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保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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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中央政府高度关注农业保险的发展,连续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作出战略部署,各地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也纷纷开展。苏州作为江苏省的两个农业保险试点市之一,农业保险正如火如荼展开,本文就苏州市农业保险的总体情况分析,通过深入调查苏州通安镇北窑村的农业保险的试点情况以更直接了解苏州市农业保险的推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苏州;北窑村;政策建议
一、苏州市农业保险总体情况调查
(一)总体情况
2006年苏州作为江苏的两个试点城市之一开展了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通过各级政府党委的支持,相关部门的协作宣传,以苏州市区为基点下辖到昆山,常熟等五个县级市的“委托代办”农业保险正式启动。
据统计,从2006年到2009年底,苏州市累计承保水稻569万亩,小麦290万亩,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收入总额为1.8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为1.4亿元,为280万农户提供了55亿元的风险保障。
(二)主要做法和经营模式
我市最早采用是“委托代办”模式,后推行“联办共保”模式,这一模式是在总结江苏省兄弟地区试点情况基础上推广起来的,其主要做法有:
1.组织形式
苏州市农业保险试点采取的是政府与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联办共保模式。市,区县均成立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农业保险的承保,勘察定损,理赔等基础工作由农工会会同人保财产以及太平洋保险公司组织实施,以镇或是办事处为单位签订保单,制作赔案。
2.试点险种
除了中央确定的水稻,三麦,棉花,油菜,玉米5个主要种植业保险以能繁母猪、奶牛保险2个养殖业品种外,还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实际开发了生猪,养鸡,桑蚕等5个险种及,我市江苏省率先完成国务院统一部署的能繁母猪保险,吴江市率先推出蚕桑保险,昆山推出设施农业保险,先做自然风险,再做市场险,因为市场险涉及到价格波动和品牌信誉,比如大闸蟹和碧螺春。同时在险种设计上,创造性地增设了“地险”,形成中央,省,市,县四级保险体系,在全国地级市也是唯一的.
3.参保对象
凡在苏州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农户、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均可根据险种的具体条款自愿参保。
4.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基本涵盖了我市发生较为频繁和易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如水灾,风灾,雪灾,冻灾,雨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等,同时积极关注其他省市的相关灾害情况,尤其将旱灾也纳入保险范围。
(三)初步成效
2009年,苏州市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业稳产高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高度,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化解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提高应对巨灾的抗风险能力,根据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文件要求,苏州市建立了市及市(区)两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省辖市巨灾风险准备金由各市(区)按当年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保费收入的10%上缴,市财政按各市(区)实际上缴保费收入的50%进行补助。同时申请省级财政按市级预算安排资金额进行等额补贴。各市区2008小麦油菜和2009年水稻的省辖市巨灾风险准备金已全部上缴市财政,共计5727598元,市财政补助的2863799元亦已到位。
据了解,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农险网络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人保公司的服务区域内,率先实现了镇(街道)有农业保险服务站,村有农业保险服务点,“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网络布局,极大的促进了各项农业保险服务的落实,实现了让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农业保险服务。
二、北窑村农业保险实施情况
北窑村是位于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目前人口1670人,土地面积2000多亩。为了更直面地了解苏州农业保险的推广情况,笔者和导师一行5人来到北窑村以获得农业保险底层推广相关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询问北窑村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和对村民的走访调查,了解到北窑村的农业保险的推广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农业保险覆盖率低
通过询问北窑村委会财务工作人员了解到北窑村目前流转地2022亩,其中苗木(桃树)950亩,水稻680亩,养殖392亩,桃树由9个大户承包,水稻则是出租给外地人,但在农业保险的承保方面,负责北窑村财务工作的洪会计告诉我们,从2008年2月开始,北窑村只以每亩4元的保费费率,承保了680亩,投保率不到33%,可见覆盖率之低。
(二)农业保险的险种不全
在北窑村,主要的农业收入均来自销售水蜜桃和刺绣针织收入,其中最主要的是水蜜桃销售收入,目前全村近一半的土地是用来种植水蜜桃,可由于缺乏相对应的针对水蜜桃开发的险种,北窑村950亩的水蜜桃均没有参加农业保险,农民的水蜜桃农业收入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三)农民投保意识淡薄
据了解,2009年,北窑村2022亩流转地实现的总产值为242.64万元,而北窑村09年的人均收入只有11000年,远低于苏州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6350元。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工资性收入,农业收入和手工业收入只占很少一部分。在农业保险的承保方面笔者询问了一家桃树承包户,得知他们承包的60多亩桃树没有投保任何农业保险,该承包户对农业保险缺乏基本的认识,风险意识也很淡薄。同时,农民的收入过低也制约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投保,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和速度。
