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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成长的生命意义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威

  摘要:教师成长的生命意义在于提高人的生命质量,实现生命的内在价值和意义,并用生命点燃生命。教师生命意义的实现路径包括唤醒教师的自我生命意识、体验教师职业生活的意义、提高教师专业发展的生命境界等。
  关键词:教师成长;生命意义;实现路径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1-0111-03
  1993年,著名哲学家黄克剑先生和教育学者张文质先生对话时,提出了教育的三个相互贯通的价值向度:授受知识、开启智慧、点化与润泽生命。而“‘知识的授受,智慧的开启’最终都是为了‘点化与润泽生命’,亦即为了‘立人’和对人的生命的成全”。从此,一种以生命治学问,以生命统摄教育,以生命成全每一个具体、健全的生命为旨归的新的教育理念开始进入中国教育研究与实践的领域。为此,当今教育诉求回归到关注人的生命的存在、追求生命的意义、敬畏生命的神圣的层面上来。而教师作为教育的实施者,是教育中的主体之一,其成长中的个体生命意义理应受到关怀,其生命的意义理应被珍视、被厚待。
  一、教师生命的意蕴
  生命是指具有活动能力的生物体。在不同的学科领域中,人们对于生命内涵的理解有所不同,生物学视阈中界定的生命概念更多关注的是生命中自然的以及生理的本能生命,即自在的生命。哲学、人类学和教育学等人文学科视阈中更多关注的是非自然的精神生命、智慧生命、价值生命等不同称谓的自我创生的自为生命。人的自然生命是生命的基础和源泉,在自然生命的基础上有意识地追求生命的意义,才是人存在的根本,因而自为的生命则是生命的升华,是超越生命的永恒追求。
  教师生命是指教师的职业生命,它是在教育活动中生长和发展起来的。它既不同于教师自然生命的成长,也不同于教师在其他活动中的生命呈现,是教师在教育生活以及自然生命与精神生命和谐发展中充分释放个体生命潜能、凸显生命智慧、提升生命质量的一种发展态势。因为“教育活动的独特性赋予了教师职业生命特有的内涵,教育活动的方式和质量决定了教师生命发展的方式和质量”。所以,教师因承担着“培养人”的特殊使命,其生命被赋予了特有的意义和价值,教师生命本身的内涵也由于教师这个更加强调追求精神生命的丰富与升华的特殊的职业特征而被赋予更多的精神层面的内容。教师在教育中生活,教师生命的意义是在自我实现与自我超越的职业生活中实现的。
  综上所述,教师生命的意义主要是指教师职业生命的意义,是指教师在教育中存在的目的和价值,体现了教师在教育生涯中的自我认同感和自我实现感,能使教师焕发出生命活力,从而提升和扩展生命的能量,实现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教师成长的生命意义具体表现为教师在教育生活中追求生命能量的释放,具有远大的教育理想、深刻的教育理念、健全的生活态度和丰富的情感体验,具有成长的内在动力,能够进行自我反思、自我建构、自我创造和自我超越,能够以认知、情感、意念等良好的综合表现显示人生境界的提升,诠释教师职业的内涵,享受职业所包含的幸福、快乐、价值和尊严,发展、更新、丰盈与优化生命的品质,使精神生命的品格以及整体生命的高度得以提升。
  二、生命意义:教师成长的境界
  1 “提高人的生命质量”――教育对生命本质的召唤
  “教育具有鲜明的生命性,在一定意义上,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过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最能体现生命关怀的一种事业”。又论:“教育是一项直观生命并以提高生命力价值为目的的神圣事业,予以生命独特的关照乃是教育问题之要义。”所以,从学理上来分析,生命是教育的原点,教育源于生命发展的需要,因生命而发生,生命发展的过程就是教育的过程,教育与人的生命活动和生命历程密不可分。人的生命不仅是自然的,而且是精神的、社会的。一个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的过程,一个可能人向现实人转变的过程,是通过教育遂一有效途径来实现的。因此,教育是生命发展的需要。关注人的生命,关注人的生命存在的价值,激发人的旺盛的生命活力,促进人的生命发展是教育的根本使命。
  教师与学生是教育活动中两个重要的因素。他们都生活在教育的“生命场”中。钱理群指出:“真正的教育必然是以师生生命的共同发展为旨归的。”教育对生命的关注,不仅是对学生生命的关注,也包括对教师生命的关注。首先,教师作为有思想、有感情、有独立人格的生命个体,是以一个完整的生命体的方式参与和投入到教育活动中的,他不仅有生存的需要,也有成就生命价值的需要,有实现自身的精神追求的需要,期望其有限的生命能富有意义和价值。教育活动对教师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生活的场域和背景,更是教师生命历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生命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通过教育教学活动呈现和彰显的。所以,教育作为一种“唤醒人的生命意识的活动”,理应将直面和珍视教师的生命、关注教师的生命意义作为自身的追求。其次,教师的生命发展是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必要条件。因为无论多么美好的教育理想,多么完美的教育理论,若没有教师的切身实践,都无法显现出来。正如叶澜教授所说:“如果没有教师生命质量的提升,就很难有较高的教育质量;如果没有教师精神的解放,就很难有学生精神的解放;如果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如果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就很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因此,要实现美好的生命教育的理想,提高人的生命质量,关爱教师并提升教师的生命质量是非常必要的。教师只有实现了个体自身的生命意义,才能促进其生命质量的提升和生命意识的增强,也才有学生生命教育理念的完满实现。
