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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若干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皇甫梅风

  摘要:供应链管理是一种管理制度安排,其优势在于能协同各相关企业的作用,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价格。本文从农产品供应链出发,在分析了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同时,对农产品供应链中大型超市作为核心企业选择进行分析并论证。最后认为,要优化农产品供应链,应积极实施并完善农超对接。
  关键词:供应链 农超对接 核心企业 核心竞争力
  
  供应链管理的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从企业角度来看,供应链管理是指企业通过改善上、下游供应链的关系,整合和优化供应链中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以获得企业的竞争优势。供应链管理是企业的有效性管理,它整合和优化了供应商、制造商、零售商的业务效率,使商品以正确的数量、正确的品质,在正确的地点,以正确的时间和最佳的成本进行生产和销售。供应链管理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提高供应链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即实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满意的最优客户服务水平。本文拟从农产品供应链出发,探讨为消费者提供最优产品的途径。
  一、整合和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
  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与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相关的所有环节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整合。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应涵盖五个环节:生产资料的供应环节、产中环节、产后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每个环节又涉及各自的相关子环节和不同的组织载体。农产品供应链的主体涉及农产品生产资料供应商、农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商、零售商以及农产品物流商。相邻节点主体间表现出一种需求与供应的关系,当把所有相邻主体依次连接起来,便形成了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因此,整合和完善整个农产品供应链,对于向市场提供优质、安全、廉价的农产品,有着极其重要意义。
  但在目前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存在着诸多不足。首先,不重视供应链管理中极为关键的信息化平台的搭建,造成信息不对称,从而使得经营成本、管理成本、决策成本、采购成本、运输成本、包装成本、生产加工成本、市场成本等各种成本在无形中被加大。其次,社会化资源整合能力的不足使得供应链参与各方处在断裂或较少关联的自流状态下,没有形成供应链的一体化组织协同运作水平。再者,错觉造成的劳动力成本较低而偏爱人海战术,既增加了成本又造成应链管理水平低下。最后,对供应链管理的理论只停留在理解的层面,还远没有达到操作自如的境界,因此称不上严格意义的供应链管理。上述的不足,极大地影响了供应链本身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无法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预期目标。
  供应链管理是一种集成的管理思想与方法概念,以管理从供应商到最终用户的销售渠道的整体流通。要求合作伙伴们在设计、实施和管理致密无缝的增值过程中的协作,以满足最终客户的具体需求,其成功取决于对人力、技术资源的开发和集成,以及对物料、信息和资金流的协同管理。因此,要整合和完善农产品的供应链,不是单个企业或某个局部的问题,而是涉及面很广的工程。
  首先,加强政府宏观政策引导,注重核心企业的培育。任何供应链的运作都离不开核心企业,它在供应链中扮演“中心”的角色,是供应链的主导力量。当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之所以发展缓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少能够发挥领导作用的核心企业。尽管近些年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壮大,但是真正能用供应链思想来获得竞争优势的企业并不多。
  其次,重视农资供应商的参与,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在供应链管理过程,农资供应商往往会被忽视。然而,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供应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的价格与质量。要想真正解决农产品的流通问题,必须重视农资供应商。
  再次,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物流一体化。我国广大农村由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农村物流发展缓慢,严重削弱了农产品供应链的效率。中心城市的现代化物流与农村落后的物流不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得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关系和物流供应链相当脆弱。因此,在进一步建设与完善城市物流体系的同时,更应注重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形成城市支持农村,农村依托城市,城乡互促的物流一体化发展格局。
  最后,构建公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实现供应链管理的关键,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必须建立在供应链成员企业共享信息的基础上。因此,建立不同层次的信息平台,才能保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一体化,真正实现供应链管理的目的。
  二、大型连锁超市应成为农产品供应链的核心企业
  中国农产品供应一直以来存在着时间长、消耗大、效率低、效益差的缺陷,要改变现状,必须把农产品的供应链集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是要想把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成一条高效反应的供应链,需要有核心企业的领导和相关利益合作者的共同努力。
  农产品供应链的复杂性、及时反应性、储运特殊不确定性和相对分散性等特点,对供应链管理提出了高的要求。每条农产品供应链都需要领导企业的协调控制,而且本身每条产品供应链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决于核心企业的影响力。核心企业必须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规模,能够优化整合和配置供应链上的信息源,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协调供应链上各方的关系具有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能力。其作用体现在两个面:一是整条供应链的信息交换中心,二是物流集散中心。只有这样,农产品才能在其供应链上实现顺畅流动,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农产品供应链包括以下组织和个人:农民、农产品收储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物流配送企业、批发零商、消费者。在上述的主体里,进行农产品生产的农民没有整合的能力,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处于弱势。虽然可以组成农业合作化组织,但是基于某一领域单一产品的农业合作化组织规模依然很小、资金实力弱、信息化水平低、抗风险能力低,无法承担核心企业信息化和整体调度的任务。连锁超市规模发展迅猛,已成为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典型业态,是生鲜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逐渐具备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能力,能够承担核心企业的职责。
  首先,超市生鲜产品的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对农产品的采购、储存和配送的能力足够进行大规模农产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分销。由于目前信息系统的支持,超市在农产品采购方面有四大特征:配送统一化,从选择产地市场到选择专业供应商,零售商领导的供应链,超市和大规模厂商采用企业质量和安全标准。
  其次,大型超市的配送中心的功能日益齐全,配送功能也日趋强大。其完善的运输条件,有能力采用冷链方式来运输生鲜农产品,确保运输过程中农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再次,大型超市拥有先进的信息平台和信息技术。例如,采用商品系统分类的标签系统,通过标志和销售区域可以明显地区分安全、优质农产品和普通农产品,同时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农产品的溯源服务。
  最后,大型超市作为流通终端,超市有强大的控制力,可以对包括供应商、合同农户在内的上游部门直接和间接地控制。
  虽然目前某些超市还不完全具备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条件,但其发展势头和它本身所具有的功能,必将成为农产品供应链的重要环节并成为核心企业。
  三、农超对接应成为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重要手段
  农超对接即鲜活农产品“超市+ 基地”的流通模式,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实现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或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由超市确定农产品生产的质量标准、数量要求和品种规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在超市和相关专家的技术指导下,按要求生产出合格的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的冷链和物流配送系统,再送往超市各门店进行销售。农超对接是推进城乡市场发展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国农产品流通方式的一次创新。

