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万“网瘾少年”现象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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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披露了一个惊人的数字,那就是目前我国约有4000万未成年网民,其中“网瘾少年”占10%左右。如此庞大的“网瘾少年”,不仅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导致众多的未成年人心理行为偏差和学习成绩下降等,还滋生了很多耸人听闻的严重刑事案件,各地都有一些未成年人为筹措上网费而盗窃抢劫,甚至为能自由地去上网而弑母砍父的悲剧发生。一段时期以来,未成年人混迹于网吧,迷恋网络游戏,已成为困扰家长和社会的一大难题。
分析数百万“网瘾少年”的产生原因,人们很自然将抨击的目标集中在不良网吧及网络游戏上。针对政府管理不力造成了网吧发展失控、场所被坏人把持、网络上充斥不良游戏的现象,人们强烈要求政府切实承担起审批监管责任,加强对网吧和网络游戏的经常性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严格实行上网实名制和“零点断网”,对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的网吧给予重罚,同时要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等等。政府抓这些方面的工作当然负有不可推诿的责任,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但解决未成年人网络成瘾问题似乎并不是这样简单。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孩子从偶尔上网很快成为“网瘾少年”?为什么“网瘾少年”几乎对家长的教育、劝告甚至哀求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为什么强有力的政府却管不住那几个小小的网吧?为什么严肃的国家法律和一份份中央文件在实际操作中效果欠佳?在这些现象后面必然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这里列举二例:其一是全国妇联最新调查测算,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有5800万人,他们普遍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的家庭教育,家长没有承担起监护孩子的责任这是事实,但家长外出务工、无法履行监护责任难道没有难言的苦衷吗?其二是李建国在报告中指出的,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还存在着总量不足、投入不足、发展不平衡、发挥作用不充分等问题,全国共有专属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场所5400多个,平均每7万名未成年人才拥有1个活动场所。试想,处于身心发展中的中小学生每年的节假日和双休日有170多天,那么多空余的时间不去网吧又能够去那里呢?
我们知道,网络作为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未成年人不可能远离它;网络游戏之所以被那么多的未成年人所迷恋,自然也有合理之处;网吧只要依法经营,也不能随意的取缔。我们要维护好未成年人上网的权利,要通过科学管理让未成年人接触绿色网吧和健康有益的网络产品,更要将未成年人保护看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站在国家和民族发展高度,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角度来思考,从法制、机制和体制方面来着手,科学规划,全面保护,综合治理。可喜的是,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已经认识到这一点。纷纷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大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使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有权威性、更可操作性、更能够取得实效,我们期待这方面工作能够加强,以进一步发挥法制在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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