  2 “实现生命的内在价值和意义”――教师成长的价值诉求
  按照狄尔泰的观点,教师所从事的是精神科学事业。因而“教师职业不仅具有外在的服务价值,而且具有内在的生命价值”。
  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是教师不断进步和成长的过程。然而,“教师的成长过程不仅是一个专业化的过程,还记录了其作为一个事业者的生命历程”。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是一个具有个体生命意义和高级需要的人,教师的专业发展不应仅是其专业知识更新和专业技能精进的过程,更应是其情感与精神的丰富与成长的过程,是其实现生命价值和提升人生境界的过程。即教师不断提高其专业发展水平的过程,是教师不断实现其职业的外在社会工具价值和内在个体生命意义相统一的发展过程。因而教师的专业发展应是教师生命双重内涵的协调发展,即作为“人”的教师和作为“教师”的人的统一、谐调地发展,是其在满足一个师之为人的需要的同时,体现其人之为师的特殊性。也就是说,要“把增进人的生命主体意识看作是现代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规定,要让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成为充满生命活力的过程,成为彰显其生命价值的过程”。教师应在实现生命价值的过程中,体验到教师专业发展的价值,同时使

教师在专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生命的价值,感受到职业的乐趣,从而明确发展的方向。教师的成长应当是富有生命的个体的真正成长,而不是缺乏“个体生命的人”在职场中的专业发展。为此,应立足于教育的生命性看待教师的专业发展,应从关注技术性的发展与进步转向关注教师在此过程中生命的发展与成长,使生命发展成为教师成长支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让生命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生命的自为热情成为教师成长的有力支撑。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应是充满生命活力的过程,是实现人的生命价值的过程,是生命与生命的交往与沟通的过程,还应在使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达到成熟境界的同时,提升其专业发展的生命品性。这一过程实质上是不断提升教师个体生命质量的过程,是不断挖掘个体生命潜能的过程,是不断闪烁个体生命热情和智慧的过程,是不断明确个体成长方向的过程。因此,教师生命意义的实现应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永恒主题。
  3 “用生命点燃生命”――师生生命互动的应然需要
  教师作为既有人之共性、又有其特殊职业性印迹的社会存在,其成长不但离不开世界,更离不开人。教师所从事的是为了人、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和共同活动、对人产生积极影响的教育工作,是一种与人的精神密切相关的工作,也是一种精神的事业。课堂教学对学生来说,不应只是精深知识和积累技能的过程,还应是在教师尊重、关照和影响下的生命成长的过程。课堂教学对教师来说,不应只是精深认知活动和单向传授教学技能的过程,也应是舒展生命活力的过程。教师应当“用自己对人生的体验,用自己对事物的洞见,用自己饱满的激情,用自己活跃的灵魂去从事教育工作”,并体会从事“用生命点燃生命”事业的从容和美好。近年来,生命教育的兴起和繁荣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教育思考的新视角,作为一种教育理想或教育范式,生命教育倡导的是“敬畏生命、珍惜生命、全面提升生命质量和品位。促进生命发展和优化生命过程”的理念。教师是生命教育的实施者,只有自身生命的丰盈和优化,才能更好地“点化与润泽”、“成全”与“优化”学生的生命,才能引导和帮助学生认识和感悟生命的价值,才能使学生热爱自己的生命,进而尊重、关怀、欣赏他人的生命,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因此。生命教育中的“生命”应是教师生命和学生生命的共同体,生命教育的过程应是教师生命与学生生命的共同润泽、成全与优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生命存在的方式,它的特殊性在于,教师的生命与儿童、少年、青年的生命的共生与互动,而后者正是人的生命历程中最为纯真、最接近人的生命本原、最具有活力。也最具有多种可能性的一个阶段州”。只有充满生命活力、懂得生命的整体性并善于挖掘生命潜力的教师,才能塑造出富有生命活力、身心健康的学生。因此,教师的魅力在于为能够使学生积极投入学校生活,热爱学习和创造,愿意与他人进行心灵对话,能够以其强健的生命活力,在教育实践中努力培养学生对生命的热爱以及对学习的兴趣。
