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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及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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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推动农业向规模化以及专业化方向发展,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面临的困境,为其摆脱困境,体制创新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困境;体制创新;措施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6-0093-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我国当前农业发展政策的支持下产生的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模式。①种养大户指已具备规模化的农作物种植或养殖农户,这类经营主体在发展中的不足是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不高,经营粗放[1]。②家庭农场指从事大规模土地种植的产业主体,生产集约性较强,具有稳定性以及集约性。③农民合作社是在传统家庭承包土地的基础上,自愿组成的经营主体,弥补了传统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的不足。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较高水平之后所出现的经营主体,这类企业具备较大的规模,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或合作等方式,带动小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现代市场,具有充足的资金和人力资源,管理也趋于现代化。
   在实际的发展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面临着一些困难。①土地流转形式单一、流转成本高、部分流转合同内容缺乏规范性[2]。土地流转后,由于缺少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易发生纠纷,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②融资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抵押物,涉农贷款难以落实。③部分主体运行不规范。一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内部制度不健全,运作管理的随意性较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没有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影响了农村产业的规模化发展。④配套服务建设滞后。原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难以满足新型经营主体的个性化、全程化和综合性服务的需求,部分农村的机耕道路、农田水电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能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2  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的建议
  2.1  完善土地承包和流转服务
   首先,国家应当完善当前的土地流转和承包制度,推动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在保证正常农业用地的同时,推动规模化产业的发展。其次,乡镇政府要强化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借助信托中心等机构建立专门的土地流转平台。最后,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土地流出方和流入方的权益,推动农村新型产业的发展。
  2.2  推动农村金融建设,优化农村发展政策
   为了避免前期融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国家应当推动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便利[3]。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创新信用贷款模式,结合主体的建设以及发展情况,制定贷款标准,加强金融体系对农村发展的支持。最后,在农村建立保险体系,降低农民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风险,推动农村产业的发展。
  2.3  加强服务引导,实现规范运行
   积极探索集体兴办农业服务组织的模式,建立综合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逐步实现统一供种、统一作业、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等,把兴办集体农业服务组织与争取国家财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整合支农资金,增加集体积累。做好土地流转规划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为广大农户、农业经营者提供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发布、权属变更、纠纷仲裁等服务。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和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2.4  强化农村经营主体的人才建设
   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培育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农产品经纪人、科技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当地的农业发展。在日常生活中,农村居民可以在农闲时期参与政府举办的农业知识学习活动,了解现代化农业技术,提高自身素养,确保农村产业建设的质量。
  3  结束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政策推动下出现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具有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特点。在未来的发展中,国家要针对经营主体面临的问题,出台合适的政策,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农村居民也要自觉提升自身的素质,以便在新时代创新农业经营模式,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温晶,王玉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摆脱及其体制创新[J].农业与技术,2017,37(12):162.
  [2]陳思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摆脱及体制创新探讨[J].商,2016(9):270.
  [3]崔淑芬,曹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3,35(10):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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