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开放对空管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常卫乐 丁海涛 卢杨
摘 要:低空开放是航空事业持续发展的成果之一,也对具体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空中管制。基于此,本文以我国低空空域运行现状作为切入点,予以简述。再以此为基础,分析低空开放对空管的影响和发达国家管理经验,最后重点论述空管对策,以优化实施低空开放为着眼点,应做好设施、技术和协调三方面工作,出台更多完善的管理条例,使空管工作能够促进低空开放、逐步完善。
关键词:低空开放 空中管制 设施建设 技术应用
中图分类号:V355;F5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9)07(b)-0244-02
低空开放是指开放1000m以下的低空空间,允许普通民众利用,包括航空活动等。因空中作业带有一定的特殊性,航空设备、飞机等均有固定航线,而缺乏技术和组织支持的情况下,低空开放面临更多的安全隐患,这对空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空管工作目前并不完善,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和管理困难。在低空开放背景下,就低空空域运行现状、应对策略进行分析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1 我国低空空域运行现状
我国低空空域的运行情况目前较为良好,很少发生事故、问题,一方面我国并没有完全开放低空空域,另一方面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文件也为具体工作提供了有效依托。2010年以来,我国将低空空域的开放提上管理日程,目前医疗卫生、救灾抢险、气象工作等均可开放低空空域进行。我国低空空域运行管理的主要文件为《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额管理改革的意见》,该文件中明确指出:适时、有序地推进和是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在该文件的指导下,我国航空业的发展也得到了更好的契机,设法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低空空域开放的积极价值,已经成为国内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1]。
2 低空开放对空管的影响
2.1 低空开放对空管的基本影响和管理困难
低空开放对空管工作带来的主要影响、管理困难较为多样,面临许多现实问题的困扰[2]。我国低空空域平行面积超过1080km2,一旦开放后,难以保证民间飞行器的飞行方向、地点,一旦出现事故,难以通過一句“改变体制”使救护人员快速赶往事发现场,体制更新面临人事调整、设备添加等问题,也面临几乎无限制的工作区域扩大困扰。技术困难主要牵涉到空管信息的有效传递、指令的平行接受和点对点接受等,如在开放低空空域后,某一时刻共有2个以上飞行器处于地面站通信范围内,地面站可能同时接收了两个飞行器传递的信息,因信息传递为无线式,不同信号的互扰问题无法避免。此外安全防卫困难也需引起重视[3]。
3 发达国家的经验分析
以美国为例进行分析。
3.1 总体规划
美国是较早开放低空空域的国家之一,其低空空管的主要经验之一,是进行良好的总体规划,使所有工作纳入到统一系统下。
3.2 制度建设
为保证所有空管工作能够有据可依,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具有框架性的意见大纲,并以法案的形式通过,推行各州,各州均有权利在不违反宪法和联邦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更具针对性的管理法案[4]。
3.3 设施建设
美国大部分地区在开放了低空空域后,会进行大范围的基础设施建设,其建设标准较商业运作模式略低(主要由政府部门通过招投标获取合作方),但涵盖的范围很广,包括航空飞行、设备维修、空中管制等。
3.4 技术应用和效益评估
低空空域的管理,对技术的要求较高空空域更为特殊,这是由于大量民用飞行器会进入低空空域,管理的针对性无法向高空空域飞行器一样整齐划一。
4 以优化实施低空开放的空管对策分析
4.1 加强设施建设
建议在后续工作中首先尝试加强设施建设,尤其是各类服务于空管的技术设备。建议各地所有机场以及空管部门,实现全球定位系统的统一配备,建设完整的工作系统、更新技术设备,包括空管塔台、大范围天线阵元、智能信息接收辨识设备等。以大范围天线阵元为例。当地空空域开放后,大量飞行器同时进行空中,面临管理和指挥需求时,可能在短时间内向地面空管站发送服务请求信息,由于飞行器本身不可能处于同一方位,采用传统信息接受模式难以保证有效接收所有信息。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地面站天线阵元数目,扩大接收范围,数目方面,增加为原有数目的1.5倍,信息接收范围则变更为360°接收,可布置两个以上的天线阵群,使来自不同方向的信息能够得到有效捕捉。
4.2 加强技术应用
应加强现代技术的运用。如航空管制部门内部、从事空管的其他组织以及企业,均要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思想,掌握航空市场的最新发展动态,同时对市场信息进行灵敏快速的反应和分析,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引入技术较为先进的现代设备。如用于空管作业的中央计算机,早期计算机运算速度可满足少量飞行器指挥即可,现代空管则应加强中央计算机的工作性能,使其能够至少执行30万条指令的1秒钟内处理,以满足多个飞行器的同时指挥、管理需求。对美国各地的低空空域管理活动进行分析,可发现其技术更新带有一定的主动性,即空管机构会主动寻求新技术运用。我国各地也应在后续工作中,注重使用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例如电子信息技术、红外追踪技术以及先进的通讯手段等,以此提升航空管制工作的精度和效益。 4.3 加强管理条例建设
低空空域开放后,空管工作不能再片面依靠已有管理条件,建议采用上位法优先原则,请中央一级立法部门给出具有框架特点的指导意见,之后由地方立法部门、航空管理部門、民间团体等共同商议具体的法律条文。为保证管理条例的建设效果,建议扩大地方立法自主权,必要时也可考虑授权立法。如中央部门给出意见:加强各地空管人才培训,同时做好技术设备的更新。在此意见指导下,允许地方进行立法。各地应以省一级立法部门为核心,与航空管理部门和民间航空团体进行交流,所有参与交流的组织,均可自由提出低空开放后空管工作的意见,经大会讨论后,在递交市一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核。如果管理条例牵涉的内容较多、条目较复杂,建议在人民代表大会中进行讨论,以客观保证其合理性和客观性。地方的立法工作结束后,需递减省一级立法机关审核,核准无误后,递减中央立法机关审核,核准无误后,准予推行。
4.4 做好协调管理
低空空域开放后,空管工作的压力必然增加,为保证管理效果,应加强各地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建议在世纪工作中对管理工作的压力进行分摊,必要时可开放民间空管制度,有效的低空开放航空管制机制需要以顾客为导向,合理分摊运营压力,各个运营区域的管理者要相互协作,互相沟通,合理承担运营目标的业务需要。部分地区缺乏空管经验,可建立以官方组织(如国家航空管理部门)为核心的管理小组,由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实现空管人才的充实化,再开放管理权限。
5 结语
综上所述,低空开放对空管的影响明显,为发挥其积极作用也应就可行对策进行分析。我国低空管理活动开展由来已久,国家也出具了管理条例,但因我国空域面积较大,开放低空依然造成了很多管理方面的困扰。结合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以优化实施低空开放为着眼点,建议在后续空管活动中加强设施建设、技术应用和协调管理,同时出台更多完善的管理条例,综合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参考文献
[1] 杨璐,张泽辉.低空飞行服务站系统架构设计与实现[J].工程研究-跨学科视野中的工程,2018,10(1):40-44.
[2] 文颖.低空开放背景下的低空旅游发展影响因子灰色关联分析——以陕西为例[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7(11):47-50.
[3] 王锡柱.空域私法权利建构论纲[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32(5):102-10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0649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