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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 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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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民族地区的民族高等院校,肩负着培养政治合格人才和传承民族文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使命。民族团结是稳定的基石,是进步的法宝。民族高校要成为民族团结的示范基地,既要认识团结进步的重大意义,更要有务实的举措;既要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更要为民族师生和民族地区做实事做好事,这样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才能为地区民族团结和进步做出示范和引导。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引路人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812-2485(2011)07-024-05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是唯一一所省属民族师范高校,学院地处甘青川少数民族集中的聚居区,承担着为民族地区培养“政治可靠、扎根基层、业务适切”各类人才的重任,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促进藏区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特殊地位。学院有来自全国 22个省、市、自治区的藏族、回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17个民族的师生8600多人。
   在全国上下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本校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立足藏区环境特点,夯实基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爱祖国反分裂保稳定促和谐教育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目前,学院各民族师生奉献民族教育的信心倍增,对民族宗教问题和反分裂斗争的认识明确,旗帜鲜明。校园环境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成为周边民族地区和民族院校团结稳定的引路人。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甘肃民院作为地处藏区的民族院校,面对藏独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政治合格”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藏区维稳形势,大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在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环节进行了大胆的探索。
  1 深刻认识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对于增进民族团结,凝聚民族力量有重要的作用。中国的民族历史表明,适应现时的形势变化,解决暴露的现实问题都必须加强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搞好民族关系,高度重视维护民族团结。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力推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当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中,国内民族问题极易引发国际关注和干预,国际敏感热点民族问题极易引起国内反响和回应,民族问题面临复杂而多变的新情况,维护民族团结的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加上历史上民族歧视和民族隔阂所遗留的不良影响,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差距,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方面差异等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消除,必然会发生一些民族矛盾与纠纷。境外敌对势力长期以来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没有停止,他们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与国内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联,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比如08、09年发生的拉萨“3 .14”和乌鲁木齐“7.5”两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给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给各族人民的感情造成极大伤害,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高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加强党的民族工作的需要,是加强民族团结、反渗透、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需要,也是维护改革开放发展成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甘肃民院地处甘南藏区,这一区域是敌实施渗透、分裂,与我争夺下一代的前沿阵地区。无论从当前看,还是从长远看,学院都承担维护地区稳定的神圣使命,民族院校地处民族地区,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活动频繁,境内外敌对势力把民族、宗教问题作为突破口,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民族地区处于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的斗争的前沿,使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存在复杂性。要完成这一使命,首先要解决广大师生的认识问题,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全院师生深刻认识到,坚定不移的维护稳定,维护民族团结,事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事关藏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认识到民族院校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到加强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所具有的现实而紧迫的意义。
  2 准确把握民族院校加强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
   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是加强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必须解决的问题。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作为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的基础内容,通过教育使大学生全面认识: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它自身形成、发展到消亡的客观规律;民族和阶级是两个不同的社会历史现象,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是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各民族平等的联合,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让大学生在充分理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基础上,正确看待民族问题,平等对等民族同胞。
  2.1 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
   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到,祖国统一是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我们伟大祖国是由56个民族共同建设的,每一个民族的命运都和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连,每一个公民都要坚决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坚定自觉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定自觉地为建设祖国贡献力量。
  2.2 深入开展民族政策理论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
   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要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作为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的关键内容,学院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到使大学生对党的民族理论有较全面的认识,帮助师生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坚定性。使他们在职业生涯和社会交往中具备较强的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能力。通过教育使大学生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积极借鉴他国好的做法上做出的正确决策;严格执行民族政策直接关系到党的威信和形象、民族工作的成败、民族之间的信任和团结;民族平等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石;民族团结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大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坚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刻认识到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被历史和实践证明完全正确、完全成功的,必须毫不动摇的长期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3 深入开展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宣传教育
   通过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史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到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各民族只有同心同德、携手共进,才能形成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和牢固向心力;各民族只有相互交流、相互支持,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各民族只有和睦相处、亲如一家,才能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整体优势和创造活力,从而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和谐的良好局面。

