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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变动》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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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课程信息
   课程名称:民法分论(Property Law)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类型:专业主干课
   教学对象:法学专业二年级(第三学期)
   教材分析:物权法是民法中的一门分支课程,该课程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何为物?谁是物的权利人?权利人如何发挥物?该门课程选用的教材是由梅夏英、高圣平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物权法教程(第三版)》。本节内容位于第一编物权法总则中的第一章物权的变动,该内容在物权法知识体系中属于基础理论部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难度相较于其他知识点偏高。同时该内容是学习后续不同物权类型权利变动的基础,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等权利的变动。
   本堂课使用的教具主要有:
   1.多媒体设备。用于PPT的播放,展示知识点、案例、图表、图片等。
   2.雨课堂软件。用于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控制PPT的播放;扫码签到进入课堂;发送练习题等。
   3.黑板。辅助进行知识点的梳理;案例法律关系的梳理。
   二、学情分析
   本堂课授课对象为大学二年级学生,开课时间为第三学期。从专业知识储备看,根据培养方案,在此之前学生已经完成了《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民法总论》《刑法总论》课程的学习,对于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民法的基础知识有了一定的掌握,了解了民法的体系构成、制度设计,具备了一定的法学思维能力、案例分析能力,这为《民法分论》的学习奠定了基础。从社会知识储备看,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年龄在19岁左右,进入大学已经一年多,对社会现象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并能够自主的进行分析和判断,具有相应的社会经验,能够理解授课内容中所涉的案例。从授课班级的学习情况看,授课教师此前担任了《民法总论》课程的教学,对班级情况较为了解,该班学生的总体学习情况良好,思维活跃、反应迅速,课堂教学过程中与授课教师配合积极主动,适于采用灵活的、互动性强的教学方法。但极少数学生专业基础有待提高,对该部分学生应注意授课进度。少部分学生上课出现开小差的情况,对此除在课堂上予以关注外,可借助新型智慧教学解决方案——雨课堂,强化与同学的沟通,了解其知识掌握的情况。
   三、教学目标设计
   根据本教材的结构和内容分析,结合大二年级学生的认知结构及其心理特征,制定以下的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掌握物权变动的程序要求;合同的效力、物权登记的效力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理解预告登记制度及其作用;理解交付的内涵。
   2.能力目标:能够理解和掌握合同是合同,登记是登记,二者的生效及效力的区别,并能运用该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够理解交付对于动产物权变动的意义及产生的法律效果。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本堂课对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有了更深层次的延伸,使学生明白在生活中一定要诚实做人、诚信做事。同时,作为一个法律人,要学会充分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教学重难点
   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大二年级学生的知识储备和思维方式,联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要求,确定了本堂课的教学重点和难点均为:合同的效力;物权登记的效力。
   重点的依据:上述内容是分析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合同生效和物权登记的关键所在。合同是否生效仅取决于合同是否合法,与是否登记无关,而权利移转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登记,对于确定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保护其权利至关重要,只有理解和掌握了上述内容,才能明晰物权法中对不动产交易相关规定的内涵。
   难点的依据:在现实生活中,不动产交易的整个过程从表面上看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物权法中,必须将这个过程分割为债权行为与登记行为,因此具有较强的抽象性。另外,根据课程设置,债法的学习在物权法的学习之后,学生没有债权合同方面的知识。需在补充这方面知识的基础上对二者间的关系进行梳理。对学生来说是难点所在。
   针对重、难点,在授课过程中依托导课案例,先让学生理解实际中的交易程序。接下来分析法条的规定。在分析法条时,注重从法条结构入手引导学生解读、剖析法条,逐步将导课案例中呈现的细节与法条规定相对应,从而理解知识点。接下来对知识点进行总结、提炼。最后辅助课堂联系,巩固知识点。对于学生尚未储备的知识,采取以下方法处理:从知识的体系性入手,从已学过的知识中找到与尚未储备的知识的联系,建立链接,消除学生对这一知识的畏难心理。带领学生进行推理,即从已学知识推理出未知知识。具体而言:
   五、课堂教学创新点
   1.教学模式的创新。在民法系列的课程教学中,我尝试将成果导向(OBE)模式运用于教学环节,以最终的学习成果作为课程设计的起点和焦点,注重对学生毕业时应具备的能力的培养,包括知识(学生应该知道/理解的)、能力(学生应该能做的)、素质(学生应该具备的价值观和态度等)三个方面。本堂课也是基于該教学理念进行设计(主要包括授课内容的取舍和教学方法的选择)[关于成果导向模式的运用,可参见笔者的论文《OBE模式下的民法总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从期望学生达到的最终学习成果开始,向后确立支持学习成果以及设计课程和教学,这也是OBE理念中的黄金规则之一——反向设计。
   2.教学方法的创新。本堂课除传统授课方式外,还采用了情景教学法。为了更好的说明教学方法对学习成果的影响,我将以法学专业授课中最常用的案例教学法为例进行演示。同样是案例教学,可以对比以下两个教学过程,看有何不同:
   案例学习A,由于不同案例的案情各异,教师对各个案例教学基本采用全扶植式教学,即将案情简介、适用法条、对应的法理知识、处理的结果全部教授给学生,案例只是用来说明和解读法律规定的工具。这种方式可以达到什么学习成果?    案例学习B,案例模拟现实生活中的典型问题,要求学生将自己置于决策者的位置进行思考,就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辩论不同的可行解决方案,给出最终的解决办法。这种方式可以达到什么学习成果?
