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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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15年3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正式启动本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项执法检查。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通过对8个省的实地检查以及委托检查,对于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情况以及职业教育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在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张德江对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作了详细报告。根据职业教育法检查情况,结合职业教育现存的实际问题,对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进行思考。
[关 键 词] 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法检查;发展现状;原因分析;思考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35-0302-02
一、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认识
(一)职业教育的价值在教育领域、社会发展领域中尚未凸显
关于职业教育的概念,不同辞典有不同的解释。在1992出版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名词术语辞典》对职业教育的解释是“职业教育是指给予受教育者从事某种生产劳动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教育”;在2000年出版的《现代劳动关系辞典》则“对受教育者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2000年版的《英汉汉英航空医学词典》提到职业教育是“education,career”;2002年版《澳大利亚教育词典》“职业教育为个人职业发展而开设的综合课程”。国内的辞典认为职业教育的重点在于提高劳动的知识和技能,而国外认为职业教育的重点在于为职业做准备,不仅仅是知识和技能,也不只是劳动领域,扩展到所有职业。这一定程度体现出国内各学者对职业教育的价值认识,这也直接导致国内各职业院校重视技能训练,忽略技术理性,忽视职业道德熏陶的教育误区。
而1996年起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的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对职业教育的界定简单笼统,“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什么地方?“促进就业”的促进作用何以体现?这些问题并没有法律性依据,模糊的地位认识直接影响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重要性的定位,影响职业院校对自身的功能定位,更深一步理解,职业教育的教育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无论是文献中学者的认识,还是法律文件规定,职业教育的价值地位未被全面认识,滞留在提高就业的劳动技能,直接忽视“教育”的价值。要明确的是,职业教育不是对普通教育的补充,不是为了接受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学生而存在,而是为了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而实施的必备教育环节。
(二)职业教育课程“学科本位”理念浓厚
建国初期,国内职业教育的发展借鉴苏联的教育模式,苏联职业教育课程“三段论”的结构一直延续并影响到现在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即使项目课程模式、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在职业教育领域中的实践引起职业院校的重视,尤其是项目课程实施效果显著,“项目课程模式价值已获得了教育行政部门与职业院校的普遍认可”[1],但是由于项目课程的理念并未充分深入相关利益群体,课程编写存在一定误区,“有近1/3的项目教材的任务编写形式上,先编写理论知识准备,再编写项目操作实践的比例高达40%”[2];教师对项目课程的教学与设计存在难度;实训基地、设备与课程设计不完全吻合,“学校并没完全具备项目课程改革所要求的师资队伍和实训场地等硬件条件”[3]。这些因素影响项目课程的实施效果,使其价值大打折扣。
(三)“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难度大
1980年《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提出“可聘请一定的兼课教师”,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兼有教師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素质教育背景下的产物开始受到各职业院校的关注。据统计,截至2010年,近40%的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但是在现存的法律文件、制度中并没有关于“双师型”教师的资格标准以及认定做详细的说明,其认定机制尚未建立。因此,要实现“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的健康发展需要以下努力。(1)完善兼职教师的管理政策,提高兼职教师资源的利用率;(2)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建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包括资格证体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等。[4]
二、发展现状背后的原因分析
(一)职业教育法规缺乏高度的规范性,配套措施与保障机制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但是其义务是什么、如何履行义务以及相应的奖惩举措、其权利又是什么等并未明文制定,在职业教育史上关于明确规定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作用的专门性文件,只有2002年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作用的意见》。对比澳大利亚的法案能发现,法案的完善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法案的内容具体明确通过给出具体数字,通过列举具体情况及对应措施而得以体现”[5],为加大企业的参与度,澳大利亚制定《Skills Australia Act 2008》,“职业教育法内容的规定确定了行业企业在制度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参与职业教育的方式方法”。[5] (二)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欠缺
受职业院校发展历史的影响,职业教育“学科本位”理念浓厚,其在社会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并未体现,而且受传统“学而优则仕”观念的影响,社会成才观、就业观影响职业教育的社会价值,在高考的指挥棒下部分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学生群体进入职业院校。此外,据调查,职业院校毕业生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经过企业培训后才能胜任岗位工作。以上因素导致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不高,职业教育发展令人担忧,“虽然国家大力支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但在实际的招生中,不少中职学校却面临招生难、缺乏生源问题”“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困难重重”[6]。
(三)企业对职业教育参与力度未得到重视
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是“培养劳动者和高素质技能性人才”,行业、企业是职业院校学生主要的工作岗位,作为职业教育的相关利益群体——企业在职业教育的地位却被忽视。其目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为职业院校提供资金、提供兼职教师、提供实训基地,对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小,不能从根本上影响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这也导致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并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社会发展需要,导致职业教育资源出现浪费。
三、实现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思考
(一)实现立法、执法的一体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奠定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模型,包括职业教育的体系、设置的条件、办学主体的认识、保障条件等,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2014—2020)》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职业教育法》需要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实现职业教育发展的现代化、开放化、国际化、人本化。其中要结合时代需要,细化对职业教育地位的定位;規范办学类型;明确规定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支出等。而且,最关键的是加大执法力度,执法检查的实施条件与保障条件应在法律文件规划中引起重视。“职业教育法不在多而在精,不在如何修订,而在如何执行”。[7]
(二)探索校企双赢机制
正如《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作用的意见》指出“行业、企业是我国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的重要力量”。如何实现行业、企业作用的最大化,关键在于深化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机制。由于企业的营利性,如何确保企业、行业在职业教育发挥作用的同时实现利益增长,是关键问题。而企业利益来源于人力、技术、产品三大因素,所以实现双赢机制的三大基本问题是校企合作中职业院校如何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如何加速技术的升级、加快新技术的研发;如何创造利润再生。人才是影响这三大基本问题的核心。所以要实现双赢,不仅要鼓励企业投资,更重要的是将企业纳入职业教育的办学系统中。校企合作内容从企业为职业院校提供实训基地、部分兼职教师,到职业院校开发符合行业、企业要求的职工培训服务,如课程、场地;从订单式培养模式到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机制的落实,不仅是资金支持方面、培养定向的劳动者方面,而是延伸到设计企业化的课程、学徒制的培养模式,为院校提供充足的兼职教师等。
(三)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要全面确立职业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需要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最关键是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针对性,激发学习对象的热情。职业教育的内容应与区域发展相适应、体现区域经济的特色、突出职业院校的专业特点,与学生提高就业能力相关;初中、高中毕业生是主要的教育对象,而且要实现职业教育的社会化,职业院校需将教育对象扩展到社会人员,开发相应培训课程,承担社会、企业培训任务。而教育内容如何体现区域特点、如何满足对象的要求,且如何对学习结果进行认证、保证职业院校教学的质量是提升吸引力应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昊.高职项目课程教学组织与实施中的几个问题[J].现代教育管理,2015(5).
[2][3]冉云芳.影响中职项目课程实施满意度的学校相关因素分析:基于杭州市的问卷调查[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6).
[4][5]贺文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新部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
[6]查英.近五年我国职业教育研究的进展分析与未来展望:基于2010—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职业技术教育》文章的分析[J].职教论坛,2015(6).
[7]黄立志.国内外《职业教育法》修订述评[J].职教论坛,2015(15).
◎编辑 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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