二)各州颁布法律法规
1999年,美国佐治亚州哥伦拜恩发生一起因欺凌导致的自杀事件,佐治亚州成为美国第一个通过欺凌立法的州,要求所有学校对学生开展有关培养完整人格的教育,并尤其强调预防欺凌。此后,美国掀起了一场反欺凌立法热潮,1989-2010年美国各州颁布的有关反欺凌的法律数量也逐渐呈上升趋势(见图2)。[13]
截至目前,美国50个州都制定了反欺凌法,其中49个州立法规定的欺凌都包含网络欺凌(阿拉斯加州除外)。不同的州的法律文字不尽相同,但都要求学校配备校警来防止欺凌行为的发生(除了蒙大拿州),同时,大多数州规定,要对涉及欺凌犯罪的学校进行处罚。因此这些法律以及诸多案例都声明,发生在学校的欺凌或破坏学校学习环境的行为都应受到学校的监管和处罚。此外,许多州也已经为专门解决网络欺凌问题而在全州范围内立法。例如,在威斯康星州向他人发送含有威胁、恐吓、辱骂或骚扰意图的电子邮件或通过计算机与他人进行含有此类意图的交流都是B级违法行为。而且通过网络渠道做出“骚扰、妨碍或侵害他人”的行为将被处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14]。公立学校上报的欺凌事件里,至少1周发生1次欺凌的数据从1999-2000年的29%降到了2015-2016年的12%[15]。这些立法在各州层面构建了美国的反欺凌法律体系。逐渐完善的法律保障不仅为防止学生欺凌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说明美国对于防止学生欺凌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 此外,纵观美国各州反欺凌立法可以发现以下特点。
第一,各州在对于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都较低,欺凌不仅包括肢体冲突、故意推搡等,还包括言语上面的辱骂、威胁、嘲笑和在种族、性别、外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言语侮辱,同学交往中的故意排挤,以及近年来越来越频发的网络欺凌。
第二,各州的反欺凌立法普遍强调构建学校欺凌预防机制,要求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学生、家长、社区成员进行反欺凌教育,从观念上、根源上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第三,欺凌发生时的上报机制也十分重要,各州反欺凌立法强制或鼓励学校教职工上报欺凌事件,同时在学生上报机制上,为了保护学生隐私,大多数州也都规定学生可以匿名向学校举报欺凌事件。
第四,各州对于欺凌发生后的应对和处理机制也通过立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政府要求各州在反欺凌立法过程中提供政策范例,这就为学校处理欺凌事件提供了参考依据。各州立法也针对学生欺凌所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三)学区制定政策
学区政策主要是在联邦法律及各州立法和政策的基础之上建立的。其内容包括欺凌的定义、上报程序、调查和反馈、书面记录、后果和处罚方式、心理健康服务咨询或参照。学区政策能够为学校建立符合本校情况的反欺凌政策及相关规定提供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指导[16]。目前美国有45个州制定了学区治理欺凌事件的应对政策,42个州制定了反欺凌示范政策。[17]
学区政策和指导文件在以下几方面与国家政策加以区分。
第一,调查及记录。在涉及欺凌事件的调查、书面记录文件的使用、调查程序等方面,州针对学区的指导政策比国家法律层面上的要求更为频繁。
第二,心理健康诊断。解决被欺凌学生和易欺凌学生的心理健康需求这一规定在所有示范性政策中占据约1/2,在国家法律中仅占据约1/4。
第三,透明度和监测。学区在州指导纲要的指导下报告和汇编欺凌事件相关规定占所有示范性政策的2/3,在国家法律中仅占约2/5。
美国从相对宏观的国家指导到学区内学校政策的制定,较为全面地构建了美国反学生欺凌的防治体系,从法律和政策两个方面有效防止学生欺凌的发生,并且在欺凌发生时及时处理,维护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四、经验与启示
中小学学生欺凌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及今后的发展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对学校、家庭和社会存在着潜在的威胁。我国目前从国家和地方层面都在积极寻求有效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的方法并探索制定相关政策,而美国在防治学生欺凌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一)立法保障欺凌防治工作的落实
近年来我国在中小学学生欺凌问题上逐渐提高了重视程度和关注度,相关政策和指导文件也陆续出台,但在立法层面上还处于空白。中小学学生欺凌问题的后果不仅停留于表面、停留于当下,其潜在的不良影響不容小觑。对于一些程度较为恶劣的欺凌事件,在处罚力度上如果没有提升到立法层面,仅仅停留在批评教育上,其威慑作用则会大打折扣。只有通过具体立法确定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以及赔偿程度,才能督促学校完善欺凌防治机制,并在立法中给予学校处理学生欺凌事件以法律支撑[18]。美国的法律体系虽然与我国不同,但是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校园安全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二)明确学生欺凌行为的界定标准