  2.4 深入开展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
   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就,倍加珍惜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引导师生正确认识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看到美好前景,增强发展信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抓住战略机遇期,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2.5 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
   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罪恶本质是分裂祖国,其险恶用心是破环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认识到依法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通过开展“爱祖国、反分裂、讲团结、保稳定”主题教育活动,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重点,坚决反对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唱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民族团结共同进步的主旋律,培养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治可靠”的合格接班人和建设人才。
  3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做贡献
   学院作为民族高校,550多名教职工中少数民族职工占39%,8600多名学生中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70%以上,搞好民族统战工作,是促进学校稳定发展、和谐进步的一项重要工作。
  3.1 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加大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
   院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注重民族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实职安排,学院中层以上干部中50%为民族干部。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民族干部和教师到省委党校等省内外院校学习深造,并将培训计划纳入学院整体培养规划之中。特别是对承担民族理论课教学的教师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开展培训,优先安排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学术会议、调查研究。目前,学院专任教师中少数民族占30%,学术带头人中有50%是少数民族教师,教学科研骨干中少数民族占30%。2009年学院教师教学科研论文370 项,少数民族教师论文约有59项,著作2篇,科研成果获奖人员中少数民族占40%。学院重视民族干部和教师的健康成长,致力培养一支爱党爱国,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民族知识和民族理论素养,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献身民族团结教育事业的干部和教师队伍。在学院各类活动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教师参与,在发展党员、评优选先时充分考虑民族比例。在召开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时,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0%以上。
  3.2 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及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院党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奖学助学金制度,建立勤工助学制度,动员各方面力量为贫困大学生提供更多资助。学校成立了勤工助学指导服务中心,为少数民族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近百个,同时学校还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各界积极募集资金,资助困难学生。构建了学校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社会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同时,学院设立了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前垫付补发国家助学金,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2008-2009学年度,有180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累计奖励金额92.4万元,有1896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绝大多数。这些措施极大地缓解了部分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压力,对他们树立生活和学习信心,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勇敢的面对困难和挫折,与各民族同学相互帮助、共同团结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3.3 加强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工作
   学院制订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激发少数民族学生的爱国爱党热情和责任意识,将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进党组织,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以“政治可靠”为标准,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使之成为社会文明、优秀文化的传播者、实践者,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2010年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624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党员386名。
  3.4 结合民族政策法规,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近年来,我院结合民族地区人才需求实际和自身发展需要,依据民族政策法规,全面实施教学改革,在构建多样性人才培养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和实践。一是加强“民族基础教育”重点学科建设,在双语教学、民族地区校本课程开发等方向上,形成了一定的优势;二是加强藏文化学科建设,藏学研究水平显著提高,包括藏语文、藏数学、藏物理、藏英翻译等在内的专业体系初步建立,艺术、历史类专业中的藏文化方向开始形成;三是新建了小水电、动物防疫、旅游、法律事务等紧紧围绕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以林草、畜牧、水电、旅游等为重点的特色专业群已见雏形。四是推行三学期制、学分制,实行分级、分层、分类教学,加强“双语”教学、通识教育、实践环节教学及预备教育,推行模块化课程结构,强化课堂教学向课后延伸,实行单休日制等十项新举措,从而成为西部地方民族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的成功范例,在民族地区高校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5 依据民族政策法规,搭建科学研究平台
   学院立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搭建科学研究平台,努力提高服务地方的能力,先后成立藏文化研究中心、河洮岷文化研究中心、民族教育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紧紧围绕民族地区开展科学研究,在藏文化研究、民族教育研究、河洮岷文化研究、高原生态研究等方面,培植起了科研团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方向。在藏族文学、民间文学、宗教艺术、藏文信息化等方面积极开展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承担了“藏族历代文献精选电子资料库建设及其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国家藏学中心等委托的一批较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学院科研总量大幅上升,承担省厅级以上科研课题90余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150余部,服务地方的能力不断增强。
  3.6 严格执行少数民族政策,维护各民族师生的共同利益
   学院按照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指导民族工作,使校园内各民族师生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不允许任何民族有任何的特殊。如在教学中,由于我校大多数学生来自民族地区,因此学校根据实际实施双语教学,藏语系实行以藏语为主,辅修汉语,学生毕业后可以用藏语、汉语两种语言教学;外语系实行分层、分级教学等等;在生活上学校严格按照各民族生活习俗尊重少数民族师生,在食宿安排上予以特殊照顾。在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时也是倡导各民族积极弘扬民族文化,如校园广播每周四是藏语播音,校园网设有藏文网站,藏语系有藏语文学刊物,演讲歌咏比赛倡导用本民族语言,文艺演出也是各民族节目百花齐放。
  3.7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学生的事端,保持学校和谐稳定
   作为民族院校,做好民族政策的正确宣传教育引导,维护学校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我院一贯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民族学生之间的治安事端。积极受理信访案件,及时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求使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台独、藏独、疆独、邪教等活动保持高度警惕,严密防控,制定了处理违反民族政策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面对“3•14”不稳定事件,学校党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甘南州委的决策部署,正确分析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积极开展情绪疏导、舆情研判和上报工作,适时开展以学生为重点的法制和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活动及“三个离不开”教育,使学生认清事件真相,听从党和政府的号召,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游行示威等活动,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之中,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为学校如期实现“升本”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 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4.1 抓好“一条主渠道”
