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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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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国家科技创新的源泉,也是地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载体。近几年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拉动福州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期间也出现了服务不够精准、社会力量参与有限等问题,因此研究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中现存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福州市科技型企业发展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0 引言
  近几年福州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多区“叠加”的优势,在发展科技产业,培养科技企业方面取得显著效果。但是,与南京、宁波、杭州等科技产业发达地区比较,福州市科技产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仍有较大差距。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福州市大部分科技型企业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较为详细的调研,查找分析福州市在科技企业服务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对策,为完善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加快发展福州市科技产业提供参加,也为其它地区建设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提供借鉴。
  1 福州市科技型企业培养体系建设现状
  得益于福州市科技型企业培养体系的逐步完善,福州市科技型企业发展迅速,福州市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0家,达1027家,同比增长38%。同时,入库培育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58家,占全省入库培养的高新技术企业数的48%(不含厦门),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家目标[1]。
  1.1 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2017年,福州市推出《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该措施整合了发展总部经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品牌创建、扶持企业上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扶持“双创”工作、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发展大数据产业等十方面内容,形成具有地方特色较为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2]。
  1.2 科技化考核体系
  近几年,福州市逐步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考核体系,形成市县两级联动考核机制。即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产业发展特点等,由市县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共同参与,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抓手,逐年制定培育指标。同时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增长量在县(市)区工作中的比重,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为各县(市)区科技工作的重点。
  1.3 强化培育力量
  逐年强化市县两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量,在市级层面,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制度,规范各种科技项目申报流程,方便受理企业的各种科技项目申报;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在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挖掘培养等方面,相互配合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解答政策咨询,对接相关资源。
  2 福州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存在的问题
  2.1 基层培育力量缺乏,激励制度不完善
  由于机构改革,福州县区级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合并,科技部门不再是独立的部门,从事科技工作的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平时任务繁重,没有条件主动学习、研究相关业务知识。此外,基层工作人员都是编内或临聘人员,没有有效的激励制度,因此县区级大部分服务处于“被动”状态,即只有企业主动找上门才为企业服务。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新来的工作人员缺乏服务经验、业务知识不够踏实。
  2.2 缺少高效平台,线上线下服务不连贯
  虽然目前福州市各级建有QQ、微信群等网络交流工具,市县两级在全市各地也分布有服务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线上政策咨询和资源对接等服务。但是大多数受访企业认为福州市目前线上线下的服务体系,不足以支撑企业的需求,无法为企业提供连贯性服务。一是线下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二是没有完善的网络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等更深层次的服务。
  2.3 社会力量参与有限,科技中介亟待规范
  据不完全调查,约60%的企业找过科技中介机构代理申报各种科技项目,但是只有10%的企业平时找过科技中介机构购买其他服务。福州市科技中介机构主要为代理申报各种科技项目提供服务,科技型企业急需要的融资、资源对接、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很缺乏。另外,科技中介机构在帮助企业申报项目时,违规操作、过度包装、甚至造假等行为时常发生。
  2.4 大众化服务居多,针对性服务不足
  虽然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服务机构每年都定期组织政策宣讲,但是各企业的条件不同,企业更需要一些个性化的政策讲解以及相应的申报辅导,超过70%的企业对政策了解不够或存在偏差是当前科技项目申报的主要问题。大多数企业只能在当前的培育体系中定期获得科技项目申报政策等大众化服务,对于更深层次的连贯性个性化辅导,则无能为力。
  3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
  3.1 增强基础力量,提高主动服务意识
  市县二级抽调服务意识强、专业性强的精干力量组建培育团队,专门长期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形成市、县二级联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通过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主动挖掘跟踪有潜力的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加强业务学习,尤其是注重基层年轻骨干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基层年轻骨干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企业的自信心。建立定期学习交流机制,不仅要鼓励基础工作人员多向上级部门及其下属服务机构学习,而且要给基础工作人员创造条件多与其他省份基层科技企业服务机构交流学习。完善考核机制,细化年度发展目标,制订评价标准,严格组织考评,从企业挖掘培育情况、扶持资金是否及时兑现等,进行全方位考核,对完成業绩好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
  3.2 建立“梯队”培育模式突出个性化服务
  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通过对福州市企业产业类型、营运规模、科技创新活动和知识产权情况的全面摸底,分区间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分级数据库,对不同区间企业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技术信息、知识产权、政策指导、申报辅导等科技服务,打造“科技型小微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梯队递进培育模式。突出个性化服务,针对福州企业的具体情况,采用一对一辅导、小班制培训等,通过“边学习、边培训、边交流”的方式,强化企业人员与培训人员之间的互动,使企业人员参与到交流讨论之中,便于相关政策的理解。通过梯队培养和个性培育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挖掘和培育潜力科技型企业。
  3.3 完善培育平台,夯实硬件基础
  学习其他城市培育平台建设经验,在福州市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建设专门针对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云平台”。平台建设采用长期投入、逐步完善的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科技服务”的优势,让更多的企业拥有了一个更高层次、更为便捷接触创新资源的平台,并能切实享受到创新奖励、税费减免等科技政策红利,有效带动了企业整体创新意识和创新热情。为平台配备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撑平台对应的线下服务,完善平台配套的QQ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网络工具,强化政策宣传、申报辅导、政策查询等基本功能连续性。
  3.4 规范管理科技中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科技中介是社会分工专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引导以科技中介为主体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技型企业培育,不但可以弥补福州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中资源不足的劣势,而且有利于监督管理。一是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把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列入全市(区、县)科技发展计划和政府工作目标,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二是市级培育平台与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制定技术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考核指标,由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线上线下登记注册、创业培训、知识产权、技术咨询、成果转化、人才培训、法律维权、融资贷款等个性化服务。三是强化企业对科技中介的监督,鼓励企业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对没有遵守技术服务标准、违反行业道德准则的科技中介结构反馈给培育平台,培育平台将根据事实结果给予通报批评、解除协议等处罚。以科技中介建设为抓手,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参考文献:
  [1]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十三五”科技发展与创新驱动专项规划,[EB/OL].
  [2]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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