  三、教师成长的生命意义的实现路径
  1 唤醒教师的自我生命意识
  所谓生命意识,“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它既包括对人的物质生命的满足,又包括对人的精神生命的提升;既包括对人的生命价值、信仰的理解和追求,又包括在生命活动实践中对人的能力的培养”。教师生命意识的唤醒与养成,能够使其深刻地认识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使其生命发展拥有不竭的动力,使其养成丰富的生命情感、坚强的生命意志和乐观积极的天性。
  教师的生命意识是建立在清醒的自我发展意识基础之上的,表现为对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主动、积极的追求,教师只有具有了自我发展的意识,才能正确认识自己,才能形成尊重生命的态度,才能走出简单求“生存”的自在存在状态,并走向求“发展”的自觉自为状态。首先,教师要认识到教育工作已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生命存在的方式。为此,教师应努力成为充满生命活力、自觉创造自身职业生命的主体,应保持愉快、乐观的情绪和情感,产生积极要求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动机,从外在的“敬业”转向内在的“乐业”,培养自己的参与意识和奉献精神,把握机会并创造机会,实现自我超越,从而达到理想的境界。同时,要具有自我策划和自我更新的意识和能力,对自己的专业发展保持一种自觉的状态和高度的责任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在自主选择、自主反思、自主建构中感受超越自我生命的快乐,在不断的主观努力和自我超越中反省、觉悟自身的生存状态和职业生命的质量,实现生命的价值。
  2 体验教师职业生活的意义
  教师的生存状态应是一种“诗意地栖居”的生命本真状态,教师职业的最高境界是把教育活动视为一种幸福的体验,视为实现生命意义的历程。崇高、高尚应是来自于外在的评价,而幸福则是行为主体的内在体验,具有坚实的基础和永恒的活力。只有那些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专业服务的同时能够体验到幸福的教师,才能在工作中获得专业尊严感和专业成就感。
  叶澜教授认为,教师是一种能够使人类和自己都变得更美好的职业,是一个能够使每个从事并愿尽力做好这份工作的人,不断去充实和发展自身的职业;是一种不仅具有社会价值,而且具有内在尊严和欢乐的职业。因为教师的工作不仅仅是教书育人,更是自身的一种生存方式和一种生命活动,通过这种生命存在的美好形式,使教师能够实现自身的价值,并获得生活的意义。教师要能够优雅而从容地感受生命存在的美好,积极投入到生命间交往和沟通的过程中,体悟充满人性和情感关怀的教育,从儿童的成长中获得幸福,从实现自身的生命价值中获得喜悦。为此,教师要学会在与儿童的对话与交流中,在无私而宽厚的师爱中,在自我的更新与发展中,在师生共渡的生命历程中,体验生命的律动,获得生命成长的满足,感受与学生共同成长的快乐。只有这样,教师作为生命的个体,才能体悟到教育过程既是一个育人的过程,也是一个成己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实现幸福事业的过程。
  3 提高教师专业发展的生命境界
  教师的成长应具有生命意义,这是教师内在的真正高贵的品性,而这种高贵的生命品性则体现在教师专业发展的生命境界中。
  首先,要体现教师的创造性智慧。叶澜教授认为,“没有教师的创造性劳动,就不可能有新的教育世界,而教师只有在创造性劳动中,才能体验到职业的内在尊严与欢乐,并成为在发展学生精神力量的同时,焕发自身的生命活力”。由于教学活动具有不确定性和情境性,学生又是具有千差万别的生命个体,因而,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操作模式,任何教育理论对教育活动的多样性都难以直接把握。因此,只有当教师将自己当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主体,而不是执行别人命令或模式的工具时,教学生活才能充满智慧和激情,教师才能感受到工作对自己生命发展和生命力展现的价值,感受到职业活动带来的内在的尊严与欢乐,并由此体悟到教学活动是生命活动、专业成长和自我实现的过程,自己是能够把握自我生活及开展生命创造的主体。只有这样,教师才能自觉履行其职业责任,并真正体验到课堂教学对个人生命质量的意义。
  其次,要提高学习与研究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的质量决定了教师生命的质量,也成就了教师个体的生命意义。学习和研究是教师将教育工作的工具性价值与追求生命意义的内在价值连接为一体的手段,学习和研究创造着教师专业生活的质量,也是教师在专业工作中自主性和自主能力的最高表现形式。教师在职业生活中应拥有一种开放的心态和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把学习和研究当成自觉的习惯和享受,在自我学习、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中提升自我和创造自我,并获得教育智慧。在学习和研究中体悟因心灵的成长、生命力的焕发以及自我实现所带来的欢乐,洞悉教育的真谛,在自我更新中彰显积极的人生态度、生活理想和实践智慧,并将其内化为教育实践中的发展动力。
  [责任编辑: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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