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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警惕疯狂的代价
  (《财经》2007年第21期“QDII也疯狂”)
  静观近来QDII接连出现被抢购的场面,以“疯狂”名之当不为过。在QDII的发行繁荣之时,对“风险”的警示也许并不多此一举。只是目前这种警示似乎并不为人重视。
  其表现之一,是对QDII的高预期。很多投资人以国内基金公司近两年来的收益作为参照,以为QDII产品将会获得相当甚至超出的业绩。事实上,近两年国内基金的收益是有其特定的条件的,其高收益肯定是难以持续的。在不现实的预期收益之下,投资者可能会不顾资金成本去认购QDII产品。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背离了QDII分散投资风险的初衷,其风险不可不察。
  其表现之二,是机构的选择性宣传。一些机构在QDII产品营销时,不断宣传海外市场的估值优势(比如说,对A、H股的价差盲目进行比较,认为存在巨大的机会),而对相应的风险提示不够。
  其表现之三,是QDII产品投资者中有大量的中小投资者,他们对一些重要的问题往往未做深入研究。QDII产品本来是高端投资者出于分散风险的目的的少量投资,但从销售现场情况来看,还是有大量的中小投资者甘做QDII产品的试水人。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机构管理QDII产品的能力(国内成功的基金管理人,能否驾驭国际资本市场);汇率(人民币升值是一个长期的趋势,持有外币是否会有汇率风险);国际资本市场是否有政治风险等,很多QDII产品的投资者事实上很难有清晰的认识。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投资者借助QDII出海,很可能接到资产价格最高的那一棒,成为海外高位套牢者的“解放者”。
  对中国的投资者来说,以分散风险为目的的全球投资是一个趋势,但在全球化投资之前,应先做足“功课”,从而作出理性的判断,否则,疯狂的代价将是惨痛的。
  南京 吴元凯
  
  精神危机需要“综合治理”
  (《财经》2007年第21期“应对精神危机”)
  可以想见的是,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精神危机会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精神危机是疾病、心理和社会因素或它们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应对精神危机,相应也需要从治疗疾病、修复心理和变革社会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对于因癌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及艾滋病之类的恶性或慢性疾病所导致的精神危机,彻底治愈相关的疾病,是十分必要的。
  大量的精神疾病,可以归因于心理因素。对于因心理原因导致的精神危机,通过及时有效的心理治疗和相应的康复手段,使患者的心理得到修复,是一个现实和有效的选择。
  此外,增强国民的心理健康知识,从而提高个人的心理控制的心理调节能力,也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大量的精神危机病例,依然和转型期的社会有关――剧变的社会引起的迷茫、生存和竞争导致的压力,使很多人难以从容和平和。针对这种情况,变革社会,使社会趋向于公平与合理,加强人文关怀,建立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制度环境,当为不二之选。
  北京 李长泽
  
  新能源汽车需要政策推手
  (《财经》2007年第21期“电动汽车‘中国路’”)
  在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技术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这个进程还需要相应的政策推手。
  一是相应的财税激励措施,提高大众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程度。可选择的措施包括:向消费者提供购车补助;开征燃油税;实施差别车辆税;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一定幅度的税收减免优惠等。
  二是为新能源汽车上路提供优待。如对新能源车辆提供道路行驶优先权,对未达到标准的汽车则进行交通限制。
  三是发挥政府示范作用。如加大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采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
  四是营造适宜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社会氛围。这方面,可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宣传力度,同时,调动民间组织参与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活动当中。
  深圳 魏斌
  
  勿行“驼鸟之道”
  (《财经》2007年第21期“以法治指数为鉴”)
  对于国际同行量化“法治”的努力,中国的相关机构更多地选择了沉默。其中的原因,至今未见公开披露。但不管怎么样,对于这一具有全球性影响力的努力和事件,中国决不应当行“驼鸟之道”。
  其中的原因很简单:这是中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一方面,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获得了强大的民意基础。这样的民意,也对国家法治水平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经过1949年迄今数十年的努力,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科学的评价中国法治进程和水准的指标体系,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无疑是大有益处的。另一方面,参与世界法治进程,将会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形成有力的推动。通过与国际的横向比较与交流,利用来自外部的力量,可以促进中国的法治进步。同时,参与这样的活动,在国际上发出自己的声音,也有利于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法治体系之中。
  也许,“世界正义工程”及“法治指数”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对于中国来说,正确的做法只有一种,那就是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和世界一同进步,而非驼鸟式的躲藏。
  北京 肖舒文
  
  房贷新政有何新意?
  (《财经》2007年第20期“房贷新政又来”)
  9月27日由央行和银监会同步出台的房贷新政,调控目的一如既往引人狐疑,操作可行性依然有待观察。不过,此次新政透露的一个新的信息在于,银行开始担心房贷风险。
  此次新政,在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条件、加强信贷征信管理、强调银行贯彻落实方面,都是重弹旧调。而提高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贷款利息,也像以往历次冠以“新政”的房地产调控,在供不应求的胡同里打转,只是一再上试投资者的心理底线,对控制房价涨势不会有任何作用。但是,提高首付比例和利息,应理解为银行担心未来房价可能下跌的后果,将更多的风险向投资者转移。
  不过,房贷动辄二十来年,国内银行未雨绸缪,并不意味着看空当下或者最近几年的房价走势。银行业一直是国内房价高企的推手,此番见风便是雨,对之前的盟友――开发商、炒房者而言,似乎忒不仗义了。希望一圆买房美梦的中低收入人群,则在一次次的对调控的期盼更加失落。
  北京 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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