  通过超市与生产基地的对接,超市直接从农产品生产者手里获得产品,一方面可以缩短农产品流通过程,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食品安全和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通过与农产品直接交易,影响上游产业以及整个农产品的流通状况,整合和优化农产品供应链。因此,要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如何实施农超对接是个关键。
  在实行农超对接过程中,农户对于农超对接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农户生产的产品标准化程度低,而超市对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要求较高,导致农民更愿意把产品卖给地头的经纪人或批发商,农户的动力相对不足。
  第二,超市对供应商要求有账期,从15天到两个月不等,但农户则习惯于现款现货的交易。
  第三,超市附加成本高。很多产品进超市销售,通常会被征收各种名目的费用,包括进场费、宣传费、促销费、打标签的费用等,给农户造成额外的成本负担。
  第四,信息不对称也是制约农超对接发展的重要原因。(下转27页)
  总之,农超对接往往要求的是一种持续、稳定、多品种的对接,而大部分的农业生产者生产缺乏计划性,并较为分散,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超对接大范围地推广。
  因为超市是现代化经营的企业集团,各种规章制度,包括经营意识都是非常现代的,而对接的对象往往是一些农村合作社、基地、农户,基本上是一种最简单的经济实体,他们与超市的经营存在很大差距。为了缩小和平衡这个差距,并完善农超对接,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改变既有的农超对接模式,改为“公司+直属基地+农村合作社”模式,其产品大部分产自自建的基地,另有部分委托给其他的农村合作社进行种植,以蔬菜类产品为主,生产、销售均由公司层面统一安排和组织。
  其次,在产品质量的控制标准上,在超市生产的蔬菜类的各个品种上做出自己的标准。国家从食品安全的角度以各种标准对农产品进行规范,企业的标准是针对产品品质的。标准制定以后,农产品生产者必须严格遵守,只有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贴上企业统一的标识,成为超市上架的产品。
  最后,以供应商核心竞争力制衡超市各种附加成本。超市的收益主要来自于两部分,一是供应商的进场费;二是从供应商销售收入中的提成。对于超市来说,进场费只是其获取利益的手段之一。如果供应商的销量大且稳定,超市方会从其经营业绩中分享到更多的收益,从而减少对其他费用的诉求。
  总之,农超对接的实施和完善,在缩短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同时,也强化了超市经营生鲜商品的功能,从而优化和提升了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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