   在高校,推进民族团结教育的深入发展,课堂教育是对大学生进行理论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抓好“一条主渠道”。即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的作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好《民族理论与政策》通识课,突出思想内涵,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多角度地进行宣传阐释,把我国民族团结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讲清楚,把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讲透彻,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就和前景讲充分。进一步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形式,充分利用讨论、专题讲座、辩论等等,构建严肃活泼的课堂教学氛围。使课堂教育成为在大学生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形成课程有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教师有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与能力、所有课堂都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格局。
  4.2 抓好“两校培训”、“三类宣讲”、“四项教育”。“两校培训”即党校培训、团校培训。“三类宣讲”,即领导干部宣讲,专家学者宣讲,学生骨干宣讲。“四项教育”,即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育、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团组织生活主题教育、新生入校教育、青年教师岗前教育。
  4.3 抓好“五讲五做五风尚”
   “五讲”是指讲“一个硬道理”,即“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讲“两个共同”,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讲“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 讲“四个认同”,即“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讲“五观”,即“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五做”是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阅读(观看)一本民族团结的好书(电影、电视),做一件民族团结的好事,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的文艺演出,进行一次民族团结的社会实践,开展一次民族团结的表彰活动。“五风尚”是指推动校园形成五种良好风尚。即形成“珍视祖国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良好风尚,形成“维护民族团结为荣,损害(破坏)民族团结为耻”的良好风尚,形成“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育中华民族精神”的良好风尚,形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良好风尚,形成全校师生“追求和合,自强不息”的良好风尚。
  4.4 我们充分发挥赛仓•罗桑华丹教授(藏族)在甘南藏区的威望和影响,在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赛仓教授在藏区民族宗教界、学术界有极高的声誉,院党委非常重视发挥他的作用,及时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情况,帮助其解决困难,建立了赛仓工作室,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发挥他的特殊影响力。尤其是在“3.14”事件中,在他重病缠身的情况下,在第一时间向政府和信教群众写信表明立场,做群众、僧人、学生的思想教育说服工作。
  5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载体建设,积极开展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具有广泛的群众性,高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动员各族师生广泛参与,鼓励各族师生积极探索实践,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着重点。学院结合民族院校的实际、层次、学生特点以及社会需要,根据200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围绕《学院民族团结教育实施意见》,利用课堂、主题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坚持以“阳光品质办阳光大学”的办学精神,努力构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和谐校园,形成了全院师生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风尚。
   学院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实现学院稳定、和谐的重要工作,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使民族团结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各个环节。在“升本”改建、维护藏区稳定的特殊时期,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我们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友爱、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近年来,学院集中在全院师生中开展了法制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讲理想、重品行、作表率、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爱祖国、反分裂、保稳定、促和谐” 教育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制与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党委统战部编发了《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学习材料》。开展了以“科学发展促进步,民族团结保稳定”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爱国爱校•民族团结”主题演讲比赛,开展了校史校情教育,组织骨干教师对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16场次的讲授。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12场次。各系负责人深入班级、宿舍,辅导学生学习有关维稳宣传材料,深化了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巩固维稳成果。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工作取得了成效,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赞扬。
   结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我们大力开展加强民族团结、民族教育、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创建活动。院党委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纳入全校精神文明建设“2455”工程。把每年的5月定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月”,每年做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的要求,集中时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自2003年以来,统战部连续举办了六届“民族团结、薪火相传”文艺演出,既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弘扬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又有效地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
   民族团结教育的好坏,关键要看效果。争创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必须创新民族团结教育的考核机制,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实效。学院建立了民族团结教育的考核机制,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及相关制度,将民族团结教育情况,特别是落实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解决民族纠纷等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办法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如为驻甘南维稳部队讲授民族宗教政策等相关知识,军校合作开展民族团结慰问演出,赴卓尼县喀尔钦乡九年制学校、合作市佐盖曼玛中心小学、夏河县麻当乡化旦尖措孤儿学校开展以“手拉手共谋科学发展路,心连心共谱民族团结曲”为主题的“高原送爱心”文艺下乡慰问演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加深了各民族师生之间的思想感情,增进了团结,促进了各民族师生的思想、文化、风俗的相互交流,增进了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社会主义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各民族师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
   结合各少数民族的重大节日,如藏历新年、穆斯林的“尔德节”等组织各民族师生举办庆祝活动;关心困难职工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生活,利用五一、七一、教师节、春节等节假日,院领导带领有关部门的同志,给他们送温暖、送爱心、送关怀,让各民族师生充分体会到党的大家庭的温暖。学院于2006年被甘南州委州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06年、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总之,加强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是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基本要求,我们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从认识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从方法上创新,确保教育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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