我国目前对中小学生欺凌的定义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纵观美国各州反欺凌法律,其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都较低,欺凌不仅包括肢体冲突、故意推搡等,还包括言语上的辱骂、威胁、嘲笑和在种族、性别、外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言语侮辱,同学交往中的故意排挤,以及近年来越来越频发的网络欺凌。学生欺凌行为界定标准的高低直接决定欺凌行为覆盖的范围。显然,界定标准越低,欺凌行为覆盖的范围就越广,从管理角度就可能会增加其复杂性,但同时受保护的学生也就越多,理论上学生遭受欺凌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是否需要进一步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标准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三)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
讨论学生欺凌的防治工作,第一步就是预防。在美国,各州的反欺凌立法普遍强调构建学校欺凌预防机制,要求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学生、家长、社区成员进行反欺凌教育,从观念上、根源上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我国应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预防工作,建立多方参与的、可操作性强的、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从意识上、源头上降低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概率。
(四)树立积极的校风
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共同构成了一所学校的整体环境[19]。积极的校风有助于激发和鼓励学校实现建立互敬互信、合作、共担责任的教育目标[20]。当一所学校决定处理欺凌问题时,它需要清晰地知道自身的基础——学校的价值或信念、学术和教育方面的目标、学校培养的人际关系的本质、学校培养的对待社会的态度和责任。当理念十分清晰时,它就能更加容易地被提炼、维持和监督。从内部而言,学校是教育者、学习者以及家长共同参与的有机结合体,校风则体现了学校对于自身的认知和定位;从外部而言,校风体现了学校的政策与方案,反过来学校的理念、态度、信念、价值观以及希望达到的愿景又成为了学校政策与方案的基础。[21]
(五)建立安全举报机制
中小学学生欺凌事件常常发生在学校、教师和家长的视线之外,除了欺凌事件当事双方,真正的目击者多是作为旁观者的学生。但目前多数目击欺凌事件的学生都担心遭到报复或给自己带来麻烦,只有少部分学生会站出来制止或者向教师和家长举报[22]。如果说担心遭到报复是造成学生不敢举报欺凌事件的一大阻碍,那么建立一个安全的匿名举报机制就非常有必要,确保举报者不因举报而给自己带来麻烦就能大大降低学生对举报的担忧和顾虑,就能够有效地让很多对于学校、教师和家长来说的“隐形”欺凌事件露出水面,从而尽早采取措施,有效制止欺凌的发生。在美国,各州反欺凌立法都强制或鼓励学校教职工上报欺凌事件,同时在学生报告机制上,为了保护学生隐私,大多数州也都规定学生可以匿名向学校举报欺凌事件。 (六)制定可行的事后处理方案
欺凌发生后的应对和处理对于妥善解决欺凌事件十分重要。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关系着事件当事双方在今后学习生活中是否仍遭受欺凌事件的影响,也关系着欺凌行为是否会再次发生。在美国,针对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应对和处理机制,各州都通过立法做了相应的规定,政府要求各州在反欺凌立法过程中提供政策范例,这就给学校在处理欺凌事件时提供了参考依据。各州立法对于学生欺凌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也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我国在校园欺凌相关立法空白的情况下,制定可参考的事后处理方案或指导意见,对于地方制定当地欺凌事件事后处理机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七)形成多方参与的反欺凌生态环境
引导并鼓励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是学校、家长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并非某一单方面主体能够实现的,防治欺凌需要学校、家长、社会的共同参与。美国的反欺凌政策和法律的制定都充分考虑了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区的意见,尽可能将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最大化。反观国内环境,在校内,学校可以充分调动教师在反欺凌教育的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反欺凌教育同时也可以纳入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当中;在校外,家长则是学生反欺凌教育的主导者,除了给予学生必要的反欺凌教育外,家长本身还应以身作则,做好榜样;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社区活动、公益活动等其他社会实践中为学生们灌输反欺凌理念,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反欺凌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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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朱婷婷 校对 王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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