   很显然,同样是案例教学,案例学习A,学生只是更具体直观的理解了知识,知识的获取对学生而言仍然是一个由外到内的过程。案例学习B,对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学生充分调动自己的专业知识储备、生活常识、应变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表现能力来完成教学,更关键的是,知识的获取是一个由内到外的过程,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参与,能力得到了展示和训练。案例学习B中运用的教学方法是模拟角色扮演和情景教学法。
   3.教学手段的创新。授课过程中使用雨课堂,将课堂练习提前录入,通过雨课堂教师能更好的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了解学习需求,与传统的PPT使用相比,课堂更加生动、师生互动良好。
   六、教学过程设计
   本堂课的教学注重突出重点,条理清晰,紧凑合理。各项活动的安排也注重互动、交流,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主动性。
   1.导入新课:(3—5分钟)
   由现实生活中的常见案例导入新课。对案例中的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并请同学代入不同的角色进行思考,感知处于角色下自己的行为过程和思考过程。围绕案例提出三个问题,使学生先明确本节内容,以激发起学生的求知欲望。
   2.讲授新课:(35分钟)
   要解决导课中提出的问题,就必须找出所有问题指向的关键,由关键问题出发,一一进行分析。根据课堂内容和案例细节,在讲授新课的过程中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先讲授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定。首先要求同学们自己研读《物权法》第6条、第9条的规定,看看能从中读出一些什么内容,然后进行提问,在回答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启发,并对答案予以归纳、分析。在理解了法条的规定后,解决导课案例中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再讲授物权登记的效力。过程大致同上,首先要求同学们自己研读《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看看能从中读出一些什么内容,然后进行提问,在回答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启发,并对答案予以归纳、分析。结合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两个步骤,第一步债权合同,第二步登记,但导致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的是登记行为。只签合同不登记,物权不发生变动。回答导课案例中的第二、三个问题。接着引导学生思考,寻找事前預防措施,引出预告登记制度。通过上述两个内容的讲解,我们知道只签合同不登记,物权不发生变动,在案例中的体现就是未经过登记的当事人不取得房屋所有权。对于还没来得及办理登记的买受人来说,如何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他人并办理登记?预告登记制度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第三,最后讲授动产交付。先介绍交付的概念和内涵,接下来通过实践中纠纷较多的汽车买卖案例(只转移了汽车,没有办理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引出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
   通过对上述知识及案例涉及问题的回答,我基本上让学生明白,签订合同仅仅受到合同的约束,对于动产而言如果不进行登记,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因此在实际的房屋买卖中,不仅要签订一个有效的合同,还要注意及时进行登记。对于动产而言如果交付了,权利就发生变动,相关的风险也由权利人承担。
   3.课堂小结:(5分钟)
   在黑板上整理本节课的知识体系,进一步厘清知识点之间的逻辑联系,强化知识点的记忆。同时将知识点中的要点编写成容易记忆的口诀,既是对知识点的回顾,也是对知识点的提炼和总结。
   物权变动分两步,动与不动都一样;
   房屋记得去登记,动产记得手中拿;
   法律规定有例外,土承、地役最特殊;
   诚实守信心中记,纠纷别忘找法律;
   物权关乎你我他,好好学习是最佳。
   七、教学效果评价
   教学效果预测:通过本堂课的教学,全体学生能够掌握本节课的知识点,即对应知识层面的要求。学习中等的学生能达到能力层面的要求,运用该知识解决与之相对应的问题。优等生能达到素质层面的要求,通过该知识点的学习,将之与其它知识联系、融会贯通,建立起知识体系,并理解法律的立法目的、价值追求。对于学习中等及偏下的同学,在后续的教学中,通过课后练习、课堂抽查提问、课后辅导等方式,强化其对知识点的理解,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其自主构建知识体系,理解该知识点背后蕴含的深层次理论知识。
   教学效果检测:为检测本节课的教学效果,将在下一节课开展案例分析讨论。采用传统的案例分析法,请同学充分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观察其对知识点掌握的情况。
   (项目基金:该文系“曲靖师范学院校级质量工程:《民法总论》重点课程建设”成果。)
  (曲靖师范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云南 曲靖 65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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