(四)政府支持不足
北窑村目前有680亩水稻,在听取群众的意见后,村委会统一将稻田出租出去,租金是550元/亩,为了弥补农田出租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政府对农户给予补贴,在2010年政府补贴1050元/亩,相比2009年则补贴增加100元。
相比过去,政府给予农户的补贴力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农户的生产需求,更无法合理去投保农业保险,同时对外来的租户也缺少补贴,再加上生活开销,购买化肥农药的必要支出的情况下外来租户已无力去投保任何保险。
此外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保险公司为了利润的需求制定了高费率的农保险种,农民受经济因素的影响无力投保高保费的农业险,而商业保险公司受高赔付的影响,无法承保低保险费的农业保险,致使苏州市农业保险面临持续发展的瓶颈。
三、政策建议
通过对苏州农业保险推行情况的具体分析以及北窑村农业保险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可以发现苏州市农业保险的发展之路依旧很艰难,在保险宣传,立法保障,财政补贴,税法减免等方面,政府仍要给予大力地支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农业保险机制,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持续的发展,以给予广大农民最大最好的保障。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民保险意识
各级农业保险公司应加强宣传,使人们从多方面认识到减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目前,大灾后人们对保险的认识主要来自赔付,层次还比较浅。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业人口对保险职能的认识,使其深刻体会到,保险是稳定生活、恢复生产、保障经济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进而自觉参加保险。
(二)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技术
提高农业保险经营技术水平,可以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成本、控制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是发展农业保险的关键环节
1.完善农业保险险种
目前苏州市的农业保险险种种类很多,但仍无法全市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的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应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的实地情况开发相对应的险种,由承保的两家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农民最需保障的风险以及农村实际发展情况制定设计险种,以保障农民的获得最大的农业收入。
2.完善定赔理赔技术,科学厘定费率
由于农业保险标的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在生长期内受到损害后有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从而使农业保险的定损变得更为复杂,尤其是农作物保险,往往需要收获时二次定损。提高定损理赔技术,应着眼于创新保险产品。同时在完善机制下建立公平合理适度的多档次费率体系,同时要开发更多低费率的保险险种,合理的费率不仅有效地促进农民的投保,更能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效率。
(三)加大财政支持
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农业保险的商业性经营难以获得成功,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必由之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质就是政府财政对农业保险的净投入。
1.制定优惠税收政策
对农业保险提供税收优惠是国际普遍的做法,也是我国应予以重视,目前我国政府对保险机构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减免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营业税和印花税.并没有减免种养两业的所得税。农业保险利润较低,所得税的减免可以提高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利益驱动的效力,从而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2.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财政的补贴应当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部分,对经济发达地区,中央给政策地方拿钱,对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重要适当加大投入地方政策配套,必须将农业保险纳入政府的整个财政预算体系。国家增加对农业保险的投入,不仅能起到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导向作用,而且可以减少农民一遇灾害坐等救济的依赖心理,提高其风险与保险意识。作为地方,苏州市对于经济发展较落后的村镇给予更大的支持补贴,对于苏州市内的两家商业保险公司给予财政补贴,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开发更合理惠民的保险险种。
(四)制定相关法规,加大保险实施力度
苏州市作为试点地,为保证农业保险的有效地推广,应制定相关的法规,明确政府部门农业保险推进的具体工作,努力向最底层推广,加大保险的实施力度,完善农田流转制度,以保障每个农户都享有农业风险的保障,促进苏州市农业保险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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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200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9SJD790051) “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制度完善”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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