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棱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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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显芳 刘 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兴亡。近些年来,我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令人担忧,对此,社会普遍关注,政协非常重视。我们就此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特点
2007年以来,我县共破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9件,占全县刑事案件总数的9.61%,共抓获未成年犯罪人员51人。其中2007年38件,2008年127件,2009年1-9月份64件。概括起来,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1.犯罪性质暴力化。在229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以暴力犯罪为主要特点的抢劫、强奸、伤害、殴打他人、敲诈案28件,占12.2%。
2.犯罪方式团伙化。51名未成年犯罪人员单独作案的有17人,占33.3% ;团伙或结伙作案的有34人,占总数的66.7%。他们经常三五成群,往往一拍即合,一哄而上,共同作案,上集一起学生群殴事件竟有70多人参与。
3.犯罪年龄低龄化。2007年未成年人犯罪平均年龄为17岁,2008年为15.2岁,2009年降到13.6岁,最小的只有10岁。
4.犯罪目的侵财化。在229起案件中,以侵财为目的的盗窃、抢劫、敲诈案件就有225起,占98.2%。
5.犯罪人员低知化。在犯罪的51名未成年人中,小学文化的有23人,占45.1%,初中文化的28人,占54.9%。
二、成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比较复杂,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件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个人心理发育畸形。正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发育还不成熟,涉世不深,认知能力不强,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真正形成,判断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不少未成年人存在享乐至上的幸福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淡漠模糊的法制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教育失当。调查结果表明,“问题家庭”造成“问题孩子”,一是家庭失和,在51名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单亲家庭和动荡家庭的占61%。家庭结构残缺,家长监管不力,使未成年人性格孤僻,待人冷漠,玩世不恭。二是过分溺爱,对孩子一味娇惯、迁就,要钱就给,有求就应,百依百顺,养成了孩子任性、攀比、蛮横、自私的性格。三是放任不管,有的家长忙于在外打工,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看管,管不了,管不好;有的家长身有恶习,影响带坏了孩子;有的对子女不管不教,放任自流。四是简单粗暴,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非打即骂,使之自暴自弃,厌学逃学甚至辍学而流入社会,走上歧途。
3.学校教育失衡。一是有的学校、班级只追求升学率,对差生帮教不力,歧视甚至劝差生休学回家,使之过早流入社会。二是道德、法制教育弱化,重智育,轻德育。目前各中小学虽然开设了思想品德课,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但法制教育开展不经常,课时较少,缺乏吸引力,很多孩子不知法、不懂法。三是管理不善。对有些学生存在的逃学、酗酒、早恋、进网吧等问题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以至养成恶习。
4.不良环境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拜金思潮和贫富分化,使一些青少年不择手段抓钱来满足私欲;一些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和网络、影视、音像制品、卡通画册、口袋书等屡禁不止,使未成年人形成道德认知错位,很多未成年人因好奇、模仿走上犯罪道路;一些网吧不看证件不登记,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谋利;有的个体旅店容留城镇未成年人以住宿为名通宵上网,有的男女生同寝一室。
三、预防对策
我县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他们扰乱秩序,危害家庭,影响社会和谐,问题严峻,应当引起足够重视,把这件既十分紧迫又关系长远的大事提上位置,抓出成效。
第一,尽快建立党政主导,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多元化,决定预防工作必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目前,关工委、县妇联、共青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各社区等单位都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没有牵头组织,缺乏统筹协调,部门各自为战,因此收效不大。建议县委、县政府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吸收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加大领导指挥力度。领导小组应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规划,分解关工委、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妇联、共青团、绥棱镇等相关单位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经常分析研究,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第二,着力筑牢家庭教育第一道防线。家风家教对孩子思想品德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一要办好家长学校,以社区为阵地,学校为纽带,每学期办2至3期家长培训班。要教育引导家长严于律己,用自己良好的品行影响教育子女;家长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行,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纠正;要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既不溺爱,也不粗暴,要爱得理智,严之有度,导之得法,爱教结合,宽严相济。二要办好家长讲座。建议在县电视台举办家长专栏,让教子有方的典型介绍经验,请行家讲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三要加强老师与家长的联系,坚持家访制度,让家长及时了解孩子在校的品德和学习情况,配合老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三,切实加强学校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把在校生教好管好。一要高度重视德育和法制教育。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不能只看分数,不看品行。思想品德课要有人教,有课时,当主科讲。教学形式要多样化,增强吸引力。借鉴外地经验,建议小学三年级以上都应开设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法制课,做到教学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二要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学校要教育老师正人先正己,不能变相收礼,索要财物;不能课上不讲,放学后补课收费。三要严格制止“劝退”、“休学”现象。不能只追求升学率,让差生休学而推出不管,使之厌学、退学、辍学而流入社会。四要建立问责制,把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作为考评指标,与老师工资、补贴、升迁挂钩,增强校领导和老师抓好德育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五要加强在校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学生酗酒、进网吧、逃学、辍学和早恋等问题,不能放任不管,酿成后患。
第四,扎实抓好以闲散未成年人为重点的社区教育管理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区责无旁贷。一应建档立案。摸清掌握本社区闲散未成年人底数、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二应做好监护人教育工作。特别是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所在社区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让他们真心关爱孩子,正确教育孩子,严格监管孩子。三应关爱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家庭和流浪儿童。社区、民政、房产等部门应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尽力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防止未成年人辍学。四应加大打击力度。公安局要重点打击团伙犯罪中的头面人物,严厉打击控制和操纵流浪儿童的犯罪行为,震慑犯罪。五要建立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机制,让辖区派出所民警、有威望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复转军人与之结对子,一对一帮教,矫正不良行为,挽救失足孩子。
第五,有效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要加强图书、音像市场管理,严查严管,对经营淫秽图书、影碟、光盘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净化文化市场。二要严管网吧。发挥公安网监大队和文化局职能作用,严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和网站的监管,严禁暴力、色情等违法信息上网。三要加强对旅店业的管理,着力解决一些学生以住宿为名,在旅店通宵上网和男女学生在旅店同宿问题。四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取缔校园附近的网吧、游戏厅和歌舞厅。五要增设高中,切实办好职业技术学校。我县参加中考的学生有1 700多人,一中每年只能录取1 200名学生,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有限,因考不上而流入社会的初中生每年就有500多人。建议县委、县政府统筹考虑,再建一所高中,多吸纳应届初中生入校就读,减少未成年人因考不上高中而流入社会。同时,还要大力提高职业技术学校教学质量,拓宽就业渠道,吸纳没考上高中的初中毕业生进校学习就业,消除不稳定因素。
(实习生/王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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